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我們的立希女士,在溝通的過程
直接把我們的OB一串女士抓出來當戰犯
![]()
但我們仔細想,按照一般勞基法
1.本人明確告知退團的意向
2.清楚告知是因為自己的問題
3.甚至挑在Live結束後才退出
仔細一想,這樣已經很佛心了吧?
![]()
大家離職時,也不會真的把原因說清楚呀!
而且說出來其他人要怎麼幫她
一起打工?一起商業出道?靠別人的爸媽養?
所以應該要先了解對方的立場,
而不是先貼別人標籤比較好吧?
![]()
![]()
立希,是不是這點不太行?
有沒有西洽?
作者:
Tanjiro (炭治郎)
2025-01-07 21:54:00作者:
wvookevp (ushiromiya)
2025-01-07 21:56:00她就太衝 C跟M的散團危機其實都有一定責任只是太正掩蓋了鄉民的眼睛= =
作者:
Sessyoin (殺生院祈荒)
2025-01-07 21:57:00但她真的很大
作者: raidcrash (RAID Crash) 2025-01-07 22:00:00
預告期呢
作者:
runacat (貓尾巴)
2025-01-07 22:07:00但她的肚子裡有燈的寶寶,做什麼都是對的
作者:
yankeefat (本人內建試製51cm連裝砲)
2025-01-07 22:08:00立希是對的
不是祥子的錯還能是誰的錯,哪怕她遭遇可以同情= =
作者:
mrsonic (typeB)
2025-01-07 22:27:00缺勤紀錄不用看是不是?
作者:
QoGIVoQ (乳酸菌)
2025-01-07 22:33:00曠職幾次了= =
作者:
im31519 (風水似月)
2025-01-07 23:11:00立希也跟爽世一樣啊 只要有某人的存在就好 是什麼載體不重要
作者:
MelShina (月落烏啼霜奶仙)
2025-01-07 23:13:00可是她是共同創辦人
作者:
theeHee (古趴)
2025-01-07 23:20:00老闆不來上班突然要讓我失業 當然怪老闆阿(x
認真來說不能算,因為祥子和立希不是勞資關係,所以不成立
作者:
fuhu66 (⊙)(⊙)
2025-01-08 01:05:00蛤
作者:
cwmebt (~飄~)
2025-01-08 01:07:00祥子先道歉好嗎
作者:
loboly (Brother_flower)
2025-01-08 01:23:00立希講的很好啊,直點中心,所以祥破防噴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