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atsuyuki118 (勝之・改)》之銘言:
: 如題
: 星際國家惡德領主的男主 前世是個忙碌的悲情社畜
: 他忙於工作時 老婆在外面偷情
: 生了個跟他沒有血緣關係的女兒
: 離婚後竟然還得支付贍養費給前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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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免太誇張了吧?
你好呀,小妹我北美小野田寬郎
這種情況來說在北美不少見。
主要是這樣的,如果雙方沒有簽署任何婚前協議且雙方確定撕破臉了絕對不願意放過對方
,那麼有錢的那邊就完蛋了。
因為法官會考量雙方經濟差距、離婚後經濟和工作能力、學歷(影響就業)和身體健康狀
況(適不適合當牛馬)來考量贍養費該給多少。
除非涉及刑事行為不然贍養費不會有調整,而在這裏外遇不算刑事行為。
然後在某個類似海地的國家來的女性,曾經有段時間很愛這樣搞以前甚至有專門的討論論
壇(看到論壇你就知道是多久之前的事了),簡單來說就是嫁來美國,然後引誘丈夫家暴
,在這裡言語暴力也算是家暴範疇。離婚後拿了贍養費就接自己老公來北美(若因為家暴
而離婚,即便你移民案件還在審理只要不是婚騙都能留下),而那個苦主就很倒楣了要繼
續養自己老婆(只要女方經濟能力不行就要繼續養直到對方有經濟能力)
而且在這裡你若有家暴紀錄就非常麻煩了,很多工作不能做之外,可能連跨境美加都會被
拒絕(公民也是)因此上面提到的苦主若是卡車司機,下場就特別淒涼,工作丟了、孩子
沒了(家暴施暴者不可能拿到扶養權)還有老婆跑了。這種情況下可能就只能去街頭流浪
了。
不過在這裡談要簽婚前協議幾乎就是分手大忌,小妹前陣子和女友說咱們之後要不要討論
一下未來,她以為我要求婚而我是在討論這個,當然下場就是我們冷戰一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