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保守團體喊「iWIN升格公部門」 小商人轟

作者: s78513221 (TERIS)   2024-04-13 03:14:20
※ 引述 《victoryman》 之銘言:
: 若是Iwin成為公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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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時就要受到行政法的規範
:
: 許多法律的原理原則就會落到IWIN上面
:
: 就沒辦法用兒少保護無限擴張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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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譬如像是明確性原則
:
: 可了解性 可預見性 可審查性
:
: 若是Iwin定下規定 眼睛的比例大於臉頰 就是兒童
:
: 這種規定絕對會幹爆到死 完全沒有明確性可言
:
: 還有法律保留原則 如果法律明定排除二次元
:
: 這樣Iwin就不可以擅自擴權 直接管道二次元
:
: 此時就可以直接CALL OUT 立法委員來明確修法
:
: 因為今天IWIN只是民間團體 他們給保護司壓力
:
: 所以立法委員要找保護司來協商 取得共識 哪些可以哪些不行
:
: 其實就有點像是各類運動協會 不是公家機關卻有很多權力
:
: 只能透過體育署協商來擬訂準則 卻無法從協會下手
:
: 總而言之若IWIN真的是公部門 大家反擊手段也會變得更多
:
: 可以透過行政機關 立法機關 司法機關
:
: 每個立委也可以上台質詢 到時IWIN只會更難看而已
其實IWin也不需要存在了,因為
真實兒少的好與壞是社會風氣的問題
不是一個IWIN 一個衛福部 一個數發部能解決的
凱凱案最終也只能嚴懲社工保母,沒了
割喉案最終也只能罰乾哥乾妹,沒了
黃子佼案最終也只能罰黃子佼,沒了
問題有解決嗎?沒有
歐美日韓大國都解決不了的事,我們哪有辦法
國高中生抖音小紅書一開、想看啥的VPN跳板一開,誰理你啊
也只能見賢思齊焉,見不賢而內自省也
作者: Wolverin5566 (月工月工犭良)   2024-04-13 03:27:00
你如果反對中介法這個就不該存在甚至有可能違憲
作者: s1032kj (無聊)   2024-04-13 03:42:00
一切都是錢啦 看看坐辦公室的是不是誰認識的女兒 發包的是不是哪個親威
作者: Xargon0730   2024-04-13 03:48:00
解散怎麼保護加害者
作者: risingheart (空翔)   2024-04-13 11:04:00
爭議文 s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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