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okann (歐洲)
2024-05-30 16:00:41比較有意思的是
著作權是五十年
藥品專利年限是二十年
當初理由也很簡單
給你一家藥廠花了那麼多成本做出來的藥
給你賺二十年
之後學名藥可以跟進 但是水平可能沒你高
所以就算二十年後你可能還是很能賣
但是也不阻饒人類進步
這個二十年年限設定
大概就是認為賺二十年應該夠本了吧
反過來講著作權
如果著作權也改成死後二十年
就允許大家各種二創營利等等
會不會也不錯?
我唯一想到是對那種死後才紅的人比較不公平
不然二十年好像也是個不錯的年限
作者:
hank81177 (AboilNoise)
2024-05-30 16:03:00感覺藥品和創作的公益需求程度不在同個量級上
我印象有觀點認為著作權這麼長反而有礙進步因為很多作品都是從致敬或是前人的創作找靈感而產生
作者:
Vulpix (Sebastian)
2024-05-30 16:21:00死後才紅那也跟他沒關係了不是嗎?
作者:
vsepr55 (vsepr55)
2024-05-30 16:23:00樓上是阿烏拉嗎
作者: macocu (傻傻的匿名) 2024-05-30 16:27:00
20年就是考慮公共利益
著作權比藥品長是合理的啊 至於要不要給到50年是另一個問題
作者: macocu (傻傻的匿名) 2024-05-30 16:35:00
然後有礙進步的部分,著作權不包含思想就是考慮過這點
如果找靈感找到會踩到人家著作權的地步,那恐怕稱不上是「找靈感」
作者:
cccict (馬路柏油)
2024-05-30 17:45:00著作權可以冰起來,過20年再吵,藥品有就放出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