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inzero (【林】)
2025-02-08 16:49:47感覺有些意見好像有點誤解
這次事件有去找一些文件說明
個人觀點整理一下
1.為何要管制
為了頻段間不相互干擾
所以有分類哪種類型、用途用哪個頻段
但同一頻段太多人用產生干擾
像藍牙跟wifi部分使用2.4G,還有微波爐也是2.4G
一個房間放5台wifi、10個藍牙,再擺兩台微波爐
同時開工相互打架
這個射頻管理是不管的 XD
2.自用進口
這次管的是自用進口
個人攜帶放得比較寬
目前看來管的較多的是郵寄
要管自用的是因為
正常商品都會有認證,表示符合台灣規範
國外的要進來賣也是要認證
所以代理商要負責認證
但問題是非代理商的呢?
理論上代理商要進口來賣是要代理商去做認證
而個人帶進來要個人申請認證
但有些情況是不太適合認證的
比如一個自用而已
比如研發研究,而只有一台或幾台的樣機等
所以應該就以此通融處理
以前只要申報就OK
現在則改為要再繳錢
這個應該是看商品種類決定的
像醫療商品有的也可以自己買進來,但規定比射頻商品嚴格、複雜多了
聽說車輛要拿台灣沒人代理的車也不是不行
但整套車規認證都要自己跑完後才能買進來上牌開上路
而車規有的台灣可能跟生產國不同,該國能賣不表示台灣能用
有錢有辦法調整等是可以這樣搞啦
3.這不是認證
這是基於特例通融的行政流程而已
所以不是認證
也不是說沒認證申報後就沒射頻干擾的問題、商品安全了
而是特殊情況的特殊對待
因較低功耗(較高的是歸第一級)
也因個人等用量較少
基於特殊情況考量就暫時不管會不會干擾問題
而實際上這種申請好像還會有使用年限跟報廢的後續處理
以情理法來說,也算有其合理性
4.收費
法規有規定主管機關可以決定自家業務要不要收費、收多少
而該法規也沒有事先直接給個公式說要訂只能這樣訂
所以訂1萬也不算違反規定
這個好像也沒有公平法、反壟斷法等再管
只是會被砲轟而已
就像現在750被嘴
整個來看
管理自用進口是法規限制下一定要做的
不然就修法
這方面完全不要管制
那就隨便進
而管理要不要收費、收多少
那就是可討論範圍
而這次NCC做法
除了金額之外
覺得還有幾點問題
首先是整個二級一起一樣管理
但實際上二級設備內有的其實影響不大
或許可以分開處理
再者是已經有認證的
就算是非正規代理進口的
甚至是RMA的
理論上應該不用再申請了
如果真要收費
或許可以針對這些情況作出區別
像那種真的沒認證的就收錢
有認證過的就僅申報,甚至不用申報
而現在這些問題
就是NCC直接拿二級、個人進口這兩個條件
很硬性沒彈性的直接包括進來統一收高額費用
沒考慮到影響情況、有無認證過等因素
也有個因素是跨國網購真的越來越多了
多到以前算灰色地帶的,這有點像是水貨
變成主流商業販賣管道了
題外話刪掉好了
講稅是在講跨國網購興起
有些以前不是問題的也變成了問題而已
不是在把這費用跟稅扯在一起
一時沒想到會討論失焦
稅收是稅收 規費是規費 混在一起講是怎樣 海外網購有繳稅啊
作者:
chyou2003 (Smelly Cat ^^)
2025-02-08 16:53:00那收個50元不行?有法規要求750?
網拍怎樣先不管 自用的帶出去要收錢到底是啥邏輯啊 手機平板耳機帶一帶就要付錢 是怎樣 乾脆說出國加收出國稅算了
作者: jarsa (睡午覺會流口水...) 2025-02-08 16:54:00
依價收稅沒人會靠腰是義務,莫名規費是三小,有一就有二
作者: storyo11413 (小便) 2025-02-08 16:54:00
扯稅說幹嘛
第2點 現在NCC名目就是無線電管理 收你錢 名目不合無線電安全管理 哪管你自帶還是郵寄 不合理
作者:
an94mod0 (an94mod0)
2025-02-08 16:56:00洗地囉?
這不是稅收,更重要的是他收錢沒有要做任何處理任何檢驗任何保證
作者:
jupto (op)
2025-02-08 16:56:00wifi這個頻段本來就沒鳥你們網內互打的問題 大不了大家都沒的用
所以我買代理商的就不會有射頻干擾,自己跨國訂就會有? 厲害了
作者: storyo11413 (小便) 2025-02-08 16:57:00
射頻干擾問題也不是出在進出口 而是使用範圍內
一般消費級藍牙產品不要被干擾就不錯了是要干擾誰www
作者: storyo11413 (小便) 2025-02-08 16:58:00
你在家裡用太多就會出事 這跟NCC罰或不罰沒相關
作者:
chyou2003 (Smelly Cat ^^)
2025-02-08 16:59:00我回國順便帶沒有危險,郵寄回國就有危險?
作者: okaeRIRI 2025-02-08 16:59:00
我家裡要擺幾台互相干擾 跟你要收我錢有何關係 還是你收了就不會干擾了
作者:
jupto (op)
2025-02-08 16:59:00現在的問題應該是無線產品進來台灣前要不要先過審 以前規定
作者:
carotyao (汐止吳慷仁)
2025-02-08 17:00:00他收錢沒做事你竟然能接受?
作者:
ihero (殉情未死)
2025-02-08 17:05:00但收費還是要跟法律目的有關啊
作者:
Flyroach (*飛天蟑螂*)
2025-02-08 17:06:00洗地的到現在還是沒解釋,講什麼干擾好危險喔,為什麼收完錢就不干擾了呀?
作者:
mealoop (肉oop)
2025-02-08 17:10:00收錢就不干擾(x) 你想干擾就付錢(o) 我覺得轉彎可能還是蠻高的 繼續燒
所以就說了非一即二就很有問題就跟把什麼狗屁車種通通趕去外車道一樣白痴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氣道)
2025-02-08 17:17:00要寬容還不如直接開放,反正也不審不驗,某些更危害的都能就地合法了裝模作樣搶錢當做事
作者: gn0111 (Pula) 2025-02-08 17:21:00
特例通融 我們是什麼第三世界國家嗎
作者:
linzero (【林】)
2025-02-08 17:23:00特例通融是我的用詞啦,專業術語叫啥不清楚,大概就情理法之類的特殊考量
作者: c312117 2025-02-08 17:29:00
特殊考量是跟你收錢啥都沒幹
作者:
linzero (【林】)
2025-02-08 17:30:00NCC還是有收申請書跑流程,至於有量大到要收費甚至收750這是個問題
作者:
shintz (Snow halation)
2025-02-08 17:34:00微波爐大戰
作者: philip81501 (笑口常開0口0) 2025-02-08 17:38:00
他們就不想管理
作者:
linzero (【林】)
2025-02-08 17:40:00應該說他們是拿現有法條在那邊玩
作者:
Vulpix (Sebastian)
2025-02-08 18:14:00自己給微波爐做好電磁屏蔽……
他沒鳥你驗沒驗過 這就是登記你進口了 然後收錢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