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查一些企業家族都是把能控制公司最重要的股權透過一系列手段信託
還是怎樣的方式把公司的控制權限制在自己家族手上,因為信託可以指定受益人
跟管理人,而且信託後就不算遺產,無法被繼承下去,只能依照原始信託的規劃
運作,避免公司控制權幾代之後被切割得過於零散而讓家族失去控制權
假設是這種情況下,是不是有可能受益人與管理人都是給直系,外面進來女婿OR媳婦
沒有管理信託資產(公司股份)的權利?
繼續這個假設,奶奶在世時,奶奶是他那份股份的執行人,跟幾個親戚都同意讓
祥子爺爺當公司執行長,祥子奶奶在世期間是股東會成員+股份分紅受益人
奶奶過世後現金資產走繼承流程,但是股東資格轉移到女兒(直系血親)身上
媽媽也投票支持爺爺繼續當(還有提拔自己老公進入子公司當社長),其他親戚
也沒有意見,然後就是瑞穗過世後,等祥子成年就會是新的股東成員
然後爺爺跟爸爸在各自妻子死後應該是能繼承現金等等的一些資產,但是沒有辦法
對公司董事會有干預權
當然爺爺跟爸爸在公司職位不低,祥子爸感覺也幹了好幾年社長了,就算妻子
名下都沒有留東西給他,一個社長級別的管理層光薪資也就超過不少人了吧?
爺爺感覺也是執掌公司幾十年了,私人財產應該也不會少(這種大企業CEO薪水
一年至少幾億日圓),我沒有看訪談內容
就照這邏輯,我覺得祥子爸更多是自己喪妻又被掃地出門才頹廢成這樣
個人資產應該不至於一點沒有
爺爺則是當了幾十年家主習慣這種萬人之上的感覺無法接受自己晚年會被掃地出去當
平民(雖然生活方面應該問題不大)的落差感吧? 畢竟如果他被董事會解除職務
豐川家可能也會一併把他趕出去現在那棟大宅(房子可能也不在他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