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ixpoint ( ゚д゚)ノ☆( #)д`)
2025-04-18 23:11:37: 推 geminitea: 整天在哪天撒馬利亞人,阿不就緊急避難,台灣刑法 04/18 18:39
: → geminitea: 還是抄德日的,台灣有日本怎麼可能沒有 04/18 18:39
阿 剛剛看到這句一開始覺得很有說服力
但畢竟台灣實際立法是在這些年才完成的
所以覺得還是不太對勁就去查了一下
結果發現 日本還真的沒有好撒瑪利亞人法
所以一堆人(包括醫生)才怕成這個樣子
日文維基的內容用Grok整理翻譯如下:
日本「好撒瑪利亞人法」相關情況
**法律概述**
在日本,若救助者在緊急救人時失誤,導致患者死亡或重傷,可能面臨法律責任。《民法》
第698條規定,若無惡意或重大過失,救助者無需賠償損害,類似「好撒瑪利亞人法」,但
這一觀點未被廣泛接受,且無明確判例。醫師可能因《醫師法》第19條的應診義務,難以主
張「無義務」,尤其在緊急情況下,可能被追究民事賠償(如債務不履行或侵權行為)。
《刑法》第37條的緊急避險規定允許為避免更大危害而採取行動時免責,但對有業務義務者
(如醫師)不適用。若緊急避險不成立,可能被控業務上過失致死傷罪等。刑事責任通常謙
抑適用,但無明確判例。
**實際案例**
1. 一位醫師在自家診所外為急病者進行氣管切開,雖成功但因傷及血管導致患者死亡,結
果面臨警方調查及家屬的賠償訴訟。
2. 飛機上醫師回應「醫師呼叫」救治心肌梗塞患者,患者死亡後,家屬質疑處置並考慮訴
訟。
3. 消防指揮官在私人時間救治交通事故傷者,因違反《急救救護員法》被停職,但未受刑
事處罰。
**醫師態度**
日本醫師因擔心法律風險,對飛機上的「醫師呼叫」態度謹慎。調查顯示,只有約40%醫師
會回應,多數希望立法明確「好撒瑪利亞人法」。原因包括:
- 日本航空公司將責任歸於醫師,與國際慣例不同。
- 國際航班法律適用不明,醫師可能面臨訴訟。
- 2007年調查顯示,89%醫師重視醫療過失責任,部分曾回應呼叫的醫師表示不再願意幫忙
。
- 飛機上缺乏醫療設備、噪音干擾及無法了解患者病史,增加救治難度。
**立法爭論**
日本對是否需要「好撒瑪利亞人法」有兩派意見:
- 反對立法:認為《民法》第698條已足夠,應推廣免責認知,而非新法。報告書和指南支
持善意救助免責,且無追究後遺症責任的案例。
- 支持立法:因僅30%傷病者獲現場救助,許多人因怕承擔責任而不行動。學說雖稱免責可
能性高,但無判例保證,且訴訟本身是負擔。醫療人員尤其因訴訟風險和院外環境限制不願
救助。立法可明確免責,鼓勵救助,美國和加拿大已有先例。2017年仍無足夠判例支持現行
法能完全涵蓋,立法呼聲高。
**總結**
日本缺乏明確的「好撒瑪利亞人法」,救助者(特別是醫師)可能因過失面臨民事或刑事責
任。法律模糊、判例缺乏及社會輿論壓力,使醫師在緊急救人時傾向保守,影響救助意願。
———
所以原po那篇四格漫畫也明顯反應日本人會有這種想法吧(攤
台灣的法律也是寫了"除救護人員外"...也就是要求你去救了你就有責任
那篇漫畫是更誇張的,跟醫療過失沒關係,救活了女性然後被反告「性騷擾」
所以cpr學一學別複訓讓證照過期才是正確用法嗎==
空英這德性 但TUTORABC風評其實怎樣的可以查查看
作者:
QBey (Q貝)
2025-06-18 13:01:00這是空中美語 不是彭佳慧的
靠北 我搞錯了 還真的是空中美語 現在是怎樣...
作者:
yu7038 (yu)
2025-06-18 13:04:00彭蒙惠吧...
作者: DuckZero (國際魯蛇份子) 2025-04-19 00:43:00
結果還真的沒有,那就別怪為啥別人不想救了
作者:
jeeyi345 (letmein)
2025-04-19 01:33:00反方認為《民法》第698條已足夠,應推廣免責認知,而非新法。真幹話認知足夠的話甚至不需要698哩
作者:
Landius (原來我是漆原派啊)
2025-04-19 01:55:00不想立法的就官方,等於是法衝突的狀況下放著人員自己扛.反而現職人員包括醫師或是消防急救士都希望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