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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人 :asasas0723
違規項目:4-7 一犯
違規文章:#1e8mIJlj (C_Chat)
檢舉文章:#1e8mh0tH (C_ChatBM)
罰則 :水桶 30 日
違規事證:
推 asasas0723: 乖乖等外流就好05/13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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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人 :fab4312
違規項目:4-1 一犯
違規文章:#1e9NZS1c (C_Chat)
檢舉文章:#1e9QKMRF (C_ChatBM)
罰則 :水桶 3 日 刪文
違規事證:
z-1-19-6-11-1-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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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MEDAYO_sekaume
https://pbs.twimg.com/media/GrE__fQawAA0PxO.jpg
作者:
ex990000 (Seymour)
2025-05-17 08:46:00看河川流向也不行了嗎
作者:
anumber (Everlasting GuiltyCrown)
2025-05-17 08:48:00第一個問題在哪??
作者:
s540421 (虫它虫它)
2025-05-17 08:49:00討論地理臭了嗎
作者:
Xavy (グルグル回る)
2025-05-17 08:50:00原來外流不行啊..神了
作者: fish7333 (魚條) 2025-05-17 08:51:00
第一個怎麼了笑死
作者:
widec (☑30cm)
2025-05-17 08:52:00外流怎麼了
作者:
anumber (Everlasting GuiltyCrown)
2025-05-17 08:53:00不是阿 在怎樣不答辯也不會變4-7吧??????????
作者:
yankeefat (本人內建試製51cm連裝砲)
2025-05-17 08:55:00就像是在純愛作品下方推文談論NTR之類的???
作者:
anpinjou (大炎上、確定ですわ。)
2025-05-17 08:56:00我一開始也以為是情報外流 然後就:)
作者:
ballby (波比)
2025-05-17 08:56:00有文字獄的味道 但那篇底下推這個也不算冤案大概就是過馬路闖紅燈 結果判終身監禁的程度
作者:
anpinjou (大炎上、確定ですわ。)
2025-05-17 08:58:00同樣一句話在別的地方應該都沒事 在拉拉就是犯了天條
作者:
Armour13 (鎧甲)
2025-05-17 08:59:00那在星街底下提菲律賓料理也要吃4-7吧
作者:
anpinjou (大炎上、確定ですわ。)
2025-05-17 09:00:00可以啊 把那個每篇都貼黑星街的檢舉爆
作者: pokemon (缺工作) 2025-05-17 09:01:00
看來大趴踢要來囉
作者:
anumber (Everlasting GuiltyCrown)
2025-05-17 09:01:00好喔 那就來開趴
作者:
mealoop (肉oop)
2025-05-17 09:01:00第一個在幹嘛= =
作者:
achuck11 (wonderful)
2025-05-17 09:02:00看來青鳥到外國的北流辦活動是不被允許的
作者:
tindy (tindy)
2025-05-17 09:02:00引戰可以管這麼寬喔 那醜女那篇也可以4-7了吧
作者:
lyt5566 (無糖奶茶很難喝)
2025-05-17 09:02:00作者: Chieru0810 (切嚕~☆) 2025-05-17 09:02:00
‘’外流‘’就監禁30天 會不會有點扯
作者: marinetauren 2025-05-17 09:02:00
第一個看不懂 原文中提的人有外流問題嗎?
作者:
yankeefat (本人內建試製51cm連裝砲)
2025-05-17 09:04:00天曉得 但也不重要
作者:
recosin (recosin)
2025-05-17 09:06:00作者:
holiybo (米羅)
2025-05-17 09:06:00以後會不會打個笑死兩個字就是引戰了
作者:
tindy (tindy)
2025-05-17 09:07:00批評公眾人物/公眾事務大概也要吃引戰了
作者:
CREA (黒髪ロング最高!)
2025-05-17 09:07:00有笑有推
作者:
motw1999 (我的拳可還沒生鏽啊)
2025-05-17 09:10:00別說著要開趴但只想等別人去發檢舉文啊
作者: revise (小陶) 2025-05-17 09:11:00
外流有啥問題?
作者:
anpinjou (大炎上、確定ですわ。)
2025-05-17 09:11:00大家常用的外流跟特定人士的外流是不太一樣的 體諒一下
作者: JUSTMYSUN (小飛蚊) 2025-05-17 09:13:00
為什麼外流不行啊?????
作者:
yankeefat (本人內建試製51cm連裝砲)
2025-05-17 09:13:00因為傷到原PO的心了
作者: mic73528 (jazzy) 2025-05-17 09:13:00
不要破壞皇城的規矩很難嗎 不爽就左轉阿
作者:
anumber (Everlasting GuiltyCrown)
2025-05-17 09:14:00畢竟是皇城之內:)
作者:
aa9012 (依君)
2025-05-17 09:15:00什麼外流好色
作者: CCNK 2025-05-17 09:16:00
4-7 還是本人檢舉
作者:
hippo998 (看海的傻瓜)
2025-05-17 09:16:00看檢舉推文有給3天時間等待當事人再度說明目標推文「外流」的解釋,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作者: pokemon (缺工作) 2025-05-17 09:18:00
內流
作者:
anpinjou (大炎上、確定ですわ。)
2025-05-17 09:19:00YL NS
作者:
anumber (Everlasting GuiltyCrown)
2025-05-17 09:20:00下面那篇真的被嚇到刪文了喔==
作者:
tindy (tindy)
2025-05-17 09:20:00有粉就能當引戰 那漫畫角色粉咧,比如說等某某角色的本本我最近感覺聲優粉特別尊貴咧
作者:
widec (☑30cm)
2025-05-17 09:21:00那一堆po角色瑟圖的 就沒有傷害粉絲的心嗎
作者:
QBoyo (Q炸)
2025-05-17 09:21:00挖 好色喔
作者: fish7333 (魚條) 2025-05-17 09:23:00
寒蟬來了 開始有人嚇到自刪
作者: JUSTMYSUN (小飛蚊) 2025-05-17 09:26:00
難怪剛那篇才正想推文說好婆 文就不見了
作者: GaoLinHua 2025-05-17 09:27:00
機台上的奶油椰子也不能討論了嗎
作者:
znck (風月)
2025-05-17 09:28:00所以外流甚麼東西啊 樓下說
作者:
anumber (Everlasting GuiltyCrown)
2025-05-17 09:28:00採到粉絲的心:(
作者:
funkD (放å¯)
2025-05-17 09:29:00原來這樣就算引戰喔
要說他故意戳他人的推,實質上也沒炎上,而且按照希恰慣例,要遏制風氣的時候,會公告禁制線說明從嚴辦理,幾點幾分後開始抓
作者:
gm3252 (阿綸)
2025-05-17 09:31:00第一個也不行嗎
是能有什麼情報外流 那篇就從頭到尾對不上然後被檢舉人也在那邊硬凹沒指名內文哪幾位
概念就是對這種聲優文講這種話引戰傷人心吧然後對方BM也是直接不答辯那既然這樣 對 OO作品/V/遊戲 講負面話語是否都構成這個判例成立 任何罵V/動畫/遊戲爛或者攻擊的應該都
僅僅兩個字 外行人看不懂 但可以讓人被戳崩潰 滿厲害的
作者:
spfy (spfy)
2025-05-17 09:36:00他在那篇推外流 我也很好奇要外流什麼 而且更神奇的是他沒有
作者:
anpinjou (大炎上、確定ですわ。)
2025-05-17 09:36:00鳴潮玩家被推文嚇到了 突然感到有點抱歉
作者:
spfy (spfy)
2025-05-17 09:37:00答辯外流演唱會資訊或動畫資訊 而是反駁"沒指是誰"...
整篇都在討論聲優 討論人 然後就一個在那邊等外流答辯也在凹作品等等的要踩一捧一才比較可能成立 單純罵通常沒事
作者: jl50491 (那個章) 2025-05-17 09:38:00
搞文字獄4000+
作者:
spfy (spfy)
2025-05-17 09:39:00如果他凹個生放送的小道消息搞不好會過吧
作者:
anumber (Everlasting GuiltyCrown)
2025-05-17 09:39:00單純罵會沒事嗎 現在可不好說:)
作者:
anpinjou (大炎上、確定ですわ。)
2025-05-17 09:40:00真的 那篇檢舉案其實蠻有料的 我原本是真的不懂 看檢舉人內容就懂了 這就跟中共拼老命防堵64只是讓更多自家人知道什麼是64一樣天才 不過被檢舉人也是懂戳
作者:
anumber (Everlasting GuiltyCrown)
2025-05-17 09:40:00尤其是學長一定會開始全利用這個判例凹
自己/外流 就知道 看有什麼是直接跟”人”相關的對人會用到外流基本上就是那幾種這應該不是什麼需不需要防堵的問題他的答辯也是喊沒指定哪幾個人 但表示標的會是人
作者:
anpinjou (大炎上、確定ですわ。)
2025-05-17 09:43:00沒啊 我不是說這篇防堵 我是說這篇讓別人知道什麼叫“特定的外流”
作者:
Xavy (グルグル回る)
2025-05-17 09:43:00我第一眼直覺是在說照片外流就是
作者:
anpinjou (大炎上、確定ですわ。)
2025-05-17 09:44:00他檢舉的很合理 被檢舉人也很戳 所以笑出來了
作者:
spfy (spfy)
2025-05-17 09:44:00push是之前聲優之亂一路打到群組那位嗎 那這可專業了
不過比起板主這讓人驚呼的一致判定 我覺得會這樣檢舉的更...咳 再說下去大概要被檢舉人身攻擊惹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25-05-17 09:46:00溫馨小提示:如若覺得判決不合理 當事人可於ChatBM提出申訴
作者:
anpinjou (大炎上、確定ですわ。)
2025-05-17 09:46:00我覺得最無辜的是剛剛那篇鳴潮www 突然間有一群人湧入說4-7保重 直接嚇死
那個檢舉4-5反而難成 非當事人 也不是直接正面的攻擊詞彙
作者:
widec (☑30cm)
2025-05-17 09:47:00主詞不明確 為啥不是判4-5 而是4-7 後者嚴重多了
作者:
st2k8 (K街)
2025-05-17 09:47:00就沒來由不知道在戳幾點的,看到聲優就膝反射逆
作者:
axsd (迷惘)
2025-05-17 09:48:00文字獄還在裝 真有夠好笑的
作者:
anpinjou (大炎上、確定ですわ。)
2025-05-17 09:48:00不是看到聲優就反射 不是什麼聲優都...咳 沒事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25-05-17 09:48:00上面看板打錯,是 C_ChatBM 才對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25-05-17 09:50:00最近四個板主都有在判案啊
如果板主群覺得判決會起爭議,那當初又怎麼會一致給過
作者:
axsd (迷惘)
2025-05-17 09:50:00如果現實亂判然後再叫人去上訴這樣 等等好像現實也是喔XD
作者:
yankeefat (本人內建試製51cm連裝砲)
2025-05-17 09:51:00判哪條又不是板主決定檢舉人就是拿4-7起訴的
答辯解釋得合理的話理論上會過不過這個答辯比較像是自證己罪
作者:
spfy (spfy)
2025-05-17 09:52:00我覺得如果他說生放送消息外流會pass 或者申訴也會翻判決
作者:
yankeefat (本人內建試製51cm連裝砲)
2025-05-17 09:52:00就是被告上法庭還在拿翹 然後真的被判有罪才在哭
作者:
widec (☑30cm)
2025-05-17 09:53:00被告沒(機會)哭 是我們圍觀的在嘖嘖稱奇
作者:
anpinjou (大炎上、確定ですわ。)
2025-05-17 09:53:00沒吧 這被檢舉人沒在那邊哭吧
作者:
spfy (spfy)
2025-05-17 09:54:00我的確不是也不懂 但目前西洽的檢舉答辯的運作就是這樣
作者:
anpinjou (大炎上、確定ですわ。)
2025-05-17 09:54:00這篇應該是沒什麼好凹的啦 那個就純粹對拉拉特攻而已
作者:
anpinjou (大炎上、確定ですわ。)
2025-05-17 09:55:00別的地方應該99%都沒這個問題
作者:
axsd (迷惘)
2025-05-17 09:56:00鼓勵答辯說謊 笑死 然後配合演猴戲 總之也要政確
作者:
Yan239 (彥)
2025-05-17 09:56:00尊重友善包容,以後都要跟奇美拉說怪話一樣了
作者:
RINPE (RIN)
2025-05-17 09:56:00整理也沒用吧 人家看心情判
板規沒在管你實際上說不說謊就是了法律上的話也不是證人需要具結啊他答辯就長那樣…
作者:
tindy (tindy)
2025-05-17 09:58:00自證罵人又怎樣咧 這條是引戰咧 罵一個公眾人物判引戰
作者:
widec (☑30cm)
2025-05-17 09:59:00有時候怪腔怪調的冒犯也是一種幽默嘛這就是為什麼 喜劇消滅中
作者:
D2Diyus (想買的書太多了)
2025-05-17 10:00:00怕被捅就不要陰陽怪氣啊 網路溫良恭儉讓從你我做起
作者:
anpinjou (大炎上、確定ですわ。)
2025-05-17 10:00:00說到罵公眾人物 一次對十個人發動十次攻擊那篇沒下落
如果每個都吃誠實豆沙包 那那些沒事就玩4-11梗的99%都得誠實進桶了實際上就是不管你是不是說謊 只要你答辯上凹得過就safe
作者:
tindy (tindy)
2025-05-17 10:01:00對阿 所以醜女那篇如果是4-7就比照這篇了吧
作者:
anpinjou (大炎上、確定ですわ。)
2025-05-17 10:02:00你是說那些4-11仔滿嘴....?:)
雖然覺得有點小題大作,但看了一下檢舉文,只能說沒啥問題,畢竟被檢舉人都自述檢舉內容符合意圖了
各種都有啊 但檢舉解釋就是都講acg作品或acg作品相關的
作者:
anpinjou (大炎上、確定ですわ。)
2025-05-17 10:03:00那篇沒問題啦 就很好笑 剛剛鳴潮那個才是受害者
檢舉的說你有罪,你也自承對就是那樣,板主能怎辦XD
作者:
widec (☑30cm)
2025-05-17 10:05:00應該說被告辯駁錯方向 他是否認攻擊 但板主看的是有無引戰
我是先看鳴潮那篇回文想說一直在講外流是啥意思,看到這篇才知道,然後鳴潮那篇就自刪了,其實完全不相干吧(?)
作者:
yankeefat (本人內建試製51cm連裝砲)
2025-05-17 10:06:00這種就很特別的個案不管再怎麼難看 凹得過就都沒事
作者:
motw1999 (我的拳可還沒生鏽啊)
2025-05-17 10:08:00恩 被桶那位在BM說話了 他看來是接受判決
作者:
anpinjou (大炎上、確定ですわ。)
2025-05-17 10:09:00所以說鳴潮那篇很無辜啊XD 雖然我也去嚇唬他了(X
作者:
spfy (spfy)
2025-05-17 10:11:00他就專業的吧 我覺得如果真申訴他也會繼續
真的不能什麼都推到申訴 是先水桶再申訴耶 那跟先羈押再(ry意思不是差不多
作者:
anpinjou (大炎上、確定ですわ。)
2025-05-17 10:13:00確實黑單比較安全 可是不黑單可以看到許多熱門釣場開張
作者:
yankeefat (本人內建試製51cm連裝砲)
2025-05-17 10:13:00差很多吧 水桶的同義詞應該是有罪判決PTT沒甚麼羈押不羈押的問題 難道帳號還能逃到其他平台?
作者:
widec (☑30cm)
2025-05-17 10:14:00哇 原來如此 我還是先黑單好了 以免不小心就被釣了
ptt的水桶=有罪判決羈押>>避免逃跑、串證滅證、預防再犯(少數類型)ptt實務上沒辦法滅證(除了具有管理權限的人以外 但通常有其他高層級能撈到回收桶資料)但也無法防止串證…前提是有串證之必要…至於逃跑嗎…帳號是能怎麼逃 只能轉生成另個分身帳號吧 但這沒查ip也處理不了
作者:
anpinjou (大炎上、確定ですわ。)
2025-05-17 10:55:00結果這篇現在看起來就是個....:)
作者:
tonylolz (Itachi)
2025-05-17 10:56:00笑死
作者:
tindy (tindy)
2025-05-17 10:57:00一個板主跳船囉 另外兩個咧
作者:
RINPE (RIN)
2025-05-17 11:06:00不會其他兩個被背刺了吧 當初那麼挺
作者:
lolicat (貓雨果)
2025-05-17 11:14:00O出來也不行?滴兩滴行嗎
作者:
tkglobe (nashi)
2025-05-17 11:19:00第一個是怎樣?
作者:
p99898 (p99898)
2025-05-17 11:34:00這本來就應該給過吧,隨便就4-7是在搞什麼
答辯不一定會得到回應,回應了也不見得有心討論 :)
作者:
a43164910 (寺æ‰ä¼Šå…)
2025-05-17 13:10:00哦看懂了 因為LL曾經有團員
作者:
axsd (迷惘)
2025-05-17 17:07:00之前叫人答辯也在釣魚 現在裝中立很厲害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