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帥哥,你可以開那包AED救她嗎

作者: pmes9866 (沒見過帥哥喔)   2025-04-27 16:46:53
※ 引述《kuoyipong (petohtalrayn)》之銘言:
: https://x.com/iricoirio/status/1912628261382914053
: https://pbs.twimg.com/media/GosFQxrbUAAx0EX.jpg
: 那邊的帥哥!
: 找我嗎?怎麼了?
: 恩,這位帥哥的話應該沒問題了吧
: 有個年輕女生昏倒了阿
: 欸、那不快點救她
: 是有AED啦…
: 那個…你懂得吧?我們這種的不能處理阿
: 拜託了這位帥哥
: 就由你來救她吧
https://www.huxiu.com/article/4164026.html
『在京都府的一場馬拉松賽場上,39歲的柘植彩在距離終點僅剩1公里時突然倒地。她心臟
驟停,命懸一線。
路邊的熱心女士第一時間上前進行心肺復甦,現場救護人員迅速趕到並帶來了AED(體外
除顫器)。一切看似都在按救命的劇本進行,然而,令人奇怪的是,竟沒有一個人站出來
使用AED救助倒地不起的柘植彩。
20分鐘後,醫院救護車趕到,柘植彩被送往醫院,但為時已晚。她雖然保住性命,卻因大
腦長時間缺氧導致嚴重意識障礙,從此臥床不起。
事後救助機構給的事故回饋令人瞠目結舌:現場的救護員是男性,而倒下的是女性,沒人
敢掀開她的衣服貼上電極片。』
『根據熊本大學對2005至2020年間約35萬心跳驟停案例的調查揭露了一個值得深思的現象:
患者能夠使用上AED的比例本就低得可憐,若倒下的是女性,被使用率甚至會被腰斬:男
性3.2%,女性呢?僅1.5%。即使聚焦在15至49歲的青壯年族群,男性7.0%,女性也只
有3.8%。
再看心肺復甦術的比例,男性56.8%,女性53.5%,仍是男性佔優勢。數據不會騙人:女性
在突發心臟驟停時,更容易被「晾在一邊」。』
作者: luleen (lululeen)   2025-04-27 16:50:00
我ok,你先摸
作者: anpinjou (大炎上、確定ですわ。)   2025-04-27 16:50:00
阿不然勒 被反咬誰來負責 記者嗎
作者: Jimmychan (詹屁屁)   2025-04-27 16:50:00
不會誇張啊...想到自己沒錢又醜,救人還要被告性騷擾,救人只對得起良心,對不起錢包
作者: curance (我覺得還可以再搶救一下)   2025-04-27 16:51:00
問就是共同承擔,女性共同
作者: sdfsonic (S音)   2025-04-27 16:51:00
怕被告對不起 我有陰莖 不能救妳
作者: REDF (RED)   2025-04-27 16:52:00
求仁得仁 政府也放任 活該
作者: asdf70044 (A7)   2025-04-27 16:52:00
只能說遺憾
作者: dripcoffee (冰滴咖啡)   2025-04-27 16:52:00
有CPR撐到救護車來就很好了,AED又不是不死圖騰電個兩下人就會活跳跳的起來,AED判斷不是VT VF的情況你還是得繼續壓
作者: Jimmychan (詹屁屁)   2025-04-27 16:52:00
這跟之前健身房不敢輔助女生的情景類似,前陣子有女性會在健身房錄影自己被男性偷瞄然後檢舉該男,後來嚴重到沒任何人敢看,甚至女生連被器材壓到也不願意幫
作者: anpinjou (大炎上、確定ですわ。)   2025-04-27 16:53:00
對了 補充一下 縮圖那個不是當事者本人 是AI
作者: laigeorge89 (laigeorge89)   2025-04-27 16:53:00
就是日本的社會風氣和法律整備不完善的問題
作者: kaj1983   2025-04-27 16:54:00
那就培養女性救護員啊
作者: curance (我覺得還可以再搶救一下)   2025-04-27 16:54:00
不過台灣嘛……之前那個幫小孩CPR被告的新聞。已經讓我身邊好幾個人,把那個協助急救的app刪除了
作者: laigeorge89 (laigeorge89)   2025-04-27 16:55:00
還有日本對急救知識不夠吧,以為重要的是先掀衣服貼AED而不是壓
作者: AndyMAX (微)   2025-04-27 16:55:00
救護人員不施救有業務過失致死的問題吧
作者: owo0204 (owo0204)   2025-04-27 16:55:00
你敢上你上 我反正不敢
作者: anpinjou (大炎上、確定ですわ。)   2025-04-27 16:56:00
幫小孩CPR會被告喔 我來查一下
作者: YLTYY (winter)   2025-04-27 16:56:00
我就怕啊
作者: p200404 (謎~)   2025-04-27 16:57:00
因為有實際案例救了反而被告 誰想救
作者: haha98 (口合口合九十八)   2025-04-27 16:57:00
好了啦 先營造一個救人不會被告的環境阿 整天靠北 可憐
作者: utqpwotu (神奇魔杖)   2025-04-27 16:57:00
如果事後被對方告,就算最後無罪甚至不起訴,但跑警局和法院的過程就夠折磨人了
作者: hk129900 (天選之人)   2025-04-27 16:57:00
這種救護人員只是有急救牌 又不是醫護並沒有強制責任吧
作者: luleen (lululeen)   2025-04-27 16:57:00
你說告不成,但是你得陪他在那邊跳恰恰阿
作者: kk4789 (Garbringal)   2025-04-27 16:58:00
求仁得仁
作者: haha98 (口合口合九十八)   2025-04-27 16:58:00
現在就是告人是乞丐家屬或是乞丐被施救者的權利 但袖手旁觀也是別人的權利 謝謝
作者: laigeorge89 (laigeorge89)   2025-04-27 16:58:00
還有在台灣不要再叫人不要救了,哪天自己遇到
作者: starsheep013 (星絨綿羊)   2025-04-27 16:58:00
會被告和會被告贏是兩回事啦,但正常人沒事整自己幹嘛?
作者: l6321899 (Rmpcl)   2025-04-27 16:58:00
不誇張,大家都會怕
作者: GAOTT (杜鵑)   2025-04-27 16:58:00
這不就活該 另外救護員很累 公主們不想當阿 怎麼培養
作者: acezero (艾斯零)   2025-04-27 16:58:00
要怪就怪那些想錢想瘋的梟婆吧
作者: GAOTT (杜鵑)   2025-04-27 16:59:00
這不就女人活該 另外救護員很累 公主們不想當阿 怎麼培養
作者: super0949 (不重要啦~)   2025-04-27 16:59:00
這年代就是這樣啊 幹嘛救路人自找麻煩 救了又沒賞
作者: kinuhata (kinuhata)   2025-04-27 16:59:00
這很正常 誰願意冒著社會性死亡的風險去救一個素不相識的人
作者: laigeorge89 (laigeorge89)   2025-04-27 16:59:00
自己孬也應該是慫恿人家上吧?哪有人叫其他人一起孬的
作者: haha98 (口合口合九十八)   2025-04-27 17:00:00
膩了啦 又是這種詛咒別人遇到的發言 真的遇到我也只會恨造成這種環境的乞丐家屬 不會恨無作為的旁人
作者: roger2623900 (whitecrow)   2025-04-27 17:00:00
哪怕告不贏 光是被告就很麻煩阿
作者: l6321899 (Rmpcl)   2025-04-27 17:00:00
最多幫忙打電話叫救護車
作者: gundam01 (....￾NN N￾N I
CPR正確的話 壓斷肋骨機率很大 遇到在意肋骨的就沒辦法
作者: ice2240580 (滄浪退思)   2025-04-27 17:00:00
有時候患者破百公斤 女救護員怎麼搬阿 還要叫支援==
作者: haseyo25   2025-04-27 17:00:00
幫助別人是在自己有餘裕的時候才可以做的
作者: Jimmychan (詹屁屁)   2025-04-27 17:00:00
冷漠常常是因為心寒造成的,不是不想救,是承擔不起。但至少先打電話給119就是了
作者: teddy12114 (lilinyiu)   2025-04-27 17:00:00
活該啊 女性自己愛亂告人的
作者: kaj1983   2025-04-27 17:01:00
特殊案例就沒辦法了,算他倒楣
作者: roger2623900 (whitecrow)   2025-04-27 17:01:00
雖然我覺得救護員不敢還是有點誇張了 這環境真的很病態
作者: teddy12114 (lilinyiu)   2025-04-27 17:01:00
看看日本癡漢冤罪多誇張只能說這是應該的
作者: laigeorge89 (laigeorge89)   2025-04-27 17:01:00
而且因為性騷疑慮被起訴的案例只有在日本有,台灣好像沒有
作者: dreamnook2 (dreamnook)   2025-04-27 17:02:00
(′・ω・‵) 助人吃過太多虧了
作者: l6321899 (Rmpcl)   2025-04-27 17:02:00
不幫不會有事,幫了一定有你的事,不管是好事還壞事
作者: kmkr122719 (出來跑的總是要還)   2025-04-27 17:02:00
台灣的緊急醫療救護法第14條已經有規定急救免責了,但
作者: hamayuu (浜木綿)   2025-04-27 17:02:00
就算法院還你清白,在那之前呢,公司社會怎麼看你,社會性死亡了
作者: storyo11413 (小便)   2025-04-27 17:04:00
都做心肺復甦 不要不知足
作者: jackta (傑克塔)   2025-04-27 17:04:00
先壓比較重要,另外有人手才一邊壓一邊弄AED,語音提示要分析不要觸碰病患的時候才停手
作者: AndyMAX (微)   2025-04-27 17:04:00
台灣哪來社會性死亡 根本懶得理
作者: a43164910 (寺杉伊六)   2025-04-27 17:05:00
連救護人員都因為害怕被告不敢急救 好可怕的社會風氣
作者: SSIKLO (西可洛)   2025-04-27 17:05:00
性別不對,好心救人反而會被告,那誰會想自找麻煩
作者: memoryautumn (只是個鄉民 毫無反應)   2025-04-27 17:05:00
簡單來說就是少部分女拳害慘所有女性群體的問題,偏偏上位者也沒要處理這種問題
作者: hamayuu (浜木綿)   2025-04-27 17:06:00
哪沒有,新聞媒體整天報= =
作者: error405 (流河=L)   2025-04-27 17:06:00
告人公審要人社死的組合技前兩天才看過耶
作者: pov (pov)   2025-04-27 17:06:00
先開會決定
作者: memoryautumn (只是個鄉民 毫無反應)   2025-04-27 17:07:00
濫訴問題早就該處理了,但這些上位者從不關心
作者: kaj1983   2025-04-27 17:07:00
台灣人應該不會因為這樣就讓你社死啦
作者: roger2623900 (whitecrow)   2025-04-27 17:08:00
台灣新聞有路人救的情況很多吧
作者: kaj1983   2025-04-27 17:08:00
你是去救人的
作者: haha98 (口合口合九十八)   2025-04-27 17:08:00
就說啦 整天講告人是乞丐家屬要乞討錢的權利 那袖手旁觀也是一般人的權利
作者: laigeorge89 (laigeorge89)   2025-04-27 17:08:00
那也不是因為性騷而是疑似急救失當的問題不要搞混
作者: backzerg (Blackzerg)   2025-04-27 17:08:00
這種事不用天天出現 十幾二十年出現一次就夠嚇人了
作者: qaz911420 (Fan)   2025-04-27 17:08:00
作者: leo79415 (Meega)   2025-04-27 17:08:00
反正法律不改 就一直這樣下去吧 反正也沒義務救人
作者: qaz911420 (Fan)   2025-04-27 17:09:00
事實就是,現在全世界的女權、平權運動讓男女關係更劣化了
作者: zxc60804 (KeepGoing)   2025-04-27 17:09:00
#越想越不對勁
作者: iampig951753 (姆沙咪豬)   2025-04-27 17:09:00
作者: storyo11413 (小便)   2025-04-27 17:09:00
祝福那位救助員平安 現在根本亂告以後可能不敢救人
作者: chinobe (SI)   2025-04-27 17:09:00
多一根 上法院
作者: laigeorge89 (laigeorge89)   2025-04-27 17:10:00
台灣幾乎沒有因為急救時脫人家衣服被告的案例(而且你告性騷獲得的損賠比肋骨壓斷還少,誰要告性騷
作者: roger2623900 (whitecrow)   2025-04-27 17:10:00
講到急救失當 這也是不敢救人的原因之一吧 畢竟一般人真的不會有急救經驗
作者: ice2240580 (滄浪退思)   2025-04-27 17:11:00
比較好奇日本救護員有aed卻不用是沒問題的嗎 不會被告醫療糾紛嗎 還是現場救護員是沒牌的所以沒差==
作者: memoryautumn (只是個鄉民 毫無反應)   2025-04-27 17:11:00
現在很多都是假平權真特權,但也是還有真正在爭取女權的團體,像現在還敢留在阿富汗爭取女權的我就很佩服
作者: micotosai (日本語が半人前の俺様)   2025-04-27 17:11:00
最好笑的是還有人提議說使用前要跟當事人報上名,我要用AED 哦
作者: Sheltis (榭爾提斯)   2025-04-27 17:11:00
就跟歐美的健身房女拳一樣 被槓鈴壓死妳家的事情啊 幫忙會被告那不如袖手旁觀多死幾個人
作者: qaz911420 (Fan)   2025-04-27 17:11:00
就比如健身房女性被槓壓死沒人敢救,這訂婚案雖然不是醫療事故但也有理可循,你根本不知道「進步女性」什麼時候靠著自己的性別反打你一把
作者: ymsc30102 (囧臉蔥)   2025-04-27 17:12:00
AED也沒這麼萬用 壓胸比較重要
作者: mamamia0419 (Shao)   2025-04-27 17:13:00
啊就跟健身房沒人敢救女生情況一樣啊,不就是一堆白
作者: storyo11413 (小便)   2025-04-27 17:13:00
救人還要被告 我看以後沒人想救放著等收屍比較安全
作者: GAOTT (杜鵑)   2025-04-27 17:14:00
其實要破除這些問題也很簡單 廢除癡漢法就好 日本願意嗎 呵
作者: Sheltis (榭爾提斯)   2025-04-27 17:14:00
反正這種事情不會只有一兩個個案 就看日本人死了多少人才能醒過來
作者: kmkr122719 (出來跑的總是要還)   2025-04-27 17:14:00
就算台灣無先例,我也不想當第一個案例,所以我選擇不救
作者: bladesinger   2025-04-27 17:14:00
去怪亂告人搞到沒人敢救的元兇吧中國車禍還不是一堆碰瓷的搞到無人敢幫
作者: laigeorge89 (laigeorge89)   2025-04-27 17:15:00
不過日本最根本問題是他們的白癡警察定罪率99%(笑)
作者: ig49999 (張思妤)   2025-04-27 17:15:00
沒事當然沒事但是被告不是你被告 法院不是你在跑
作者: zizc06719 (毛哥)   2025-04-27 17:15:00
救護員都不敢處理,這社會太扯了
作者: way7344 (way7343)   2025-04-27 17:15:00
日本政府也真的裝死……
作者: GAOTT (杜鵑)   2025-04-27 17:15:00
其實要破除這些問題也很簡單 廢除癡漢法就好 日本願意嗎 呵
作者: r85270607 (DooMguy)   2025-04-27 17:15:00
這類事情我遇到類似的多了只能說在人落難時急公好義別人只當做 「既然你來了就要做到好」
作者: hamayuu (浜木綿)   2025-04-27 17:16:00
怎麼有人不去譴責誣告的,反而去罵因此有芥蒂不敢救的人啊,真是欺善怕惡= =
作者: r85270607 (DooMguy)   2025-04-27 17:16:00
做到好究竟是如何 由對方來決定
作者: luleen (lululeen)   2025-04-27 17:16:00
人跟人的信任就是這麼難建立又這麼容易毀掉的
作者: s1d87 (sam)   2025-04-27 17:16:00
我自知長得醜保護自己臭了嗎?只能說遺憾
作者: laigeorge89 (laigeorge89)   2025-04-27 17:17:00
現在台灣誣告案例非常非常稀少啊
作者: mamamia0419 (Shao)   2025-04-27 17:17:00
不分男女,撿錢包被反告侵占或救人被反告你導致對方受傷都是一樣的情況,越來越少人敢幫忙
作者: sa7a1220   2025-04-27 17:17:00
被告了就是麻煩,管他告的告得贏,所以很多男人怕麻煩乾脆不敢救女生
作者: tsp870197 (870197)   2025-04-27 17:17:00
要女權就這樣 沒人敢碰 記得歐美健身房也是這樣www
作者: laigeorge89 (laigeorge89)   2025-04-27 17:18:00
每天急救案件那麼多件,近期的有名誣告案例也才那一件,這樣還要顧慮……
作者: ahw12000 (中肯的癡肥阿宅)   2025-04-27 17:18:00
台灣沒有社會死亡的風氣吧? 超會原諒的捏
作者: roger2623900 (whitecrow)   2025-04-27 17:18:00
撿錢包也很扯 少錢干我屁事
作者: tacotuesday (taco)   2025-04-27 17:18:00
誰要救女人啊 到時候被告
作者: kmkr122719 (出來跑的總是要還)   2025-04-27 17:18:00
台灣誣告案例一堆好嘛,哪來很少?
作者: zizc06719 (毛哥)   2025-04-27 17:18:00
因為你不知道你會不會成為你說的那一件阿
作者: r85270607 (DooMguy)   2025-04-27 17:18:00
還有就是 你急公好義 經驗多了就知道怎麼處理 還真的是一會生兩回熟
作者: kent00216 (碰碰巧克貍)   2025-04-27 17:18:00
作者: memoryautumn (只是個鄉民 毫無反應)   2025-04-27 17:19:00
沒有社會性死亡,但你被告公司一定知道,然後你就黑了
作者: kmkr122719 (出來跑的總是要還)   2025-04-27 17:19:00
雖然不是急救,之前有發生山難救不回來,家屬告消防隊的
作者: aa9012 (依君)   2025-04-27 17:19:00
女權自找的怪誰
作者: mamamia0419 (Shao)   2025-04-27 17:19:00
撿錢包被反告侵佔最近就有啊
作者: roger2623900 (whitecrow)   2025-04-27 17:20:00
誣告只要有一個案例就夠勸退了 我花時間無酬救人還要跑法院
作者: hamayuu (浜木綿)   2025-04-27 17:20:00
之前有個好心撿錢包去警局的,就被人直接拍影片爆噴啊
作者: gustavvv (他夫)   2025-04-27 17:20:00
不去碰就不會被告了
作者: r85270607 (DooMguy)   2025-04-27 17:21:00
沒差 我本來就常常因為類似的事情遲到直接跟主管皮「他頭破血流我沒辦法不管」換主管怕你 總不能為這個 自己被扣上冷血吧當然 因為自己無法承受後果與代價這是選擇的自由 至少我們沒違法
作者: stu25936 (MillionCoinser)   2025-04-27 17:23:00
日本沒有像台灣那種急救免責法條嗎?
作者: GAOTT (杜鵑)   2025-04-27 17:23:00
有阿 但在癡漢法面前就是個弟弟
作者: heybro (魔法肥宅見習生)   2025-04-27 17:24:00
該怎麼說呢,?挺正常的就算明知無罪但對方執意開吉也是很麻煩
作者: GAOTT (杜鵑)   2025-04-27 17:24:00
而且法條只能保護你告贏 不能保護你不被告
作者: mamamia0419 (Shao)   2025-04-27 17:24:00
台灣上一個急救的不是社會死亡嗎
作者: seer2525 (冠軍都是一場夢)   2025-04-27 17:24:00
有法條不代表你不會被告
作者: l6321899 (Rmpcl)   2025-04-27 17:24:00
日本也有,但大家都知道法律就是比大小
作者: aqswde12349 (Last Embryo)   2025-04-27 17:24:00
就算是污告,你還是要花時間去處理
作者: j55888819 (下露顆‧撫耳摸濕)   2025-04-27 17:25:00
自業自受
作者: Cactusman (仙人掌人)   2025-04-27 17:25:00
正常 我也不敢
作者: REDF (RED)   2025-04-27 17:25:00
少又怎樣 現在我突然告你讓你跑法院 你也會堵爛阿 有一件就
作者: GAOTT (杜鵑)   2025-04-27 17:25:00
急救
作者: adasin (ada)   2025-04-27 17:25:00
台灣早就有先例了 很多人都忘了以前CPR救人反被家屬告嗎
作者: scott032 (yoyoyo)   2025-04-27 17:25:00
只看電影覺得日本社會對男性性騷擾的懲罰比外遇還嚴重
作者: roger2623900 (whitecrow)   2025-04-27 17:25:00
我是真的佩服有人敢撿錢包送警局 至少我是不會做浪費時間又可能被告
作者: r85270607 (DooMguy)   2025-04-27 17:25:00
緊急只能作為你的主張不能做為你可以避免後續麻煩的理由
作者: grandzxcv (frogero)   2025-04-27 17:25:00
她缺錢的話簡直就是天賜良機,你OK你先請
作者: r85270607 (DooMguy)   2025-04-27 17:26:00
大家怕的是之後還要溝通聯絡
作者: frozensummer (冰凍)   2025-04-27 17:26:00
因小失大 平時賺外快 緊急時就是這樣了
作者: adasin (ada)   2025-04-27 17:26:00
後來因為造成寒蟬效應 真的有人倒地沒人救 才修法的
作者: sunshinecan (陽光罐頭)   2025-04-27 17:26:00
AED是把心臟的亂跳/顫動完全電停 只貼不壓更慘...
作者: GAOTT (杜鵑)   2025-04-27 17:26:00
一個國家 女性往男性身上拱兩下就能毀人一生 哪有好心人
作者: scott032 (yoyoyo)   2025-04-27 17:27:00
這也算是社會共業 讓女性任意誣告他人的後果
作者: frozensummer (冰凍)   2025-04-27 17:27:00
是說最近才一個撿到錢包 被告侵占的
作者: l6321899 (Rmpcl)   2025-04-27 17:28:00
要碼日本自己多培育女性急救員,被告比較不傷
作者: GAOTT (杜鵑)   2025-04-27 17:28:00
誣告哪國都有 誣告告贏也是哪國哪有 問題是日本男人被誣告
作者: zzro   2025-04-27 17:28:00
自業自得 問題不大吧
作者: GAOTT (杜鵑)   2025-04-27 17:29:00
後果太嚴重 台灣你撿錢包被告侵占 就算告輸 後果也還好
作者: AkikaCat (阿喵)   2025-04-27 17:29:00
問題不是告不告的贏,問題在於被控告性侵在日本很麻煩,縱使你事後無罪或不起訴,大家都只會記得你被控告性侵。那很抱歉,要我救你,請先起來簽同意治療切結書。
作者: Y1999 (秋雨)   2025-04-27 17:29:00
到時候公雞變飼主,要怪就怪這個世界吧
作者: Jameshunter (幻劍)   2025-04-27 17:29:00
現在CPR不需要先確認胸口衣物使否有硬物了??
作者: GAOTT (杜鵑)   2025-04-27 17:30:00
用你的命去抵那個被你救起來的女人的命 還是社死那種抵命
作者: r85270607 (DooMguy)   2025-04-27 17:30:00
我記得日本的訴訟開庭可沒我們方便
作者: hutao (往生堂買一送一)   2025-04-27 17:30:00
救護員有職責的傻傻的,所有人都能看戲,救護員就算吃性騷官司還是得做才是,現在頂多換個體位被告
作者: PSP1234 (PSP1234)   2025-04-27 17:31:00
真的是被dei玩壞了
作者: Renishikawa (石川戀)   2025-04-27 17:31:00
被告太麻煩了 這就沒輒
作者: zealotjacky (狂戰)   2025-04-27 17:31:00
如果性騷嫌疑比不救還嚴重的話...跟被懷疑痴漢直接往對方臉上灌一拳一樣的意思
作者: starfirerex (天翔銅閃)   2025-04-27 17:32:00
要叫別人救人 先創造不會被告的環境再說
作者: roger2623900 (whitecrow)   2025-04-27 17:32:00
要說有職責要看不救和性騷哪個後果更嚴重
作者: a22122212 (阿公)   2025-04-27 17:32:00
沒辦法阿 正常男女都被少數加害者搞到人心惶惶
作者: GAOTT (杜鵑)   2025-04-27 17:32:00
瀆職跟社死 聰明人都知道該怎麼選 能當救護員不會太笨
作者: GaoLinHua   2025-04-27 17:32:00
(′・ω・`) 該引進救護機器人了吧(
作者: domy1234 (我好累)   2025-04-27 17:32:00
可以比照器捐卡做一個不提告聲明卡,這就放任極端團體搞爛自己名聲的後果
作者: Jameshunter (幻劍)   2025-04-27 17:33:00
2X年被教導對方女的要確認胸罩是否是純衣服無鋼圈
作者: GAOTT (杜鵑)   2025-04-27 17:33:00
瀆職最多賠款換工作 社死只能上吊投胎
作者: ice76824 (不成熟的紳士)   2025-04-27 17:34:00
死人是你家的事,被告可是我的事
作者: m2851524 (SmallMai麥)   2025-04-27 17:34:00
推文就在講之前急救弄斷肋骨的事情,怎麼有人一直跳針
作者: PSP1234 (PSP1234)   2025-04-27 17:35:00
日本太多汙告了 日本男性真的可憐
作者: CYL009 (MK)   2025-04-27 17:35:00
怎麼感覺日本是不會用AED
作者: laigeorge89 (laigeorge89)   2025-04-27 17:35:00
緊急情況確認地板是硬的就夠了吧當然能排除的話更好
作者: roger2623900 (whitecrow)   2025-04-27 17:36:00
所以急救失當也是大問題啊 沒做好急救一樣會被譴責所以沒急救經驗真的別上
作者: shinobunodok (R-Hong)   2025-04-27 17:36:00
沒辦法啊 現場救護人員會怕就肯定有類似前例 除非使命感爆棚 不然誰想賭自己職業前途?
作者: derek625 (學著的學渣)   2025-04-27 17:36:00
救別人之前 先保護好自己
作者: et310   2025-04-27 17:37:00
我ok,你先上
作者: domy1234 (我好累)   2025-04-27 17:37:00
日本過失致死最重也才五年,比被逼跳樓或跳軌好太多了
作者: gametv (期待著今天)   2025-04-27 17:37:00
救人一命還要被告,算了吧
作者: r85270607 (DooMguy)   2025-04-27 17:37:00
如果是CPR 肋骨斷裂很正常的
作者: zealotjacky (狂戰)   2025-04-27 17:38:00
肋骨在需要急救的情況根本不會是問題重點我就問你是要命還是要你的肋骨
作者: your025 (your025)   2025-04-27 17:39:00
台灣才一個主動救人被告+出征
作者: r85270607 (DooMguy)   2025-04-27 17:39:00
AED的發明並不是要為了免除CPR而是我們提倡APR+CPR
作者: nisioisin (nemurubaka)   2025-04-27 17:39:00
救護員都不敢問題不是普通的大
作者: s1115675   2025-04-27 17:39:00
這都是有前面的案例累積起來的。講個最明顯的(雖然本質跟這差很多)地上的錢包現在誰敢撿
作者: roger2623900 (whitecrow)   2025-04-27 17:39:00
不過醫院也有自動CPR機 看未來救護車要不要配吧
作者: r85270607 (DooMguy)   2025-04-27 17:40:00
然後肋骨斷裂是怎麼回事呢拜託 它雖然斷裂了但依然有組織血肉牽附
作者: Lhmstu (lhmstu)   2025-04-27 17:40:00
沒辦法,社會氛圍變成這樣
作者: haha98 (口合口合九十八)   2025-04-27 17:40:00
有啊 流浪漢敢撿阿 你可以去告流浪漢看找不找得到人
作者: www115ui8 (......)   2025-04-27 17:40:00
之前就有人告其他人急救弄傷自己
作者: r85270607 (DooMguy)   2025-04-27 17:41:00
不是你想像的「斷裂後往深處往下插」骨架看太多了 都忘記活人還有血肉組織
作者: roger2623900 (whitecrow)   2025-04-27 17:41:00
為了避嫌就是讓救護員都用自動設備
作者: shinobunodok (R-Hong)   2025-04-27 17:41:00
前不久才一個撿到錢包好心送到警察局 結果說因為錢有少被失主告侵佔的新聞
作者: r85270607 (DooMguy)   2025-04-27 17:42:00
還有錄影設備的普及啊
作者: l6321899 (Rmpcl)   2025-04-27 17:42:00
肋骨斷裂就很尷尬,實際上壓不夠大力就沒用啊XD
作者: fly0204 (For the Empire)   2025-04-27 17:43:00
文章裡有個數據 86%女性表示如果異性為了使用AED脫她們的
作者: megalodon35 (小小小郭)   2025-04-27 17:43:00
台灣就有立法讓你救人不會有事了 怕啥= =
作者: fly0204 (For the Empire)   2025-04-27 17:44:00
衣服,會感到不適甚至抗拒 我看到也選擇放生...
作者: hankiwi (_han_)   2025-04-27 17:44:00
冒風險救人還要被告誰想淌渾水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25-04-27 17:45:00
上面說的 女性自己都不想被救了 那幹嘛救
作者: shinobunodok (R-Hong)   2025-04-27 17:45:00
沒那麼輕鬆簡單 哪怕最後會判你無罪 你還是要來來回回跑開庭 你想想會多麻煩和浪費時間?
作者: hamayuu (浜木綿)   2025-04-27 17:45:00
立法?那請問你要不要請律師要不要跑法院,時間跟錢誰出誰賠你= =
作者: c24253994 (鬼混哥)   2025-04-27 17:45:00
寒蟬效應,去怪貪婪的被救人
作者: r85270607 (DooMguy)   2025-04-27 17:46:00
記得以後隨身攜帶放棄被噁男搶救同意書(?)
作者: ck94202   2025-04-27 17:46:00
你看到最近的小明龜魔 還覺得性別沒關係嗎?
作者: tony15899 (急速せんこ~)   2025-04-27 17:46:00
不會有事還是可以告啊 一堆細節都可以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25-04-27 17:46:00
這個就要立法 路人救不得被被救的人起訴
作者: PekoKiara (野兔火雞)   2025-04-27 17:46:00
救了哪天被越想越不對勁怎麼辦
作者: haha98 (口合口合九十八)   2025-04-27 17:46:00
怕被乞丐搞阿 拿死亡家人換錢不是很多人都會做嗎
作者: sunshinecan (陽光罐頭)   2025-04-27 17:46:00
又一個以為立個法就能沒事的 = =
作者: mamamia0419 (Shao)   2025-04-27 17:47:00
只讓你不會有事,不是不會被告,你時間多可以跑法院當然沒問題
作者: PekoKiara (野兔火雞)   2025-04-27 17:47:00
就算最後無罪那過程也讓你脫一層皮
作者: tony15899 (急速せんこ~)   2025-04-27 17:47:00
法官也覺得救人要緊嗎 我不知道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25-04-27 17:47:00
所以要弄到連告都不行才行就是直接就不能拿這個告只是無罪不夠的
作者: shinobunodok (R-Hong)   2025-04-27 17:48:00
而且不要說一般人 連專業的消防隊或醫護人員都有可能因為緊急處理被告 這真的大家都開大絕你行你上要怪誰?
作者: NoLimination (啊啊啊啊)   2025-04-27 17:48:00
女權
作者: Jameshunter (幻劍)   2025-04-27 17:48:00
也要看啦 之前那個用拳頭錘的就真的欠告
作者: mamamia0419 (Shao)   2025-04-27 17:48:00
你看台灣上一個急救被網爆成那樣
作者: c24253994 (鬼混哥)   2025-04-27 17:48:00
#複雜的防禦機制性命vs眾目睽睽被看光光 羞恥心勝
作者: storyo11413 (小便)   2025-04-27 17:49:00
86女性抗拒被異性使用AED 救護員其實很懂保護自己
作者: Nitricacid (硝酸酸)   2025-04-27 17:49:00
不誇張啊 痴漢冤罪被搞一次就社死比真死還痛苦
作者: cactus44 (鋼彈仔)   2025-04-27 17:49:00
所以救護員這是正確做法啊
作者: X2LC8 (奏)   2025-04-27 17:49:00
我記得前陣子某社群軟體上也有一片串文 是一些女性在抱怨婦產科男醫生 甚至還有言論說是他們心裡變態才會去讀婦產科連專業的醫生都會遇到這種問題了 何況一般民眾 救活了沒獎勵可能還會被告性騷擾 沒救活更慘 開始懷疑你的急救方式和流程 弄的來幫忙的反而惹上一堆事情
作者: AkikaCat (阿喵)   2025-04-27 17:50:00
告訴是人民權利,你立再多法他都能告,法官跟檢仔鳥不鳥而已。而當他執意要告你且新聞出來,那你就吃大便了。
作者: pmes9866 (沒見過帥哥喔)   2025-04-27 17:51:00
見死不救vs癡漢 都幾?
作者: mamamia0419 (Shao)   2025-04-27 17:51:00
婦科男醫那篇我有印象
作者: Y1999 (秋雨)   2025-04-27 17:52:00
見死不救你不會死,被說癡漢直接社死
作者: haha98 (口合口合九十八)   2025-04-27 17:52:00
對啊 提告是乞丐的權利 袖手旁觀也是我的權益
作者: Sheltis (榭爾提斯)   2025-04-27 17:52:00
婦科那個就跪上面的 而且還不是只有一兩個帳號有這種離譜的言論
作者: roger2623900 (whitecrow)   2025-04-27 17:53:00
86%是真有點高 那就是想被救的自己隨身攜帶不告人保證書囉 不帶就代表不想被急救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25-04-27 17:54:00
所以就只能 讓這種情況人民沒有提告的權利不然就等著沒人救 你總得選一個
作者: abd86731 (HSEric)   2025-04-27 17:54:00
就看還要死多少人 才會有正常聲音跑出來抵抗那些女人囉
作者: diemomfish56 (死媽魚56)   2025-04-27 17:54:00
幫忙急救還要被告 誰要幫忙
作者: X2LC8 (奏)   2025-04-27 17:54:00
家人就有因為救護被家屬告 雖然全部都是照流程沒出錯 法院也判無罪 但這中間跑法院的過程還有看到家屬那態度嘴臉 不心寒才怪
作者: roger2623900 (whitecrow)   2025-04-27 17:55:00
我相信這社會一開始不是這樣 但是極端女權的聲音在網路時代被放大太多了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25-04-27 17:56:00
或是要弄成 執意要告 那被告方所有費用提告方要承擔而被告方得對提告方要這段時間的各種損失賠償你要讓 這種濫告會付出夠大的代價 才有可能停止
作者: adasin (ada)   2025-04-27 17:56:00
救助的寒蟬效應不是女權開始的 只是這案例跟女性有關罷了
作者: Nitricacid (硝酸酸)   2025-04-27 17:57:00
死別人還是死自己 很好選吧==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25-04-27 17:57:00
不然他們就會是不告白不告的心態
作者: sunshinecan (陽光罐頭)   2025-04-27 17:57:00
其實至少要連想救但用拳頭捶那種都能完全沒事才算對急救者有保障 評估急救行為是否過當就是心證介入了
作者: roea68roea68 (なんもかんも政治が悪い)   2025-04-27 17:57:00
女性自己搞出來的社會氛圍 自作自受
作者: mamamia0419 (Shao)   2025-04-27 17:57:00
這倒是
作者: tony15899 (急速せんこ~)   2025-04-27 17:57:00
告人=低成本刷司法系統抽卡 抽到爽賺一筆 沒抽低成本
作者: diemomfish56 (死媽魚56)   2025-04-27 17:58:00
除非法律免責以外 被救者若向施救者提起告訴 檢方自動向被救者反告誣告 不然根本不會有人想幫忙
作者: scotttomlee (ほしのゆめみは俺の嫁!)   2025-04-27 17:59:00
流程上記得有一段是要找見證人,確保事後問題,不過大概還是怕到時候對方不肯作證吧?
作者: r85270607 (DooMguy)   2025-04-27 18:01:00
請他錄影後轉交給你啊
作者: AkikaCat (阿喵)   2025-04-27 18:02:00
問題的根本也不是贏不贏,光是能成立告訴就勸退了。能贏又如何?判決出來之前要多久?周邊的人都知道你被告性侵會怎樣看你?所以才說這基本無解。
作者: r85270607 (DooMguy)   2025-04-27 18:03:00
我的確是聽過幾個好奇找樂子的學員開玩笑找見證不做證怎麼辦?錄影不給怎麼辦?手機給他錄結果被搶走怎麼辦?靠腰啊 你這麼極限難題都給你遇到天意不讓你緊急救援 那就這樣吧
作者: a62511 (alex)   2025-04-27 18:03:00
多一根要顧慮的事太多了 苦
作者: sa7a1220   2025-04-27 18:04:00
跑法院就嚇跑一堆人了好嗎,就算台灣有立法保護施救者也是一樣,跑法院就是搞人
作者: X2LC8 (奏)   2025-04-27 18:04:00
救人還要找見證人拍攝本身就很畸形了 何況有時候附近可能剛好沒人 是不是搶救之前要架個手機開直播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25-04-27 18:05:00
所以要嘛直接不給告 要嘛無罪的話提告方要賠償賠償被告方跑這整個法律程序白花的時間與費用
作者: AkikaCat (阿喵)   2025-04-27 18:05:00
換個方式想,至少你多一根別人比較敢救你
作者: luleen (lululeen)   2025-04-27 18:06:00
幫我開直bo....
作者: frozensummer (冰凍)   2025-04-27 18:06:00
在日本工作就直接掰了 就算後來告贏又如何
作者: X2LC8 (奏)   2025-04-27 18:06:00
樓上說的對 你真的拍攝了 也真的沒問題 但家屬告你 要跑法
作者: mamamia0419 (Shao)   2025-04-27 18:06:00
不可能不給告的,急救條款不是百分百保護,如果你沒
作者: X2LC8 (奏)   2025-04-27 18:06:00
院 被周遭的人知道你被告 即時你後來贏了無罪 但你中間受到
作者: mamamia0419 (Shao)   2025-04-27 18:06:00
有完全按照步驟導致死亡還是有機會過失致死
作者: X2LC8 (奏)   2025-04-27 18:06:00
的傷害 不是一個無罪就可以解決的 但你一開始就不救人 就完全沒有這種問題 這就是問題所在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25-04-27 18:07:00
所以 就是要不給告才能解決這問題你說得那些是現狀 就是必須要改變
作者: shinobunodok (R-Hong)   2025-04-27 18:07:00
告訴乃基本權利啊 大多正常狀況也不會有人去告救護者啊 可是只要有少數幾起被告案例就沒人敢動了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25-04-27 18:08:00
不百分之百保護 那你就要法律保證急救方不會有損失
作者: hayate65536   2025-04-27 18:08:00
台灣之前不是才一個cpr後被告的嗎?
作者: AkikaCat (阿喵)   2025-04-27 18:08:00
不能不給告啊。日本我不知道,台灣憲法第16條,人民有告訴權力。你要怎麼不給告?
作者: sai007788 (九條寺サイ)   2025-04-27 18:08:00
查了一下,這是2013年發生的實際新聞
作者: jamee (啊哈哈)   2025-04-27 18:08:00
日本兩性超容易被告,尤其是男性,你做的對,也有目擊證人
作者: mamamia0419 (Shao)   2025-04-27 18:08:00
沒辦法,那有些人打著急救名義亂搞你也沒輒,別說沒
作者: im31519 (風水似月)   2025-04-27 18:09:00
謝謝,我只想待在舒適圈,不想上法院
作者: shinobunodok (R-Hong)   2025-04-27 18:09:00
你要不給告那要大法官等級的出來了 這基本很難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25-04-27 18:09:00
那就是要修憲阿 反正講這些沒意義就是講 要怎樣才能解決 你說為啥現在不行是別的事
作者: hankiwi (_han_)   2025-04-27 18:09:00
你有告的權力,我也有不熱心救人的權力,很公平
作者: sai007788 (九條寺サイ)   2025-04-27 18:10:00
主要是男性救護不願意做出讓女性裸露的醫療行為,也就是說12年過去了,日本還是沒有改變
作者: mamamia0419 (Shao)   2025-04-27 18:10:00
尤其日本在男女這方,男性是壓倒性劣勢,有做過街訪,即便自己完全是被誤會的,幾乎8成男性依舊會選擇逃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25-04-27 18:10:00
你沒辦法法律上阻止濫告 那你要積極的去保護急救方
作者: diemomfish56 (死媽魚56)   2025-04-27 18:10:00
所以也不需要搞什麼急救協助了 該死的就去死一死
作者: RockZelda (洛克薩爾達)   2025-04-27 18:11:00
好奇這類應該有類似的《好撒瑪利亞人法》,台灣有嗎?
作者: sai007788 (九條寺サイ)   2025-04-27 18:11:00
台灣有啦
作者: AkikaCat (阿喵)   2025-04-27 18:11:00
因為修憲基本上差不多是不可能,所以我是覺得談這個沒意義。而且你想拔掉人民訴訟權利那是動搖民主根基的事情。唯一能做的只有保護被誣告方,但問題是這個根本不在保護,而是只要「告訴發生」那就吃大便了,但你無法阻止他發生。
作者: jamee (啊哈哈)   2025-04-27 18:11:00
而且日本極容易社會死亡。只要被告,你會先丟掉工作,然後妻女會看不起你。鄰居會對你議論紛紛,經過漫長的法院流程
作者: edhuang (隨便啦)   2025-04-27 18:11:00
完全不意外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25-04-27 18:11:00
所以你要從告訴發生後 會導致急救方損失的都要保障
作者: hamayuu (浜木綿)   2025-04-27 18:12:00
有啊,在法庭有用啊,那請問前面請律師跑法院被報導你要怎麼辦
作者: sai007788 (九條寺サイ)   2025-04-27 18:12:00
不過台灣媒體很嗜血,你沒有把握讓人不要死最好不要動手,以免被當成變態加害人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25-04-27 18:12:00
就是提告當下 就應該要有政府出來主動提誣告後果
作者: AkikaCat (阿喵)   2025-04-27 18:12:00
你就算弄個不可能的法案:誣告性侵唯一死刑,那又怎樣?你被誣告到判決這段時間,少則幾個月、多則數年,你頭上就是一個性侵未遂的帽子。
作者: shinobunodok (R-Hong)   2025-04-27 18:12:00
不要死還不行 你最好還要保證不要有後遺症
作者: JUSTMYSUN (小飛蚊)   2025-04-27 18:13:00
真的是活該 不修法就是繼續這樣下去
作者: X2LC8 (奏)   2025-04-27 18:13:00
還是身上放一張自願被急救同意小卡 簽名同意自己同意受到任何急救且不會事後提出任何告訴
作者: diemomfish56 (死媽魚56)   2025-04-27 18:13:00
就算有把握不讓人死也千萬不要動手 我講真的
作者: starsheep013 (星絨綿羊)   2025-04-27 18:13:00
然後你昏迷不醒,換家屬來告人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25-04-27 18:14:00
小卡也沒用 會說沒法律效力
作者: mamamia0419 (Shao)   2025-04-27 18:14:00
例如說壓斷肋骨後導致氣喘後遺症跑來找你要錢的XD
作者: RockZelda (洛克薩爾達)   2025-04-27 18:15:00
照樣感覺還是要政府負起部分責任才有辦法解決吧
作者: shinobunodok (R-Hong)   2025-04-27 18:16:00
小卡沒用 一來沒法律效益 二來你不告你家人會先幫你告 是你簽名的 又不是你家人簽名
作者: jackjoke2007 (jjk)   2025-04-27 18:18:00
我OK你先貼
作者: r02182828 (覺醒的米蟲)   2025-04-27 18:18:00
都不敢碰你了要確定小卡能被翻出來耶
作者: jay920314 (Jay_9696)   2025-04-27 18:18:00
專業的都不敢 不專業的顧慮更多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25-04-27 18:18:00
就 政府不負責保護急救方 就沒解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25-04-27 18:19:00
不專業的只要打119就好 其他啥都別幹
作者: roger2623900 (whitecrow)   2025-04-27 18:19:00
失職就失職阿 旁人也能體諒
作者: A5Watamate (出荷済)   2025-04-27 18:19:00
等等 我先脫個產
作者: haseyo25   2025-04-27 18:20:00
文內沒寫現場救護員有沒有救所以不好說
作者: shinobunodok (R-Hong)   2025-04-27 18:21:00
失職挺多吃申誡 考績難看點 比起被告划算多了吧
作者: roger2623900 (whitecrow)   2025-04-27 18:22:00
沒用AED不代表沒急救就是了
作者: ISNAKEI (上班好同事,下班不認識)   2025-04-27 18:22:00
少有個屁用 人都怕就是剛好那一個
作者: diemomfish56 (死媽魚56)   2025-04-27 18:22:00
失職總比被告好啊
作者: shinobunodok (R-Hong)   2025-04-27 18:23:00
而且搞不好他們只是拒絕用AED 因為要掀衣服 其他流程該有的急救都還有做
作者: digodi (我的心,有個洞)   2025-04-27 18:25:00
政府放任這種事情,死好
作者: haseyo25   2025-04-27 18:26:00
也不能這樣說她死好,只能說整個環境害了她
作者: ehbnsqaa (蓋亞之盾)   2025-04-27 18:27:00
女性自己造的業障,就承擔吧
作者: Spartaa (CaDaoIn)   2025-04-27 18:27:00
對不起,我有陰莖原罪,救不了你
作者: LaAc (深淵戰士)   2025-04-27 18:29:00
AED本來就要佐以CPR,甚至AED還會幫你數節拍
作者: gentryX (馬英丸)   2025-04-27 18:34:00
阿彌陀佛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25-04-27 18:35:00
安全第一,不救沒有罪
作者: Psytoolkid (心理基德)   2025-04-27 18:38:00
這例子除非是心臟跳動異常不然AED也沒用只能靠CPR,已經有按了還是腦缺氧那就是命
作者: zw39107 (zw39107)   2025-04-27 18:38:00
免責沒有用,除非立法如果無罪要賠償跑法院和警察局的所有損失還要額外精神賠償
作者: meowcat (喵貓)   2025-04-27 18:40:00
在台灣都不敢 就算知道法律上無罪 但被告就很麻煩
作者: tacotuesday (taco)   2025-04-27 18:41:00
只能說 女人的求仁得仁
作者: cutearia (らちけん)   2025-04-27 18:44:00
自己的命自己負責 為啥要人救 對吧
作者: belion (滅)   2025-04-27 18:48:00
法院審理期間,公司會不會 fire ? 鄰居,新聞媒體,會怎麽搞?如判決結果是無罪,新聞媒體會幫忙洗白? xd
作者: fish7333 (魚條)   2025-04-27 18:48:00
沒什麼誇張的 到時候跑法院更麻煩
作者: ice2240580 (滄浪退思)   2025-04-27 18:49:00
其實我不太理解這邏輯 cpr還不是會按到胸部 按胸部可以掀衣服不行 為啥==
作者: fang37564 (やりたい砲台)   2025-04-27 18:52:00
台灣也是能幫忙打119就仁至義盡了,甚至有證照的醫護人員不在執勤時間還不受善良撒瑪利亞人保護,更不敢出手
作者: belion (滅)   2025-04-27 18:53:00
文中的 case , 是一位熱心女士在做 cpr , 但,aed 裝備,是男性護理人員
作者: carllace (柚子)   2025-04-27 18:56:00
作者: KOKEY (KOKE?)   2025-04-27 18:58:00
為啥腰斬,不就路人救女的被告率會加倍以上啊
作者: carllace (柚子)   2025-04-27 18:59:00
作者: KOKEY (KOKE?)   2025-04-27 18:59:00
而且驚弓之鳥連有執照的活動人員都不敢救了
作者: loverxa (隨便的人)   2025-04-27 19:00:00
女人自己創造出來的風氣 女人自己擔吧
作者: carllace (柚子)   2025-04-27 19:00:00
在台灣打119就好了,至少沒出現"不是你弄的為什麼要打119"的前例
作者: digodi (我的心,有個洞)   2025-04-27 19:03:00
台灣有無罪條款。
作者: james4141989 (QQ)   2025-04-27 19:04:00
可電擊心率VT或VF,不使用AED,你CPR三十分鐘也救不回來
作者: digodi (我的心,有個洞)   2025-04-27 19:05:00
急救法14-2
作者: Cishang (辭..)   2025-04-27 19:05:00
這救護員應該不是醫療人員吧? 那就...
作者: james4141989 (QQ)   2025-04-27 19:06:00
標準的急救流程就是包含AED,教導民眾CPR也一定會教AED
作者: Cishang (辭..)   2025-04-27 19:06:00
也不對消防的救護也不是醫療
作者: shin840628   2025-04-27 19:07:00
就活該啊被自己害死
作者: belion (滅)   2025-04-27 19:08:00
在日本,男女問題,沒那麽簡單吧?就算是救命
作者: chanceiam (色老宅)   2025-04-27 19:09:00
算是父權遺毒?
作者: lolicat (貓雨果)   2025-04-27 19:10:00
台灣也快差不多了 看人倒在路邊我可不敢過去幫 頂多幫忙報警
作者: hamayuu (浜木綿)   2025-04-27 19:10:00
提再多法,那也是在法院才適用,在之前的花費、時間以及流言蜚語自己扛= =
作者: belion (滅)   2025-04-27 19:13:00
日本的父權?這事那來的父權問題? xd, 如是男性要用 aed或 cpr救異性的待救護人,是有機率被告,且難性是會被社死,工作沒,只有人生重來槍能自救的等級欸?
作者: xein (章魚哥 參上)   2025-04-27 19:14:00
誰要為了善行付出代價啊 告不成也是要花時間跑流程好嗎 遇到就直接讓他往生啦
作者: n0bp6gjo3   2025-04-27 19:15:00
怕被告 正常
作者: belion (滅)   2025-04-27 19:15:00
新聞的例子,這po 文的推文,就有了...
作者: RiceLover (米浴守護者)   2025-04-27 19:17:00
免不免責法官說了算啊 誰知道你抽的法官會不會覺得你有過多的肢體接觸
作者: may0910tw (Inaff)   2025-04-27 19:18:00
幫忙還沒救到,等著被死者家屬找網紅和智障媒體公審到死
作者: k960608 (霧羽‧浪沙)   2025-04-27 19:19:00
要懂得保護自己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25-04-27 19:23:00
反正還有1/2的人可以救,沒事的啦
作者: KOKEY (KOKE?)   2025-04-27 19:25:00
沒救沒事;救了沒救回來,事情就大了,法條說無罪,但在適用法條判決下來,可是一堆雞毛事。
作者: Oswyn (Oswyn)   2025-04-27 19:26:00
這案例2013年的 現場有女的幫押 但主辦方現場救護員是男的
作者: k798976869 (kk)   2025-04-27 19:27:00
我醜男 你先掀
作者: Oswyn (Oswyn)   2025-04-27 19:27:00
當時這男的要是用AED 多半要玩
作者: salamender (banana king)   2025-04-27 19:28:00
現在台灣的環境就被搞成好心沒好結局的環境,前幾天在大安森林公園有個阿姨一直在喊需要人幫上輪椅也是沒人敢扶,怕一扶到時候有什麼大小毛病跑公家單位跑不完。
作者: digodi (我的心,有個洞)   2025-04-27 19: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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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日本那種法外就算了。
作者: a951l753vin (qmo.shuo4)   2025-04-27 19:31:00
看看現在中國也一堆仙女法官 沒救
作者: digodi (我的心,有個洞)   2025-04-27 19:31:00
我還是會扶啊,可能只是沒遇到壞人。
作者: Satomisan (小惡魔石原)   2025-04-27 19:35:00
女人自己承擔 活該
作者: hamayuu (浜木綿)   2025-04-27 19:38:00
一直提法幹嘛?會用到法時你已經在準備跑法院了==
作者: salamender (banana king)   2025-04-27 19:38:00
樓上還有善心那很好,這種爛事只要遇到一次就會讓人整個反轉了,只能說台灣一些沽名釣譽的組織把整個樂於助人的風氣搞臭了。
作者: hamayuu (浜木綿)   2025-04-27 19:39:00
這種事情就跟法關係不大,是社會風氣跟爛人的影響
作者: revise (小陶)   2025-04-27 19:41:00
世道險惡 保護自己最重要
作者: rrrrr123 (新巡者)   2025-04-27 19:43:00
不過照護員不敢用感覺還是很瞎 那不是他們的專業嗎?如果分性別 乾脆以後限定只有女性可以擔任好了
作者: seiten137 (Seiten)   2025-04-27 19:43:00
是我也不敢
作者: shinobunodok (R-Hong)   2025-04-27 19:45:00
雖然看起來很瞎 但是人家不敢動作就是真的會被告
作者: herochang ("心"病無藥醫)   2025-04-27 19:47:00
女性自己自立自強呀!為什麼要靠男人on AED
作者: WTFTank (BigTank)   2025-04-27 19:47:00
救人還要被告誰要救,見死不救從你我做起
作者: ben100rk (o姆'_'Do)   2025-04-27 19:47:00
捷運上只要被指認癡漢,專家都建議直接烙跑,就算是被誣賴但在法庭上99%被起訴癡漢罪的國家,能有多少男性敢真的上去公眾把女性衣物脫下來,只能說是女權把女性自己推上懸崖,別怪別人不救
作者: belion (滅)   2025-04-27 19:48:00
且,我相信該位男救護人員也有問正在 cpr 的熱心女士,能不能幫用 aed xd
作者: Mr0829 (不愛了也是一種愛)   2025-04-27 19:49:00
感謝各國奇葩法官吧
作者: Wall62   2025-04-27 19:50:00
因為有實際案例救了反而被告 誰想救+1膩了啦 又是這種詛咒別人遇到的發言 真的遇到我也只會恨造成這種環境的乞丐家屬 不會恨無作為的旁人+1
作者: carllace (柚子)   2025-04-27 19:55:00
美國健身房是有女性拍攝+告贏得到賠償+流量引起跟風甚至連瞎子都被認為在偷窺最後就是有女性被健身器材壓住到死都沒有男性靠近
作者: mithralin (工口)   2025-04-27 20:01:00
日本前面才有用AED結果被女方告還告成功的例子,誰敢幫她急救啊
作者: Wall62   2025-04-27 20:01:00
上面說的 女性自己都不想被救了 那幹嘛救+1
作者: Nagoya0519 (DeepBlue)   2025-04-27 20:02:00
救他起來讓自己被告嗎?
作者: mithralin (工口)   2025-04-27 20:02:00
那個撿東西從三成變一成也是一樣的問題
作者: v21638245 (等雨婷)   2025-04-27 20:04:00
只有聖人會為了救人背負苦難,好人救人不是責任,你不能譴責不救的人
作者: Wall62   2025-04-27 20:10:00
失職挺多吃申誡 考績難看點 比起被告划算多了吧+1救人還要被告誰要救,見死不救從你我做起+1
作者: carllace (柚子)   2025-04-27 20:19:00
台灣也有一些醫療人員因為被病患家屬告了幾次加上工作壓力而離職的
作者: tmwolf (魯神)   2025-04-27 20:21:00
你得先問倒地的人的性別認同和性別代名詞,然後告訴他你的性別認同和性別代名詞,最後再問他是否接受自己對他進行急救行為,過程會觸碰到他的身體。在徵得同意後你才能安全合法地進行急救。
作者: mlnaml123 (mlnaml)   2025-04-27 20:26:00
免責又怎麼樣,日警可以依法拘留嫌疑人10天再延長10天一次,早就社會死刑
作者: philip81501 (笑口常開0口0)   2025-04-27 20:27:00
敢作這種事情 就跟借人錢一樣 都要當作不會回來了
作者: mlnaml123 (mlnaml)   2025-04-27 20:31:00
abema報導的用AED 被告的案例印象是造謠,因為後來日警又闢謠根本沒接到報案
作者: xdctjh (凍頂)   2025-04-27 20:35:00
活該 女權的天堂 再也沒有噁男了 爽啦
作者: carllace (柚子)   2025-04-27 20:37:00
漫畫劇情有"你要是真的什麼都沒作對方為什麼要告你",這是警察還男性清白後男性家裡或公司會出現的台詞,漫畫會有這種劇情代表日本實際上有這種狀況吧
作者: digodi (我的心,有個洞)   2025-04-27 20:39:00
日本有而且很嚴重,不要替代成台灣也這樣。
作者: carllace (柚子)   2025-04-27 20:41:00
台灣是不會社死不代表不會被告啊
作者: fisher6879   2025-04-27 20:42:00
恐怖鵝
作者: popptt (世界的天空)   2025-04-27 20:42:00
自保而已,也沒什麼
作者: zerox123456 (蒼流俊)   2025-04-27 20:43:00
啊我就怕被告啊
作者: Strasburg (我很低調)   2025-04-27 20:43:00
之前不是已經討論過了嗎?
作者: mlnaml123 (mlnaml)   2025-04-27 20:48:00
想救就去救,但別逼別人去,記得然後小心被吉
作者: s6031417 (曦和)   2025-04-27 21:11:00
台灣碰到了就去救,台灣沒有那麼誇張好嗎
作者: medichou13 (無業榮民)   2025-04-27 21:13:00
不電,死了是她自己的事;電了救活被告性騷,是你選哪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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