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omp2468 (ilikemiku)》之銘言:
: ※ 引述《kuoyipong (petohtalrayn)》之銘言:
: : https://x.com/iricoirio/status/1912628261382914053
: : https://pbs.twimg.com/media/GosFQxrbUAAx0EX.jpg
: : 那邊的帥哥!
: : 找我嗎?怎麼了?
: : 恩,這位帥哥的話應該沒問題了吧
: : 有個年輕女生昏倒了阿
: : 欸、那不快點救她
: : 是有AED啦…
: : 那個…你懂得吧?我們這種的不能處理阿
: : 拜託了這位帥哥
: : 就由你來救她吧
: 話說這狀況是日本特有的嗎?
: 為啥日本會這麼怪呢?
: 還是歐美目前也是這樣子
: 台灣的話
: 目前好像還不是這樣(?
: 對面的話是
: 不論性別都這樣了(?
: 有沒有c洽?
:
作者:
Giornno (喬魯諾.喬三槐)
2025-04-18 20:17:00好人你幫幫人民的啦
作者: Theddy (琦琦的憂鬱) 2025-04-18 20:18:00
結果台灣已經有好薩馬利亞人法還可以放任媒體肉搜+抹黑喔
作者: lslayer 2025-04-18 20:20:00
法律責任是一件事 人家家屬告你搞得你累死又是另一件事
作者:
jackyT (Ubuntu5566)
2025-04-18 20:21:00媒體凌駕於憲法之上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
作者:
RbJ (Novel)
2025-04-18 20:23:00推專業人員
作者:
tf010714 (美味蟹堡一份)
2025-04-18 20:25:00台灣媒體大多是製造業 故意聳動嚴重化事態 又不求證
路人施救還是有一定準則的吧 我用連續劇學來的華佗捶跟起死回生吼 也適用緊急救護法嗎?
作者:
tf010714 (美味蟹堡一份)
2025-04-18 20:26:00記者絕對不懂法條 還聽過新聞說以社違法處罰金的笑死
作者:
reaturn (廿年後回頭看台灣)
2025-04-18 20:28:00無罪跟跑法院沒有正相關
作者: GaoLinHua 2025-04-18 20:28:00
人家是第四權 跟司法平起平坐的 不要搞錯了
據說連起訴也不行,如果起訴法官會直接噴檢察官的樣子
作者:
gsock (急煞客)
2025-04-18 20:31:00我ok 你先按
好奇問個,這個緊急救護法可以保障我就算沒把人救活也不用負責是嗎?那有保障我被告性騷擾的部份嗎?
就算以前上過CPR都忘光了 還是打電話請119遠端指導
想告人有一堆理由可以用 骰倒奇葩法官就準備道德退30年
那位不是穿制服號稱有證照結果統統沒有連性別國籍也是假的嗎?當然男童父親是狗急跳牆啦
作者: p597fg (Jay) 2025-04-18 20:41:00
上次有一個用捶的做壓胸 結果被告過失傷害 判刑了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簡字第407號刑事判決
作者: suki2022 (肆恩恩) 2025-04-18 20:43:00
看過 Yuki 事件 我是不敢幫忙了啦 隨便都被抹到社死
作者:
Xration (胤盛家ノ家庭事情)
2025-04-18 20:44:00被肉搜加網路霸凌 還要上法院澄清 那你當初死在那就好
作者: p597fg (Jay) 2025-04-18 20: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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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hero (殉情未死)
2025-04-18 20:48:00沒有起訴但社死
作者:
Xration (胤盛家ノ家庭事情)
2025-04-18 20:48:00台灣法官對岸化樓上判決讓我不寒而慄 台灣法律人思想真的越來越偏激
作者: lslayer 2025-04-18 20:55:00
台灣就是要求就算你沒有錯你也要負所謂的道義上道德上社
作者: lslayer 2025-04-18 20:56:00
會上的莫名其妙的責任 誰叫人家死掉了呢(攤手
作者: GaoLinHua 2025-04-18 20:56:00
台灣法官果然不會讓我失望
作者:
Cishang (辭..)
2025-04-18 21:00:002025了居然還在質疑台媒
作者:
micotosai (日本語が半人前の俺様)
2025-04-18 21:01:00日本這邊是告性騷擾
作者:
v9896678 (乂空空空乂)
2025-04-18 21:01:00右手用拳頭,搥告訴人右胸口,再帶旋轉下壓右手握拳,用手部關節骨頭,以繞圓圈方式按揉右胸
作者:
Freeven (夏舞楓)
2025-04-18 21:02:00是不是一樣會被警察找去筆錄啊?
但是之前不是有個沒執照的沒把小孩救活被告啊 被質疑而已 沒有寫被告
作者:
v9896678 (乂空空空乂)
2025-04-18 21:04:00這案件能被當救助我反而覺得神奇
而且你自己貼的圖裡就有寫了,被告自白犯罪。所以這案就簡易庭跑完
作者:
gm3252 (阿綸)
2025-04-18 21:08:00台灣你不要唬爛自己身份直接去幫忙壓沒人會特別質疑你
有的人只想嘴法官,然後自己貼的判決書看一半,反正大家只看畫線的
作者:
v9896678 (乂空空空乂)
2025-04-18 21:10:00就跟用拳頭毆打昏迷人士的臉然後說自己在喚醒一樣
作者: lightdogs 2025-04-18 21:11:00
恩 剛剛想找檢方偵查書就有人貼了
作者:
v9896678 (乂空空空乂)
2025-04-18 21:11:00法律可不是突然冒出來的餒
作者:
guolong (+9吼溜肯)
2025-04-18 21:12:00就一個垃圾父親推卸責任而已
作者: p597fg (Jay) 2025-04-18 21:12:00
過失傷害自白犯罪不就是坦承沒受過訓練、把別人弄傷這兩個事實?
作者: backzerg (Blackzerg) 2025-04-18 21:12:00
我沒有333萬 不敢炫富幫助人 讓有錢人做吧
作者: meizhi 2025-04-18 21:12:00
p597fg要不要去學一下正確的CPR怎麼做
作者:
ahw12000 (ä¸è‚¯çš„癡肥阿宅)
2025-04-18 21:13:00原來台灣有喔?
作者:
v9896678 (乂空空空乂)
2025-04-18 21:13:00所以今天拿榔頭把昏迷人士腦袋槌爆然後說是在救助就可以無罪,是這個意思嗎?
作者: sd2567 (starseed) 2025-04-18 21:14:00
樓上怎麼滑坡的
你可以在你完全沒有技能的情況下出於好心去救人,但你不能再你沒有專業執照的情況下,聲稱自己有執照去救人,這兩種情況是不同的
作者:
v9896678 (乂空空空乂)
2025-04-18 21:16:00有滑嗎。反正用關節嚕別人胸口都算急救了,槌頭就當清醒
回v98,當然不行,因為與社會常識及專業知識都嚴重不符,恐龍法官只是認知脫節不是蠢好嗎
作者:
v9896678 (乂空空空乂)
2025-04-18 21:21:00捶擊與按揉右胸口也沒很符合就是了
作者:
dephille (一鍼同體!全力全快!)
2025-04-18 21:21:00我覺得就算你只是照鄉土劇的亂按都能增加存活率
作者:
gm3252 (阿綸)
2025-04-18 21:21:00CPR高中有畢業就有概念了吧,直接去壓不會怎樣的
作者:
v9896678 (乂空空空乂)
2025-04-18 21:22:00其實說白了這案件就是法官和檢察官給面子用救人給過不然這根本不算救人
作者: p597fg (Jay) 2025-04-18 21:22:00
在這裡說學過 日後被人挖出來說學過還做錯不就死得更慘
你可能不知道專業止血點或止血法,但你至少知道他流血很多要想辦法止血,不管是用電視、小說學到的,至少知道要用力壓或拿東西綁住,不管後遺症怎樣,這個動作就是能多拖個幾分鐘時間
沒事還是不要亂幫人 對方家屬烙人抹黑到公司堵門法律保護不了你
作者:
v9896678 (乂空空空乂)
2025-04-18 21:23:00這種猛人不幫也照樣能堵門,看看隔壁怎麼玩的
作者:
v9896678 (乂空空空乂)
2025-04-18 21:24:00見死不救抹上去所以不出門最好,就像不要買東西就不會被告一樣
作者: storyo11413 (小便) 2025-04-18 21:25:00
所以結論就是沒學過正式的急救別靠近就對了
作者:
dephille (一鍼同體!全力全快!)
2025-04-18 21:27:00然後回到原漫畫這個AED又更沒技術了就只是照圖操課
作者:
hiimjack (鳳梨田ㄈㄓ)
2025-04-18 21:30:00學過也別靠近 救了就可能被告 就算最後不起訴還是可能要跑警局和地檢署
作者:
kohanchen (kohanchen)
2025-04-18 21: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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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diotxd (DDD)
2025-04-18 21:32:00日本上次有一個被告性騷擾
作者: brolli (broli) 2025-04-18 21:36:00
如果是用咒怨的方法救它咧?
作者:
kinomon (奇諾 Monster)
2025-04-18 21:36:00簡單說那個判例就是懲罰空有好心做錯事的人
作者: brolli (broli) 2025-04-18 21:37:00
覺得它中毒太深要放血才有救呢?
作者:
kinomon (奇諾 Monster)
2025-04-18 21:37:00她錯在沒打119 有打的話不至於有後面的事
證照已經過期的急救員路過 老實說現在遇到了還真的不敢壓 以前一腔熱血覺得要對社會有幫助 但目前的氛圍真的讓人心寒
作者: lastphil (おやすミルキィ) 2025-04-18 21:44:00
需要新聞轉移熱度時 就可能會被拖出來打 合法什麼不重要
作者:
SCLPAL (看相的說我一臉被劈樣)
2025-04-18 21:57:00阿講到這個,所以上次壓小孩的真的是初音王國嗎??
作者:
Wall62 2025-04-18 22:00:00法律責任是一件事 人家家屬告你搞得你累死又是另一件事 +1無罪但光跑流程就很麻煩了+1
作者: a2156700 (斯坦福橋) 2025-04-18 22:01:00
我練過叫救護車 其他就沒經驗了
在座各位有幾個敢說自己學到的 足以成為有受過訓練?按照這個標準 就不用期待那天遇到問題時身旁剛好有「受過專業訓練」的人了
作者:
bloodruru (心在哪 答案就在哪)
2025-04-18 22:11:00不用救 被問就是自己下手不知輕重 可能會弄死人
作者:
Xration (胤盛家ノ家庭事情)
2025-04-18 22:16:00鏡音吧 初音風評被害
作者:
tmwolf (魯神)
2025-04-18 22:50:00媒體只是看到人家是宅宅就欺善怕惡起來了
作者: lyenia 2025-04-18 23:20:00
講當然很輕鬆啊,你有時間自己去跑法院,對方家屬真認定是你害的,一大堆方法可以讓你困擾呢
作者:
aj064534 (Mendocino)
2025-04-19 00:08:00說個笑話 台灣司法
作者:
yuetsu (Super White)
2025-04-19 00:28:00要搞你還管你合不合法 沒出過社會?
作者:
gssay123 (gssay諺)
2025-04-19 00:35:00你原廠管被檢舉就是得請假去驗車 你買洗劫獅10000元的筆電被告就是得去法院 你容積率沒問題你還是得被羈押 原理是一回事 實際上又是另一回事
作者: hussar9955 (Zz略zZ) 2025-04-19 06:57:00
推文那什麼鬼,根本蓄意傷害吧那種可是跟日本女權相同等級的亂源喔,別被那種案例誤導而浪費一次救人機會。剛為紅明顯,推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