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板務連署 No.040 板主群回應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25-04-07 13:30:26
本文回應板務連署 No.040 從業人員、Vtuber ACG點認定 #1dtc09iV (C_Chat)
板主群檢視板友意見並經過討論後,做出以下決議:
板務討論決議
1. VTuber的ACG點相關部分:
(1) 除非文章中已明確顯現該VT角色的二次元意象(圖或L2D/3D模型等),
否則應該與聲優有同樣的4-1判定標準,以消弭此次板務討論最大的爭議。
(2) 此外,往後包含VT在內,任何「社群帳號的頭像」不視為ACG點。
2. 從業人員ACG點的部分:
本次板務討論亦有部分板友認為維持現狀並無不妥,
認為板主不應以一刀切的二分法認定從業人員究竟有無ACG點,
因此從業人員部分板主們將持續運行2021 No. 22 板務決議中所提到的
「若內文未說明該消息與ACG的關聯性,由板主群主觀認定該消息是否與ACG相關」
的原則,以維持C_Chat作為閒聊板的彈性。
(1) 本板目前討論聲優偶像的風氣相較以往興盛許多,
往後板主對於聲優偶像話題「多半」都會認定具有ACG點,
符合本板板友的使用習慣;惟板主群認為「吳宗憲也是聲優」之類的說法,
不太直觀,所以面對特例,板主群得保留主觀認定的空間。
(2) 承上,原作作者、動畫監督、Coser、歌手等相關從業人員,
也會朝向更寬鬆的判定
(3) 由於現今進行實況的門檻極低,板主群認為如果要討論實況主,
還是需要提及他實況了什麼ACG作品。
3. 4-1違規裁定的執行部分:
4-1的檢舉案件,不應該在被檢舉人沒有答辯的情況下,
短時間內就達成違規判定,在通被檢舉人之後,應至少等待24小時,
或經被檢舉人答辯後,板主才能給出4-1違規判定,
而若板主們覺得該案明顯4-1無違規的話,可以立即判定;
此外,本板作為大型閒聊廢文板,單純的4-1違規也不應該被從嚴處理,
並且考量歷屆板主對於板規4-1的標準均有所不同,為了避免板友無所適從,
僅就針對4-1的檢舉案件而言,板主群有義務援引板規3-5達成從寬判決。
這個部分後續會納入板規當中,用以明文規範板主群。
以上決議內容將於公告後開始實行。
板務討論決議相關說明
從業人員全部自帶點或不自帶點的提議
雖然也有一些文章也有提到主張從業人員全部開放,
但有更多的板友們傾向不讓從業人員全然地自帶點。
主要是因為從業人員實在太多,
比如「吳宗憲也是聲優」這點就在不同板務討論文章中被重複提到。
這也是為什麼 2021 No. 22 板務決議中,「若內文未說明該消息與ACG的關聯性,
由板主群主觀認定該消息是否與ACG相關」的原則使用至今都一直沒太多的疑問。
板友們並非覺得板上討論文章中的從業人員真的需要「補點」
許多人提議「從業人員全部都不自帶點」的原因,
主要在減少「跟公平有關的紛爭」執行來相對容易,
而並非是多數板友覺得「我覺得宮崎駿吃烤肉沒啥點啊」、
「我認為鳥山明過世還是該介紹一下他做過什麼事情啊」。
執行上會面臨的其他「板主心證」疑難
即便採用從業人員全部不自帶點的主張,
板務討論的文章中也一樣提到了執行上的困難。
(1) 從業人員不自帶點,那從業人員做什麼事情有洽點?
這一樣會面臨「從業人員帶不帶點」的心證問題。
(2) 有人認為洽點不應由「是不是從業人員認定」,
而是由文章內容決定。這個講法其實有不少人認同,
但怎麼樣的文章內容有點?這跟「從業人員做什麼事情有洽點」,
這又回到了板主心證的問題了。
還有些板友認為「洽點跟知名度本就不是無關的」,
這雖然聽起來好像不太舒服,但其實跟目前板風算是相當一致的。
強制補點的意義其實非常小
有板友點出,強制從業人員不自帶點然後要求都要補點的話,
在當前C_Chat絕大部分一般討論文章中,就只是硬多個「愛蜜莉亞的聲優高橋李依」、
「七龍珠的作者鳥山明」、「EVA監督庵野秀明」這些幾乎不影響文章內容的小註解。
對於真的想要「偷渡」的板友來說,也只是補張沒太大意義的圖。
最終,「補點」也就僅僅流於形式,並在絕大部分文章中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最重要的是,即便強制要求「補點」,
其實也無法有效防堵那些可能不那麼適合本板的文章。
所以,不管是「強制性的認定從業人員全部沒有點」或
「強制性的認定從業人員全部都有點」都顯得過於極端,與當前板風並不完全符合。
4-1違規在板主心證下可能造成的不必要壓力
有些板友提到,4-1的檢舉,不應該在被檢舉人沒有答辯的情況下,
短時間內就達成違規判定;板主如果在短時間內就判定4-1違規,
會給予板友普遍很不必要的壓力,而且是很大的壓力。
實務上,在C_Chat的文章中,絕大多數被檢舉4-1的文章,
其實是被檢舉人「不知道這樣子原來4-1違規」。
聲優的洽點因為偶像化風氣的關係變得比以往更明顯
現在聲優的偶像化風氣,相較於2021的時候變得更興盛。
2021的時候,板上如果有人發了「聲優生日」或「聲優結婚」的文章,
可能還會有不少「這跟動漫有什麼關係?」的聲音,
然而這在現在已經是相當標準的討論議題。
除此之外不少動畫作品或企劃甚至將聲優偶像作為推廣的重要元素。
這也是為什麼當佐倉綾音文被認定沒有洽點的時候,許多板友有很劇烈的疑問。
此次板務討論的爭議起源
絕大部分板友對於VT的皮有ACG點是沒有爭議的。
這次板務所提的ACG點認定議題,
其實是因為「[聲優] 以前都說佐倉綾音是大奶」的文章受到4-1違規才興起的討論,
爭議的核心實際上並非「普遍性的從業人員」,
而是來自聲優與VT討論上的4-1待遇落差。
VT的ACG點
VT作為近年崛起的動漫相關元素,其相關討論議題,偶像成分也非常大。
VT的「二次元皮」所具備的洽點無可動搖,
但「VT是純粹的二次元角色」的認定與當前討論風氣大相逕庭。
相較於疫情時間VT剛崛起的時候,
隨著時間前進,有不少VT中之人轉生(放棄之前經營的VT角色,改經營新的VT角色)。
而從板上的討論內容來看,許多板友都會去連結轉生前與轉生後的角色,
基於中之人是同一人的前提下進行VT活動內容的討論,
因此,可認定在VT在本板討論風氣中,並非純然的二次元角色。
VT偶像與聲優偶像的相似之處
VT角色設定上雖是二次元創作,但不可否認的是,
在社群網絡上發送訊息的一定是人類之身。
除非有特別因素,否則發送訊息的就是其中之人。
板上有非常多的討論,就是基於VT的社群網絡訊息所發之文章。
這種「演繹虛擬人物的偶像」之特性,與現在的動漫聲優非常類似,
故4-1的板務執行在VT偶像與聲優偶像的明確落差引發非常大的不滿。
我們可以簡單羅列許多VT的活動相關項目
活動項目 與ACG意象之關聯性 數量
使用動漫人物意象之直播 高 多
不使用動漫人物意象之直播 低 少
使用動漫人物意象之影片 高 多
不使用動漫人物意象之影片 低 少
社群網絡訊息 低 超多
(推特/YT社群/抖音/脆)
歌曲MV 一般 少
仔細觀察可以發現,ACG意象高關聯性的項目,其實也都是來自VT的二次元皮。
所以4-1板務執行上,
除非文章中已明確顯現VT角色的二次元意象(就是繪製的圖或L2D/3D模型),
否則只是談論到VT的名字時,應該與聲優有同樣的4-1判定標準,
尤其是在「社群網絡訊息」的部分應該特別注意。
此外,考量許多從業人員「社群帳號的頭像」亦為二次元意象,
甚至你我「社群帳號的頭像」根本也是二次元意象,
從而可能又延伸出為什麼VT「社群帳號的頭像」有ACG點而其他人沒有的爭議,
因此往後任何「社群帳號的頭像」將不視為有ACG點。
作者: SweetBreaker (甜點破壞者)   2025-04-07 13:31:00
辛苦辛苦
作者: an94mod0 (an94mod0)   2025-04-07 13:31:00
太長 有沒有懶人包
作者: astrayzip   2025-04-07 13:31:00
所以VT本人上來發文吃雞排有點嗎
作者: wvookevp (ushiromiya)   2025-04-07 13:31:00
股市大地震 西洽也大地震
作者: Y1999 (秋雨)   2025-04-07 13:32:00
有懶人包嗎?
作者: lsd25968 (cookie)   2025-04-07 13:33:00
有請gpt老師幫忙整理
作者: Tanjiro (炭治郎)   2025-04-07 13:34:00
作者: seer2525 (冠軍都是一場夢)   2025-04-07 13:35:00
懶人包:聲優標準不變 但以後VT文除非有圖不然比照聲優辦理
作者: starsheep013 (星絨綿羊)   2025-04-07 13:35:00
咦?這樣vt推特要額外補點了?
作者: tsukirit (道法自然)   2025-04-07 13:35:00
聲優偶像定義是啥,孤獨那些本來不是2.5次元企劃的怎麼算
作者: starsheep013 (星絨綿羊)   2025-04-07 13:36:00
話說全名算不算點?兔子不是點,holo的兔田佩可拉也不是點?
作者: alex257984 (alex257984)   2025-04-07 13:36:00
Vt掛個皮也叫有點 ㄏ
作者: error405 (流河=L)   2025-04-07 13:36:00
VT不能自動豁免是吧
作者: smart0eddie (smart0eddie)   2025-04-07 13:36:00
姆咪
作者: spfy (spfy)   2025-04-07 13:36:00
看起來變動就"VT文必須要有二次元圖" 4-1等24小時 這兩點?
作者: htps0763 (Fish~月~)   2025-04-07 13:36:00
就以後比照辦理,名字本來就沒點了
作者: Vivian1913 (Vivian1913)   2025-04-07 13:37:00
辛苦了,總之執行上的結論就是就是1. Vtuber文要放非社群頭像的圖才視為作品,未有則視同從業人員。2. 從業人員文以內文為主,未來判定趨向寬鬆,但為免部分特例板主保留心證。
作者: seer2525 (冠軍都是一場夢)   2025-04-07 13:37:00
不過我發板務建議投票被殺生院用板務決議可以發起投票嗆我發什麼意思的 結果還不是沒有要辦投票的意思
作者: htps0763 (Fish~月~)   2025-04-07 13:37:00
VT從一開始就是靠那張皮取得點了,又不是靠名字
作者: orca1912 (翻滾虎鯨)   2025-04-07 13:37:00
也沒差吧 就補一張圖而已
作者: wvookevp (ushiromiya)   2025-04-07 13:37:00
看下來就是以後VT不能只用一個名字當點了吧?
作者: black80731 (壞壞)   2025-04-07 13:38:00
作者: kimokimocom (A creative way)   2025-04-07 13:38:00
推 閒聊版開放點輕鬆閒聊吧
作者: teresa4785 (ㄩㄊ)   2025-04-07 13:38:00
所以以後不能只寫35、486這樣了ㄇ
作者: marinetauren   2025-04-07 13:39:00
起因不就是對從業人員4-1砍殺得太兇殘對照起特權組
作者: tsukirit (道法自然)   2025-04-07 13:39:00
不過秉公處理,推個
作者: d6102003 (小材)   2025-04-07 13:39:00
所以新的標準下 之前有篇什麼35色不起來會掰掰對嗎
作者: Xavy (グルグル回る)   2025-04-07 13:40:00
簡單來說除了VT變嚴格一點 其他都變鬆
作者: Y1999 (秋雨)   2025-04-07 13:41:00
所以以後三毛貓發的無關ACG推特死去的意思嗎?還是她有貼一張VT皮就過關?
作者: spfy (spfy)   2025-04-07 13:41:00
統一合理阿
作者: Srwx (Srwx)   2025-04-07 13:41:00
35色不起來明顯是聊皮 所以安全才對吧
作者: j775991557 (...)   2025-04-07 13:41:00
對了,像實況主(真人)又該怎麼算?
作者: storyo11413 (小便)   2025-04-07 13:41:00
所以是純看板主心證是否一致
作者: wvookevp (ushiromiya)   2025-04-07 13:42:00
VT有圖可以過吧 決議1之(1)說的二次元形象啊
作者: Xpwa563704ju (coolcookies)   2025-04-07 13:42:00
發文附個圖沒有很難吧,感覺還能接受
作者: FAQayame (Kisatsutai)   2025-04-07 13:42:00
WTM不能自帶洽點了嗎D:
作者: digitai1 (大摳)   2025-04-07 13:42:00
那就是提問比如中岡這樣的帳號 他不是使用這個外觀直播
作者: black80731 (壞壞)   2025-04-07 13:42:00
實況主不行啊 上面有寫
作者: YellowTiger (YellowTiger)   2025-04-07 13:42:00
實況主就是要講他實況什麼遊戲
作者: WildandTough (OOOOOWO)   2025-04-07 13:43:00
看起來就是有貼圖有過 沒貼看心證 但心證程度要跟聲優等從業人員一致 看起來不錯
作者: Xavy (グルグル回る)   2025-04-07 13:43:00
三毛貓有當V 那很簡單貼一點圖就行了吧?
作者: seer2525 (冠軍都是一場夢)   2025-04-07 13:43:00
你只要有貼圖就一定過啊
作者: marinetauren   2025-04-07 13:44:00
有貼圖一定過會很難理解嗎?
作者: Xavy (グルグル回る)   2025-04-07 13:44:00
頭像是在說那些貼SNS截圖的吧
作者: WildandTough (OOOOOWO)   2025-04-07 13:44:00
4-1要等24小時 實質增加板主工作量 感謝板主的付出
作者: s1129sss (恩兔)   2025-04-07 13:44:00
標準一致給推 但個人覺得 標準線拉好 盡量別心證比較好
作者: digitai1 (大摳)   2025-04-07 13:44:00
那另一個提問 holocure holo8 中出現的除了露西亞以外的所有腳色 屬於Game 範圍?
作者: black80731 (壞壞)   2025-04-07 13:45:00
貼圖就行 社群大頭貼+留言 差邊的不行
作者: serding (累緊地們)   2025-04-07 13:45:00
貼圖就OK了啦 都這麼簡單了
作者: tsukiruru (夜桜)   2025-04-07 13:45:00
貼個圖不難吧 偷渡的都知道要貼圖了
作者: roribuster (幼女☆爆殺)   2025-04-07 13:45:00
VT跟動畫在運作上有9成像
作者: digitai1 (大摳)   2025-04-07 13:45:00
貼圖這個一直都沒變啦其實
作者: teresa4785 (ㄩㄊ)   2025-04-07 13:45:00
有圖就過啊,只是只有SNS頭像而已的話不算,二創圖的話都OK吧
作者: minoru04 (華山派巴麻美)   2025-04-07 13:47:00
畢竟隨便一個阿宅SNS帳號都馬是動漫畫圖片
作者: Y1999 (秋雨)   2025-04-07 13:47:00
所以就是回歸基本法,延伸出來的認定基本上消失這樣
作者: SunnyBrian (人気薄二冠馬)   2025-04-07 13:47:00
推,辛苦了
作者: seer2525 (冠軍都是一場夢)   2025-04-07 13:47:00
遊戲裡的角色不就一定有點嗎
作者: tsukiruru (夜桜)   2025-04-07 13:47:00
以前不貼的幾乎也都是引戰或廢文ID 之後直接檢舉送下去剛好
作者: roboky (門診時暫離)   2025-04-07 13:47:00
就附張圖 省去被有心人檢舉的麻煩
作者: a760981 (七夜剎那)   2025-04-07 13:48:00
結果還是某版主看到聲優牙起來叫人吃4-1 不服還會公審你這篇公告根本多餘
作者: Sessyoin (殺生院祈荒)   2025-04-07 13:48:00
我有建議要投票啊,你要看板主對話紀錄可以找小組申請
作者: inte629l   2025-04-07 13:49:00
很的壓力那邊好像少字? 很大的壓力?
作者: Sessyoin (殺生院祈荒)   2025-04-07 13:49:00
不如說我早在板務討論第一天就帶頭喊開投票了你是要我無視另外三位板主硬開投票?
作者: zsp9081a (驀然回首)   2025-04-07 13:49:00
標準一致就給推
作者: ptmmvus1027   2025-04-07 13:51:00
作者: guogu   2025-04-07 13:52:00
看板主回覆 VT就是討論角色有點 討論中之人的沒有
作者: GyroZeppeli (傑洛齊貝林)   2025-04-07 13:53:00
所以星街的胸部可以判4-1了嗎?
作者: guogu   2025-04-07 13:53:00
並不是一定要附圖 但是怎麼判定還是看板主
作者: an94mod0 (an94mod0)   2025-04-07 13:53:00
所以幹嘛不投票?
作者: webermist (嵐湘)   2025-04-07 13:53:00
懶人包:以後討論VT吃炸雞要附一張圖
作者: gundam01 (....￾NN N￾N I
所以VT拿掉金身就從業人員
作者: laugh8562 (laugh8562)   2025-04-07 13:53:00
這個吵完了 那個政治AI圖可以接著上場了
作者: Lupin97 (Lupin97)   2025-04-07 13:53:00
作者: Y1999 (秋雨)   2025-04-07 13:54:00
附圖一定過,沒附看版主認定,最好從事跟ACG有關的這樣
作者: u10400068 (J.P)   2025-04-07 13:54:00
問一下,決議第三點是否說明觸犯4-1是可以補點來免罰的?畢竟板主要在24小時後才能判罰
作者: Darnatos   2025-04-07 13:54:00
推 公平就好
作者: lavendin82 (腰不好)   2025-04-07 13:55:00
所以從業人員不用特別補點 但被檢舉的話就交給版主決定 這樣嗎?
作者: tsukirit (道法自然)   2025-04-07 13:55:00
本來就能補點免罰
作者: guogu   2025-04-07 13:55:00
看起來是補點就行 都說要放寬引用3-5了
作者: ifulita (和泉政宗)   2025-04-07 13:55:00
被檢舉了板主們向來都是會要求補點,只要補點都是會給過
作者: guogu   2025-04-07 13:56:00
但是明顯完全沒點的還是會直接下去
作者: tsukirit (道法自然)   2025-04-07 13:56:00
給你24HR不補就是自找水桶
作者: AmeNe43189 (雨落為名)   2025-04-07 13:56:00
推,辛苦了
作者: zsp9081a (驀然回首)   2025-04-07 13:57:00
標準一致,怕沒點就自己補說明或圖片,這樣很好阿
作者: Y1999 (秋雨)   2025-04-07 13:57:00
更懶人包:VT=有二次元皮的從業人員
作者: HowardLangou (KaRbe)   2025-04-07 13:58:00
不就主觀自助餐 洋洋灑灑打這麼多幹嘛
作者: Dayton (今夜如此,夜夜皆然。)   2025-04-07 13:59:00
邏輯背景很完善 給個推
作者: peterisme17 (Totty~)   2025-04-07 14:00:00
這些會寫進板規嗎?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氣道)   2025-04-07 14:00:00
悲報,vt倒了,從業人員從寬判定,這是大奶佐倉的勝利
作者: Xavy (グルグル回る)   2025-04-07 14:01:00
啊 Y1999說得很精闢!
作者: kalen123 (嘴砲男)   2025-04-07 14:02:00
我想請問:如果實況主有二次元形象(非單純的SNS頭像),但也非Vtuber,並且在文章中明確展示,是否適用決議第一條,還是會依照第三條以是否有從事與ACG有關行為認定,謝謝,
作者: guogu   2025-04-07 14:04:00
只要有圖就有點阿 所以你明確展示就是有點 不用懷疑
作者: jeff666   2025-04-07 14:05:00
版主們辛苦了
作者: tindy (tindy)   2025-04-07 14:05:00
都知道閒聊板=廢文板了 怎麼還有人整天想抓這個
作者: zakokun (雜魚君)   2025-04-07 14:06:00
給時間 給3-5還不錯
作者: adasin (ada)   2025-04-07 14:06:00
吳宗憲是聲優 這神奇的理論到底是誰提出的 ? 我挺好奇
作者: zsp9081a (驀然回首)   2025-04-07 14:07:00
他有配過木須龍啊==
作者: anpinjou (大炎上、確定ですわ。)   2025-04-07 14:07:00
所以以後沒明顯的點 被人檢舉要叫他自己咕狗嗎
作者: adasin (ada)   2025-04-07 14:08:00
那是不是我搬過磚就能自稱建築師了 收過帳就是會計師
作者: Dayton (今夜如此,夜夜皆然。)   2025-04-07 14:08:00
吳宗憲怎麼不是 有木須龍&明星三缺一
作者: Y1999 (秋雨)   2025-04-07 14:08:00
可以阿,面試的履歷不是都加水再加水嗎
作者: anpinjou (大炎上、確定ですわ。)   2025-04-07 14:09:00
行啊 你要自稱你家的事 我們也不知道真假啊
作者: Xavy (グルグル回る)   2025-04-07 14:09:00
/ / / / / / / 無限斜槓篇
作者: Srwx (Srwx)   2025-04-07 14:09:00
誰管你自稱 當然都可以
作者: basala5417 (basala)   2025-04-07 14:09:00
館長廢文也需要多管管
作者: Y1999 (秋雨)   2025-04-07 14:09:00
你能說哪棟大樓是你搬出來的,自稱建築師沒毛病
作者: fesiawind (曉風殘月)   2025-04-07 14:10:00
想問如果二次元就算有洽點,那世界上所有的二次元創作
作者: adasin (ada)   2025-04-07 14:10:00
原來如此 所以吳宗憲有自稱是聲優囉? 我倒是不知道
作者: jeff666   2025-04-07 14:11:00
本來就沒一定要辦投票吧
作者: Y1999 (秋雨)   2025-04-07 14:11:00
他有作品他就是,跟他有沒有自稱無關
作者: peterisme17 (Totty~)   2025-04-07 14:11:00
所以發文前除了看板規還要去爬板務決議來看?
作者: guogu   2025-04-07 14:12:00
吳宗憲的你只要提到木須龍就會PASS
作者: adasin (ada)   2025-04-07 14:12:00
所以你的論點還是 搬過磚=建築師囉?
作者: Y1999 (秋雨)   2025-04-07 14:12:00
你有自稱的自由,你可以去跟你老闆說,這不在西洽討論範圍
作者: zsp9081a (驀然回首)   2025-04-07 14:13:00
不是啊 你想要聊木須龍聲優,只要提是誰配音的就過了啊
作者: Y1999 (秋雨)   2025-04-07 14:13:00
版規就是從事過=有點,就算他死了無法自稱也是有點
作者: adasin (ada)   2025-04-07 14:13:00
沒錯 你只要文中有講木須龍 我就會給過 不然我可不認為沒講木須龍 就只是普通演藝人員
作者: neverlive (終焉的王座)   2025-04-07 14:14:00
VT的「二次元皮」所具備的洽點無可動搖唉VT廚
作者: guogu   2025-04-07 14:15:00
ㄟ 公告底下沒有豁免權捏
作者: seer2525 (冠軍都是一場夢)   2025-04-07 14:15:00
怎麼有人自殺了
作者: anpinjou (大炎上、確定ですわ。)   2025-04-07 14:15:00
那這樣預設是不是聲優文哈拉不用太介紹 不然之前那一串來鬧事的都直接發然後跟你說你不會咕狗 他在講角色
作者: teddy12114 (lilinyiu)   2025-04-07 14:16:00
所以vtuber判定跟聲優一樣是怎麼一樣 以聲優來說:高橋李依可能沒點 但配Re:0艾蜜莉亞的高橋李依一定有點
作者: ghostxx (aka0978)   2025-04-07 14:16:00
sns帳號頭像本就不該算 不然yt頻道說書的用ACG頭像也過嗎
作者: tindy (tindy)   2025-04-07 14:17:00
搬磚一般只會連結到工人 不會連結到建築師 不要亂跳針好嗎
作者: teddy12114 (lilinyiu)   2025-04-07 14:17:00
這個「hololive 4期生角卷綿芽」是等價於帶作品的聲優名嗎?
作者: ifulita (和泉政宗)   2025-04-07 14:18:00
這部份標準我個人會放寬,上面你講的這些都會算有點。
作者: teddy12114 (lilinyiu)   2025-04-07 14:18:00
還是vtuber一定要多一張圖才能等價於帶作品聲優名
作者: adasin (ada)   2025-04-07 14:18:00
那我改稱畫過圖可以嗎 我大學可是劃過設計圖
作者: longkiss0618 (劍舞北極)   2025-04-07 14:18:00
辛苦啦
作者: adasin (ada)   2025-04-07 14:19:00
就是個舉例說明 要死摳字眼 我改個稱謂就不好了
作者: CCNK   2025-04-07 14:20:00
一個要基本帶圖 一個要基本帶個人作品
作者: GreenComet (迷宮の十字路)   2025-04-07 14:21:00
一視膙仁我覺得OK啊 VT全自帶點本來就不合理一視同仁*
作者: anpinjou (大炎上、確定ですわ。)   2025-04-07 14:24:00
你想自稱什麼本來就隨便你啊== 一堆人自稱金城武有人質疑過嗎
作者: adasin (ada)   2025-04-07 14:25:00
所以吳宗憲有自稱嗎? 我是不知道? 還是你們幫吳宗憲稱?
作者: lovesleep68 (睡神)   2025-04-07 14:26:00
總不能檢舉人、發文人要GOOGLE,板主心證說不熟,不孤狗吧?
作者: teddy12114 (lilinyiu)   2025-04-07 14:27:00
感謝阿蘭解答 這樣蠻清楚的了
作者: marinetauren   2025-04-07 14:27:00
看不懂還想凹什麼 有疑慮發個廢文驗證看看不就好了?
作者: zxcasd848 (墨竹)   2025-04-07 14:28:00
感謝a板及各位板主 標準一致是大家樂見的
作者: Repulse   2025-04-07 14:29:00
至少標準一致了
作者: james3510 (Land of Ooo)   2025-04-07 14:31:00
問半天自己踩幾次就知道了愛發那種踩地雷文就自己燒點香祈求版務沒看你不爽
作者: breakblue (深蒼)   2025-04-07 14:31:00
會起爭議起初不就是版主在亂判嗎
作者: NakaokaLove (中岡大人子宮裡的刻印蟲)   2025-04-07 14:32:00
VT推文的頭貼算不算有明確形象
作者: zsp9081a (驀然回首)   2025-04-07 14:33:00
內文上面不就說頭像點沒了
作者: tomalex (托馬列克斯)   2025-04-07 14:34:00
(′・ω・‵) 看起來就是要壓一下社群文 不然一堆沒點
作者: SaberTheBest (Saber最高!)   2025-04-07 14:35:00
推推
作者: tomalex (托馬列克斯)   2025-04-07 14:35:00
(′・ω・‵) 上次不就有看起來不知道在說啥的
作者: SakeruMT (天橋說書)   2025-04-07 14:37:00
簡單來說就是VT自帶點這個金身破了,跟從業人員坐一桌
作者: NakaokaLove (中岡大人子宮裡的刻印蟲)   2025-04-07 14:37:00
我看大家在討論路人的動漫頭貼啊
作者: c24253994 (鬼混哥)   2025-04-07 14:38:00
閒聊串繼續聊起來
作者: NakaokaLove (中岡大人子宮裡的刻印蟲)   2025-04-07 14:38:00
那VT本人用自己的頭貼 這樣不算明確形象嗎話說這篇不用置底嗎
作者: crazy6341556 (power_spike)   2025-04-07 14:42:00
其實真正的懶人包是 版主判斷 不過也還好啦 版主們都承諾以後VT與聲優比照辦理了
作者: mikeneko (三毛貓)   2025-04-07 14:43:00
可不可以直接說,一開始的大奶佐倉照現在的標準過還不過
作者: adasin (ada)   2025-04-07 14:43:00
板主的心證本來就是該用在灰色地帶的特例上 算正常用法
作者: fairymomo (摩摩)   2025-04-07 14:48:00
辛苦了 能有共識再好不過 :)
作者: sai007788 (九條寺サイ)   2025-04-07 14:50:00
有圖就有點,只是路人頭像那種不算,跟以前有什麼不同嗎?其實沒有
作者: a43164910 (寺杉伊六)   2025-04-07 14:56:00
絕大部分板友對於VT的皮有ACG點是沒有爭議的 真假
作者: tv1239 (路過的)   2025-04-07 15:00:00
版主覺得沒有就是沒爭議啊XD
作者: miyazakisun2 (hidetaka)   2025-04-07 15:01:00
我一直以為社群帳號早就不算ACG點了 有補起來就好
作者: Luciferspear   2025-04-07 15:08:00
辛苦了
作者: lovesleep68 (睡神)   2025-04-07 15:09:00
尤其現在AI,比估狗還方便
作者: e446582284 (ef225633)   2025-04-07 15:12:00
給推,終於讓V能接受同一標準要附圖了
作者: jeff666   2025-04-07 15:15:00
想提v沒acg點的自己去提啦 不要躲在推文靠北
作者: frankfipgd (琉璃)   2025-04-07 15:24:00
老樣子…直接說…以前反V的…很多都是統粉椅粉…這些人認為自帶二次元的圖、直播以遊戲或二次元創作歌回為主的V不帶acg點…那為什麼這群人之前統椅大戰內文完全沒有點還瘋狂洗文…這些人的認定標準是??
作者: minoru04 (華山派巴麻美)   2025-04-07 15:26:00
很多是多少 有調查比例嗎
作者: rayarising (崛起)   2025-04-07 15:30:00
革命再度失敗
作者: Lesterz (力大魚閉)   2025-04-07 15:34:00
讚 VT金身沒了哈哈
作者: marquelin (RainieLove)   2025-04-07 15:36:00
我不是阿
作者: fh316 (法號叁壹陸)   2025-04-07 15:48:00
推板主群釋疑
作者: s8510785107 (赴京趕考)   2025-04-07 15:49:00
掛個皮就有點,偉哉vt
作者: kimmj (艾倫)   2025-04-07 15:55:00
多數板友認為VT皮有ACG點絕對為真 不信自己去看相關回文可以接受 VT創作很多 附一張圖很簡單
作者: LipaCat5566 (不斷與時間競賽)   2025-04-07 16:08:00
大型閒聊廢文版
作者: leo125160909 (中興黃藥師)   2025-04-07 16:13:00
皮當然有點啊,你用小畫家畫個火柴人也有點啊
作者: NakaokaLove (中岡大人子宮裡的刻印蟲)   2025-04-07 16:15:00
vt有點跟中之人有點又不一樣
作者: peterw (死神從地獄歸來)   2025-04-07 16:17:00
辛苦了
作者: White77 (白色月月)   2025-04-07 16:20:00
作者: mkcg5825 (比叡我老婆)   2025-04-07 17:12:00
不雙標加鹽就是最佳解
作者: Xumt0528   2025-04-07 17:17:00
作者: Louis430 (Louis)   2025-04-07 17:18:00
大型閒聊廢文板課以不要加鹽加辣辣就好嗎
作者: kanoki (zzz)   2025-04-07 18:19:00
作者: tooyahaya (透抽)   2025-04-07 18:27:00
推,很高興提出的觀點與決議方向相同
作者: GOGOKA   2025-04-07 19:15:00
總結 聲優依舊主觀認定但更寬鬆,VT如果沒附圖則標準與聲優一致,社群帳號一律視為無點,被檢舉4-1等待辯答時間延長至24小時且不得該在時間內還未辯答就判定違規
作者: KAGOD   2025-04-07 19:58:00
沒有放更寬、vt加鹽 很好
作者: gifdvdoesa (Clefable)   2025-04-07 21:03:00
推 辛苦了
作者: tim479974 (雷斯加雷特)   2025-04-07 21:52:00
推,結果vt變成不完全是角色了,也沒錯
作者: wulouise (在線上!=在電腦前)   2025-04-07 21:53:00
我覺得決議很好,vt cv新證一致公平多了
作者: runacat (貓尾巴)   2025-04-07 22:13:00
行吧,VT與聲優標準一致,至少這點是確定的有無洽點認定這點,看起來還是維持彈性標準給板主心證大概是這樣理解沒錯吧
作者: AntiEntropy (詰襟の少年)   2025-04-07 22:17:00
總算結束了,暫時不會有新問題了,但舊帳還沒結束XD
作者: onelife (旺來)   2025-04-07 23:19:00
推,板主辛苦了,不過這些爭議永遠不會有消止的一天吧
作者: LoKingSer (魯王蛇)   2025-04-08 00:16:00
好長,有沒有懶人包O.O(放棄之前經營的T角色,改經營新的VT角色)←T角色是啥?
作者: fec (皆城乙姬)   2025-04-08 08:06:00
作者: X0110X   2025-04-09 00:50:00
永遠需要逆轉的兔子監督
作者: XFarter (劈哩啪啦碰碰碰)   2025-04-09 03:06:00
辛苦ㄌ
作者: asasas0723 (as)   2025-04-09 23:35:00
作者: iampig951753 (姆沙咪豬)   2025-04-11 13:20:00
懶人包:慶賀文字獄終於解除
作者: whitertiger (黑森峰虎式)   2025-04-12 18:07:00
怎麼上面有人說沒有放寬,反而更嚴格了 ?
作者: ShamanOwl (薩滿鴞)   2025-04-12 21:12:00
這算V仔獸沉冤得雪?
作者: crossworld (crossworld)   2025-04-16 11:34:00
幹 我現在才看到這個 這真的算是最近C_CHAT 最有智商的版務修正 好扯喔 C_CHAT 居然有這種程度的邏輯
作者: a2334436 (<lol>)   2025-04-18 04:55:00
奶子
作者: devidevi (蜜蜜)   2025-04-20 19:16:00
麥塊的漫畫因為有版權,動畫化有困難
作者: cyclone055 (硬體變屍體)   2025-04-21 11:42:00
閒聊版,但是射後不理得等到24小時... ...好喔
作者: bladesinger   2025-04-24 12:24:00
好圖值得一貼再貼回復剛好被刪除的文章被彈到這裡來了XD
作者: KuroCYR (a龍)   2025-04-26 16:04:00
大家辛苦
作者: bladesinger   2025-04-26 20:12:00
400萬人次,也有一大部分是XGP...是只要文章推文瞬間被刪除就會被彈來置底嗎
作者: MikageSayo (御影佐夜)   2025-04-29 19:54:00
藥師在萊爾富都有賣自助列印的圖卡了
作者: hh123yaya (KID)   2025-04-30 09:41:00
VT皮不就一種原創同人圖 有點倒是沒啥問題
作者: a125g (期末崩潰討噓哥)   2025-05-03 21:55:00
眼睛有裝回去嗎
作者: twayabean (愛慕織姬單推~安)   2025-05-04 06:24:00
海關 稅關還是入國審查? 我有次東京進也被審查的問我那時是要參加光美蓋章活動(
作者: angEl1990111   2025-05-05 22:16:00
Hebi
作者: InShine (音弦)   2025-05-08 14:29:00
當然我們說的是希洽
作者: holiybo (米羅)   2025-05-18 20:26:00
一個月多後才看到這篇公告
作者: chejps3105 (氋氃)   2025-05-24 16:31:00
有人在邊板討論板務,然後爬了一下看到4月之前前板主Satoman不知道是不是卸任了可以隨便亂講話,在邊板教bm看到直接海巡B-2-1退文再加一個沒有規定刑期的B-4,結果板主們還真的照做了,然後就真的恣意妄為被警告加被罷免拉下來,Satoman是不是在銃康自己的後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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