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警世] 與12歲幼女嘗禁果 男大生判刑兩年

作者: lovedls (偽天龍人)   2024-04-18 11:53:50
※ 引述 《bamama56 (bamama)》 之銘言:
: 最後依姦淫幼女罪、猥褻幼女罪以及製造少年猥褻行為電子訊號罪判刑2年。
:  
: 推 Hosimati: 不要再用那種去脈絡化的比較了== 04/18 11:06
: → Hosimati: 那個最高七年是因為“製造” 04/18 11:07
笑死,拍攝照片不是製造性影像嗎?
是說姦淫和猥褻幼女還可以說競合從重罪的姦淫幼女判刑
但製造少年猥褻行為電子訊號罪明顯是單獨一罪了
兩個加起來只判2年
是因為二次元的虛擬性影像比三次元真人性照片該死嗎? 笑死XD
作者: mofass (真相調查委員)   2024-04-18 12:36:00
一個是增加國家生育率,一個是拿AI換臉還侵犯到老處女刑期當然要不同,要幹就幹真的
作者: woifeiwen   2024-04-18 13:01:00
明顯你的道德標準跟社會大眾不同 請好好反省
作者: Agent5566 (探員56)   2024-04-18 14:02:00
惹到不該惹的當然有差
作者: violing613 (house..my pet......)   2024-04-18 15:31:00
那腦花不就是虎杖他媽?
作者: lbowlbow (沉睡的小貓)   2024-04-18 15:32:00
戀童的人的法律概念真的特別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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