Re: [閒聊] 美國德州新法案要管制ACG內容?

作者: s7503228 (情報屋)   2025-05-29 10:15:31
: Thomas Alan Arthur 經營了一個網站,
: 內容包括以文字與圖畫具體描繪兒童強○、謀殺與性虐待。
: 陪審團裁定他有罪,共九項罪名:
: 三項違反 18 U.S.C. §1466A(a)(1):製作、分發、接收和持有兒童性虐待猥褻視覺圖像
: 五項違反 18 U.S.C. §1462(a):進口或運輸猥褻資料
: 一項違反 18 U.S.C. §1466:經營猥褻物品銷售/轉讓業務
<-剛查了一下米勒測試跟一下法規的問題 我覺得這個問題比較麻煩的在於
舉個例子 我們先不管網站架設那些的 你是一個本本(先不提H不H了)的作者
你僅僅只在加州做販售 且不做任何對外銷售 但其實只要你的作品「實質」流通到德州(可能有人夾帶或怎樣) 德州檢察官就可以起訴你
尤其是現在又有像Amazon之類的網路上架 也不太可能真的純區域性販售 即使你把整個德州ban掉 如果德州居民用VPN下單還是會「實質流通」到德州 最後還是能被起訴(雖然就不知道檢方有沒有這麼無聊就是
德州可以聲稱你「傳播猥褻物到本地」 然後用該「當地社區」的標準去審判你在加州根本不算猥褻物的本本
那好像真的可以禍及全國ㄟ
作者: Hyouri (表裏)   2025-05-29 10:18:00
真的能這麼屌的嗎 實質聯邦法是不
作者: rock30106 (路過的大叔)   2025-05-29 10:23:00
這樣不就能管到全世界了
作者: s7503228 (情報屋)   2025-05-29 10:23:00
其實就是1973年米勒那個案子啊 雖然憲法第一修正案保障「言論自由」但1973年最高法院《Miller v. California》裁定中明確指出「猥褻內容不屬於受憲法保護的言論自由範疇」 最後Miller還是5:4被定罪參考這個https://reurl.cc/9DAlkx
作者: Xpwa563704ju (coolcookies)   2025-05-29 10:29:00
反正我不是美國人FBI不可能為了二次元色色來台灣通報我違法吧
作者: Hyouri (表裏)   2025-05-29 10:31:00
我是不覺得Ban IP還能這樣搞 你立州法還世界法
作者: dgplayer (不是假髮是桂)   2025-05-29 10:33:00
理論上可能可以起訴 但德州警察不能隨便越區去加州抓人
作者: nineflower (九日落-淚花開)   2025-05-29 10:36:00
記得跨州起訴很麻煩,我是不信能這樣搞
作者: Hyouri (表裏)   2025-05-29 10:36:00
這好像你在海外的64圖流進中國 然後中國把你押去他們國
作者: dgplayer (不是假髮是桂)   2025-05-29 10:37:00
另外 如果能證明銷售時並不知道是出口到德州 理論上也是沒事
作者: Hyouri (表裏)   2025-05-29 10:38:00
我是沒看過這種 真幹了好像比中國還扯喔
作者: nineflower (九日落-淚花開)   2025-05-29 10:40:00
而且講難聽點,不合法的只有德州,當德州要求其他州政府配合執行,其他州誰鳥你
作者: dgplayer (不是假髮是桂)   2025-05-29 10:41:00
說實話 出口違禁品到該地區 當地檢方的確有權力處理的
作者: shuanpaopao (八咫鳥)   2025-05-29 10:41:00
記得FBI有來台灣抓過人= =
作者: s7503228 (情報屋)   2025-05-29 10:44:00
「實質流通」這點就很雞掰
作者: SunnyBrian (人気薄二冠馬)   2025-05-29 10:49:00
「台北市漫畫及人體圖片出版品租售管理自治條例」(草案,2003),我只要不在台北賣就好,屁啦,出版社幾乎都在台北,地方政府亂來還是會影響到全國的
作者: zChika (滋琪卡)   2025-05-29 12:22:00
這不就是為什麼日本的東西都鎖國,國外的法規毛一堆
作者: e5a1t20 (吃飯)   2025-05-29 13:18:00
FBI有辦法跨國抓台灣人 但德州警察應該沒辦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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