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消費金額管理要求如下:
a) 網絡遊戲服務提供者提供的付費產品與服務應符合未成年人保護及網絡產品和服務相
關法律法規中關於消費上限的規定,合理限制未成年人單次消費數額和單月累計消費數額
;
b) 網絡遊戲服務提供者不應向未滿 8 周歲的用戶提供付費服務;
c) 針對 8 周歲以上未滿 16 周歲的用戶,同一網絡遊戲服務提供者所提供的遊戲付費服
務,單次充值金額不得超過 50 元人民幣,每月充值金額累計不得超過 200 元人民幣;
d) 針對 16 周歲以上未滿 18 周歲的用戶,同一網絡遊戲服務提供者所提供的遊戲付費
服務,單次充值金額不得超過 100 元人民幣,每月充值金額累計不得超過 400 元人民幣
廠商需負100%責任:
1.未落實充值限制
2.未落實導入身份證認證系統導致未成年充值不受限
監護人必須承擔30%~70%責任:
1.未充分履行監護責任
2.幫助未成年繞過防沉迷限制
監護人必須承擔100%責任:
1.重複或多次過錯情節或存在嚴重之情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