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原住民族的傳統和故事不是像推文說的都不能用
最近剛好有查了些資料來分享一下
這個法源根據是「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全文在此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130021
其中 4-1 條就寫了「智慧創作應經主管機關認定並登記,始受本條例之保護。」
所以是採登記制的,並不是只要宣稱和原住民有關都不能用
目前有登記的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清單可以在這裡查詢
https://www.titic.cip.gov.tw/app
就算有被登記也不代表就不能用,而是需要申請授權,這和一般智財權沒太大差別
只是假如某個東西被申請了,但是又沒有在運作授權的組織就會很麻煩
所以創作者可能就會乾脆放棄,目前能查詢到的大案子似乎也只有麒麟啤酒成功取得授權
https://www.kirin.com.tw/barbeer/tingyuanminbar/content/
※ 引述《ts03259221 (matt)》之銘言:
: 會想看這類作品是因為原住民的世界觀很豐富
: 比如萬靈崇拜、祖靈信仰、開基主價值觀
: 還有一些包括雄鷹、蟒蛇、琉璃珠的傳說
: 目前想到有類似的就是通靈王裡的阿帕契族
: 也確實都很有特色,但畢竟不是主角,著墨還是少了點
: 想請問有沒有以原住民的世界觀當作背景
: 主角(大部分角色)也是原住民的作品?
: 台漫、日漫甚至中漫都可以
: 但是希望是多少有考據的而不是純瞎掰的
作者:
NARUTO (鳴人)
2024-05-20 16:32:00所以動漫 小說 遊戲拿原民文化當背景或設定也要經過這法?感覺這已經違背創作自由的精神了
作者:
NARUTO (鳴人)
2024-05-20 16:36:00不用說文化挪用 這條例應該是只要描述到原民生活都被限制只是說原民文化怎樣怎樣都會被限制的白痴條例
作者:
efkfkp (Heroprove)
2024-05-20 16:42:00基本上這法律的立意,就是要避免我們的武士這種噁爛出現然後當地人被吃豆腐又拿這些公司沒皮條,只是規則踩的有點死,然後清單內應該已經包含大部分了,如果有沒在上面又被挪用的可能要怪他們自己。
我就覺得很奇妙 自己不在乎的文化被改會說創作自由 文化挪用根本假議題 但是輪到自己在乎的文化被改 原本嘴創作自由的突然一個一個都開始罵起文化挪用了
我們的武士,我們的原住民說違反創作自由也不全然因為精神上來說,你要做的那些原住民文化的創作不也是改編自原住民的集體文化創作
所以重點不是到底是創作自由還是文化挪用 真正的重點是雙標阿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24-05-20 17:58:00你是創作者 原創不好嗎?日本漫畫同人不香嗎?你去搞這麼多事 權還不是你的 是錢太多還是有標案要銷?
作者:
Aotearoa (長白雲之鄉)
2024-05-20 19:02:00因為怕被亂改,變得不倫不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