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帥哥,你可以開那包AED救她嗎

作者: lcw33242976 (幹嘛搶我暱稱)   2025-04-27 17:46:02
這種問題感覺好像越來越嚴重了
畢竟好心想救人
結果老是一而再再而三的看到其他人被現實毒打
再怎麼好心也會考慮自己的後路
但這樣也會讓很多不會亂吉人的一般人死去
如果以後隨身戴著像悠遊卡卡夾那種
裡面寫如果自己出事了
用CPR和AED的話我會很感謝你 不會隨便亂吉之類的
不知道會不會有用?
作者: sdfsonic (S音)   2025-04-27 17:47:00
沒用 事後越想越不對勁就告了
作者: ch333 (333頻道)   2025-04-27 17:47:00
沒用 本人沒恢復 家人也有機會告你
作者: adasin (ada)   2025-04-27 17:48:00
那個沒法律效力 對方事後反悔就爽了
作者: starsheep013 (星絨綿羊)   2025-04-27 17:49:00
家屬也能告啊
作者: ice2240580 (滄浪退思)   2025-04-27 17:50:00
這什麼希望急救意向書 謝謝你的意願但是沒法律效力==
作者: haha98 (口合口合九十八)   2025-04-27 17:51:00
這沒用 一堆老人摔了 一開始都說自己摔的 後面家屬來了之後就改口要乞討錢了
作者: billy791122 (jj)   2025-04-27 17:51:00
急救不告同意書
作者: lslayer   2025-04-27 17:52:00
有用 但不大 誰知道你跟你家人事後會不會想想不對勁
作者: snocia (雪夏)   2025-04-27 17:52:00
沒有意義,因為本來就都無罪,但一樣會被告
作者: peterw (死神從地獄歸來)   2025-04-27 17:52:00
沒用
作者: lcw33242976 (幹嘛搶我暱稱)   2025-04-27 17:52:00
至少自己貼著有貼有機會?不然感覺像我們這些普通人哪天出事真的會被那些貪得無厭的給害死
作者: away612101 (音詩璐)   2025-04-27 17:52:00
大概要找律師寫遺囑才有用但當下被急救也不知道患者有沒有寫了直接無限迴圈,只能說平時多運動,多做健康檢查降低被急救的機會比較保險…
作者: snocia (雪夏)   2025-04-27 17:53:00
就算是本人一樣可以告,那東西又沒禁止自己告人
作者: ymsc30102 (囧臉蔥)   2025-04-27 17:54:00
越想越不對勁:
作者: shinobunodok (R-Hong)   2025-04-27 17:54:00
沒用 搞不好當事人還躺在醫院昏迷 結果家屬已經把救護人員到急救醫院全都告一輪了
作者: GaoLinHua   2025-04-27 17:54:00
這個看了恐怕更不敢救= =
作者: gaym19 (best689tw)   2025-04-27 17:55:00
家屬告好心人也不是新聞了 只是台灣相對好一點而已
作者: yao7174 (普通的變態)   2025-04-27 17:55:00
沒用 這跟你遇上顧客跟你說“有事我負責”一樣 聽聽就好
作者: jorden0804 (無極呆呆)   2025-04-27 17:56:00
沒用 家屬越來越不對勁也會告你
作者: yezero (肥雁改)   2025-04-27 17:56:00
可是心臟病患者很多都是無症狀的,有在跑馬拉松的都會聽過這種鬼故事,跑了幾十年步的超級老手突然就倒下去了。
作者: fman (fman)   2025-04-27 17:56:00
台灣有緊急醫療救護法,救人免責倒是不怕啦,是日本沒有相關法律才有這問題
作者: gaym19 (best689tw)   2025-04-27 17:57:00
免責歸免責 這不妨礙家屬告你讓你跑法院
作者: shinobunodok (R-Hong)   2025-04-27 17:58:00
哪怕最後會免責無罪 你還是要一直跑法院直到判決出爐
作者: Nitricacid (硝酸酸)   2025-04-27 17:58:00
#MeToo
作者: shinobunodok (R-Hong)   2025-04-27 17:59:00
看狀況你可能還要請律師或諮詢律師 時間很錢錢都噴了 因為你的善心救人
作者: abd86731 (HSEric)   2025-04-27 17:59:00
唯一解就是科技繼續衝 直到有急救機器人的那天
作者: gaym19 (best689tw)   2025-04-27 18:00:00
誰說急救機器人就不能告的信不信我直接告製造公司
作者: adasin (ada)   2025-04-27 18:01:00
改告公司、製造商、經手承辦人員
作者: luleen (lululeen)   2025-04-27 18:01:00
沒用好嗎,現在什麼東西不是歷史文件
作者: shinobunodok (R-Hong)   2025-04-27 18:01:00
機械人廠商:不玩了 媽的每天被告煩死啦 全面退出
作者: Spartaa (CaDaoIn)   2025-04-27 18:01:00
謝謝你的意願 但他還是可以告
作者: gaym19 (best689tw)   2025-04-27 18:02:00
你這急救手冊有沒有經過專業醫生協助 確定真的沒錯嗎
作者: hank9201 (hank9201)   2025-04-27 18:02:00
沒用 家屬會告
作者: h0103661 (路人喵)   2025-04-27 18:03:00
製造公司多的是法律部門處理,個人才會被誣告弄煩
作者: mamamia0419 (Shao)   2025-04-27 18:03:00
遠水救不了近火,除非醫療機器人幾個路口就一個,像電池站那樣還行
作者: Willdododo (蔥油雞)   2025-04-27 18:04:00
有白紙黑字嗎? 有的話那只是歷史文件
作者: abd86731 (HSEric)   2025-04-27 18:06:00
好吧 那大家都7414吧
作者: away612101 (音詩璐)   2025-04-27 18:09:00
成本會轉嫁給使用者,感覺會變成電影題材出事被急救醒來後背了上千萬債務那種…
作者: RockZelda (洛克薩爾達)   2025-04-27 18:09:00
是說臺灣沒有類似的《好撒瑪利亞人法》嗎?
作者: lslayer   2025-04-27 18:10:00
有阿 但人家還是可以告你 這是他的自由
作者: gaym19 (best689tw)   2025-04-27 18:11:00
有 但不妨礙他告你
作者: srxteam0935 (葉子人)   2025-04-27 18:11:00
法律會幫施救者 但不影響對方提告 光是要跑程序也是夠煩的了
作者: Nightbringer (荒野奴僕)   2025-04-27 18:12:00
前幾串記得有人說台灣已經通過好撒瑪利亞人法案了
作者: edhuang (隨便啦)   2025-04-27 18:12:00
怎麼可能會有用XDD
作者: adasin (ada)   2025-04-27 18:13:00
就緊急醫療救護法 2013年
作者: wds824 (wds824)   2025-04-27 18:13:00
我今天覺得沒事,不代表我往後的幾天幾月幾年覺得沒事
作者: zizc06719 (毛哥)   2025-04-27 18:13:00
以後出門都先在臉上貼個急救同意書
作者: adasin (ada)   2025-04-27 18:14:00
但是到現在還是會有案例會繼續出現
作者: marlonlai   2025-04-27 18:14:00
被告不會輸 問題是會很煩
作者: shinobunodok (R-Hong)   2025-04-27 18:14:00
那個很久了 但你還是會被告要跑法院 最後開不知道多久庭才說你無罪
作者: ejru65m4 (不控黑貓)   2025-04-27 18:15:00
有些也不是真的多壞 是出事可能經濟大破洞 沒辦法了 經濟不是萬能的卻是很好的潤滑劑
作者: yu800910 (掃地娘)   2025-04-27 18:16:00
還有恐龍家屬要賺最後的遺產好嗎
作者: adasin (ada)   2025-04-27 18:16:00
這法很諷刺 就是真的因為有人被無視被輾死了 才修法的
作者: tony15899 (急速せんこ~)   2025-04-27 18:17:00
修法背後本來就是一堆人命堆出來的 國內外都一樣
作者: reaturn (廿年後回頭看台灣)   2025-04-27 18:17:00
隨身帶放棄急救聲明比較有用
作者: edhuang (隨便啦)   2025-04-27 18:18:00
法有修到點上還算好的 更多是沒在鳥的
作者: zizc06719 (毛哥)   2025-04-27 18:18:00
現在感覺要再修一次,被告都不用出庭,法院直接打回
作者: shinobunodok (R-Hong)   2025-04-27 18:19:00
你看有的路燈壞幾十年了 里長怎麼申請都沒人理 有天這裡發生兇殺案 問題指出之一就是照明不足 三天內保證整條路燈火通明 俗稱用生命點燈
作者: RockZelda (洛克薩爾達)   2025-04-27 18:20:00
看來政府負起部分責任才有辦法進一步解決吧
作者: ufo559 (涼呀涼)   2025-04-27 18:25:00
你不告家屬也會告
作者: diemomfish56 (死媽魚56)   2025-04-27 18:25:00
凶殺案那條路燈真的都是壞的XD
作者: X2LC8 (奏)   2025-04-27 18:27:00
前陣子才有一個救人救到被媒體暴力 被家屬提告的 雖然他本身有一些爭議 但他的急救是完全沒問題的 還是一樣 通過啥法案都沒用
作者: haseyo25   2025-04-27 18:28:00
車禍監視器永遠壞掉、兇殺案路燈永遠壞的(X人命堆出來的有些規定你認真遵守還會被老人笑
作者: srxteam0935 (葉子人)   2025-04-27 18:30:00
先前新聞才有一個女的昏迷被同事急救 結果醒來說要告同事CPR壓斷肋骨
作者: ssarc (ftb)   2025-04-27 18:30:00
自己的身體自己負責,沒人有義務要救你
作者: tacotuesday (taco)   2025-04-27 18:32:00
帶卡片 然後女性複雜的防衛機制 越想越不對勁
作者: ssarc (ftb)   2025-04-27 18:32:00
而且免責不是免跑法院
作者: JUSTMYSUN (小飛蚊)   2025-04-27 18:32:00
更何況越想越不對勁的潛伏期超長 相安無事個幾年 哪天突然心情不好or渾身不對勁就想起你 然後把一切過錯推到你身上並把不亂吉小卡丟了對你開吉 也不是不可能的ㄛ
作者: Snomuku   2025-04-27 18:36:00
要死高官外國人才有用 日本人吵這個但日本也沒在立法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25-04-27 18:38:00
https://i.imgur.com/UoJ6uic.jpeg用推特查了一下,說是要這樣救… 行嗎?
作者: yezero (肥雁改)   2025-04-27 18:40:00
在日本打到外國人沒用喔,之前就有外商主管被誣告痴漢打了好幾年官司還是輸了。
作者: ice2240580 (滄浪退思)   2025-04-27 18:41:00
還好啦其實也沒那麼誇張 疼痛刺激沒反應的話 按照正常流程做就算有錯誤也不會告輸 至於不想被告而不做那是個人自由==
作者: hamayuu (浜木綿)   2025-04-27 18:42:00
不會 輸,但光要找律師跑法院就能讓人崩潰了
作者: ice2240580 (滄浪退思)   2025-04-27 18:47:00
反正二塊貼片連一直線中間有通過心臟就可了==
作者: zizc06719 (毛哥)   2025-04-27 18:53:00
之前也有個是貼錯,結果還是有效的XD
作者: grandzxcv (frogero)   2025-04-27 19:05:00
生死有命,你各位好自為之
作者: chrisjeremy (Yomi)   2025-04-27 19:05:00
影響已經造成了 前陣子看到新聞 有女性跑馬拉松在終點前昏倒 救護車來了 車上有AED但是救護人員不敢用結果腦部缺氧太久 雖然救回來了 幾乎變植物人這是在日本連救護人員都怕被告 這已經很嚴重了
作者: jl50491 (那個章)   2025-04-27 19:14:00
對啊 為啥不能直接駁回就好 這樣也不用跑法院
作者: carllace (柚子)   2025-04-27 19:15:00
救醒了很感謝,不代表不會告性騷擾啊現在是醫護人員怕被告性騷擾
作者: james4141989 (QQ)   2025-04-27 19:18:00
救護人員不敢用才會被告吧= =急救做半套,薪水領假的嗎?
作者: belion (滅)   2025-04-27 19:22:00
在日本的瀆職與性騷....那個嚴重...?
作者: tigerking367 (想不到暱稱)   2025-04-27 19:23:00
樓上,性騷嚴重,瀆職最多丟工作,性騷是人生整個毀了
作者: james4141989 (QQ)   2025-04-27 19:24:00
台灣有業務過失致死,日本就不知道了如果造成年輕病人失能,可能要賠幾千萬,不一定比性騷擾好
作者: acegikmp (阿超)   2025-04-27 19:32:00
除非立法能簽切結書,需要有法律來輔佐,如果成立那就有
作者: et310   2025-04-27 19:32:00
家屬:
作者: domy1234 (我好累)   2025-04-27 19:32:00
脫產跟被逼跳軌還要選嗎
作者: carllace (柚子)   2025-04-27 19:32:00
日本性騷擾你就只能做臨時工,沒辦法當正職人員
作者: Satomisan (小惡魔石原)   2025-04-27 19:33:00
所以幹嘛要救?管他去死
作者: carllace (柚子)   2025-04-27 19:34:00
瀆職丟工作其他公司還有可能會用你,性騷只能找臨時工
作者: acegikmp (阿超)   2025-04-27 19:41:00
其實很簡單,遇到要跟你吵的就是一律說都不要救,結案
作者: Wall62   2025-04-27 21:20:00
沒用 事後越想越不對勁就告了+1家屬告好心人也不是新聞了+1免責歸免責 這不妨礙家屬告你讓你跑法院+1
作者: mlnaml123 (mlnaml)   2025-04-27 21:47:00
日本法律也是救人免責,問題是檢警的玩法就是免責也會社死。
作者: carllace (柚子)   2025-04-27 21:52:00
被告了不管有沒有不起訴,在日本的社會就社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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