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保守團體喊「iWIN升格公部門」 小商人轟

作者: HarunoYukino   2024-04-12 23:42:32
※ 引述《iyori (榊 伊織)》之銘言:
: 小商人也在臉書開罵iWIN
: https://i.imgur.com/h6z8BvI.jpeg
: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453204
: 反彈,認為政府連虛擬人物都要管,干預創作自由,甚至發起連署要求政府重新檢視二次
: 元創作受《兒少性剝削條例》規範限制的適切性。
: 民眾黨團11日也召開《兒少性剝削條例》公聽會,找來婦女組織、家長團體等立場相對保
: 守的民間代表,但卻沒有ACG相關代表團體,與會代表除表態應加重兒少數位性暴力法律
: 罰責,更希望iWIN變成公部門,好具備「主動」防制功能,讓虛擬兒少性影像能被檢舉。
: 會中甚至提及要「落實網路實名制」。
公部門反而更好處理。
現行規範下 只有iwin單方面搞人,沒人能反制。
iwin發公文來函要求刪文
按照現行規範來說他們不屬於公家單位,也不可能申訴,也沒辦法進法院
成為公部門後,反而可以有機會進法院有翻盤空間。
作者: Edison1174 (Edison)   2024-04-12 23:43:00
民間組織沒有辦法可以規範嗎?
作者: Xpwa563704ju (coolcookies)   2024-04-12 23:44:00
但是保守派有加碼虛擬兒色入法歐跟網路實名制歐
作者: dante110059 (Dante110059)   2024-04-12 23:44:00
像是運動的協會是民間機構 沒辦法監督喔 變成公部門有辦法質詢
作者: LOVEMOE (love)   2024-04-12 23:45:00
問題是 不屬於公家單位的東西 憑甚麼他要求刪文就刪文??
作者: Xpwa563704ju (coolcookies)   2024-04-12 23:46:00
虛擬兒色如果入法那還有辦法翻盤嗎?
作者: MutsuKai (夜羽大人的小惡魔)   2024-04-12 23:46:00
不刪就吃罰款了啊 就很白痴
作者: stry (S.s)   2024-04-12 23:48:00
說實在民間可以不理iwin阿 但是他就是拿著衛服部給的令牌
作者: laigeorge89 (laigeorge89)   2024-04-12 23:48:00
不是因為是民間組織就沒有申訴管道,而是iwin這個組織太多可笑的瑕疵導致人申訴無門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24-04-12 23:49:00
警察都會當街被人捅死 你以為這群xx當公務員個資全揭露還敢鬧事?
作者: minoru04 (華山派巴麻美)   2024-04-12 23:49:00
類似must那種吧
作者: we15963 (whiteway)   2024-04-12 23:49:00
喔 所以要修法是為了這樣的問題嗎?
作者: CCNK   2024-04-12 23:50:00
這個組織就是這些保守團體堆出來的干預政令的單位 就是他們的打手啦
作者: stry (S.s)   2024-04-12 23:50:00
只是業者的角度不會想跟iwin 對撞 到時候怎麼被搞都不知道
作者: xsc (頹廢的敗家子)   2024-04-12 23:50:00
狗屎 他們只是想創東廠
作者: Xpwa563704ju (coolcookies)   2024-04-12 23:50:00
對啊,就一堆保守派的想靠iwin來弄ACG,這次公聽會不就看到了
作者: dante110059 (Dante110059)   2024-04-12 23:51:00
很多事情其實上頭一知半解 底下的事務官會自己進行偏偏事務官是考試進去的
作者: laigeorge89 (laigeorge89)   2024-04-12 23:51:00
修這個法算是可以「修補」這些瑕疵啦,但會偷偷塞什麼東西就不知道了,也不是這裡能討論的
作者: CCNK   2024-04-12 23:51:00
處在一個灰色的地帶引用法條來干預東西達成他們想要的目的
作者: jupto (op)   2024-04-12 23:52:00
iwin警告信有法律效力 只是違抗時執行罰責的是公部門
作者: laigeorge89 (laigeorge89)   2024-04-12 23:52:00
但入法了就適用權利救濟了
作者: DANANPA (≧<>≦)   2024-04-12 23:53:00
現在的做法是iWIN先勸導改善,若不改善就轉至主管機關裁罰;若改成公部門後,iWIN就可以不用勸導直接裁罰。是這樣的意思嗎?
作者: CCNK   2024-04-12 23:53:00
這算是長期的戰爭啦 只要虛擬沒有明確的立法排除 他們找到機會就會再來一次
作者: laigeorge89 (laigeorge89)   2024-04-12 23:53:00
不知道,草案還沒出來
作者: WLR (WLR™)   2024-04-12 23:54:00
當有新法來接管ACG,ACG就是被犧牲的那個,二次元就是少數
作者: jupto (op)   2024-04-12 23:54:00
不過上次會議已經說了 iwin不會再直接寄警告信給平台 而是直接報案再由公部門審核是否要求平台下架
作者: dante110059 (Dante110059)   2024-04-12 23:54:00
變成法官審核嗎
作者: Xpwa563704ju (coolcookies)   2024-04-12 23:55:00
按黃珊珊他們公聽會討論的結果,以後就不只IWIN能受理檢舉,而且IWIN還能直接開抓
作者: laigeorge89 (laigeorge89)   2024-04-12 23:55:00
其實一直以來都是法官審核但很少人會去檢舉這東西所以(ry
作者: stry (S.s)   2024-04-12 23:55:00
根本沒有這樣說 不用幻想這結論
作者: jupto (op)   2024-04-12 23:56:00
其實iwin有報案 寄警告信同時並行的處理模式 所以先勸導根本是屁話 你根本不知道iwin是否早就報案了
作者: dante110059 (Dante110059)   2024-04-12 23:56:00
保守派就一直偷偷有動作阿 事務官看得出來也是保守思想
作者: WLR (WLR™)   2024-04-12 23:56:00
不要想著什麼修法除罪化的好事,進到修法程序那就是管更嚴
作者: laigeorge89 (laigeorge89)   2024-04-12 23:56:00
就是iwin要怎麼玩還沒有共識啊,每個團體都想偷塞東西進去我們能做的就是先把保護自己的牆蓋好
作者: Xpwa563704ju (coolcookies)   2024-04-12 23:57:00
我是不覺得有什麼必要必須讓IWIN升格成政府單位啦,讓他們處理真實兒色現在結果變成搞二次元的打手,還想替他們擴權歐
作者: hjk11111111 (芭樂大隊長)   2024-04-12 23:58:00
就你底下說明我的理解是這樣iwin屬於第三方時,公部門能拿它的說法當參考判你iwin屬於公部門後,會受到正常規範不能拿自己說法當依據。是這樣嗎?
作者: dante110059 (Dante110059)   2024-04-12 23:58:00
資源回收開公聽會就鬧大了吧
作者: kobekai (阿凱)   2024-04-12 23:58:00
公部門才不好推行法律 命令更快
作者: laigeorge89 (laigeorge89)   2024-04-12 23:58:00
我們現在確定有的武器是衛福部的函釋,雖然不到高枕無憂但能擋一下了
作者: xsc (頹廢的敗家子)   2024-04-12 23:58:00
上次那個真的敗票 開著開著扣分扣到負
作者: belion (滅)   2024-04-12 23:58:00
iwin 之前的作法,發通知的同時,也會轉送給司法相關機關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24-04-12 23:58:00
天天打國賠看是你硬還是我硬
作者: Xpwa563704ju (coolcookies)   2024-04-12 23:58:00
除非你民眾黨真的能排除虛擬兒色再給我來討論這問題,不然到最後還不是二次元倒楣
作者: CCNK   2024-04-12 23:59:00
我是覺得修法明確的排除非自然人 僅針對自然人 不然一定還會再膏膏纏 不過這個難得很高就是
作者: FXW11314 (soukai)   2024-04-12 23:59:00
升格反而好處理,就回歸公私的權利義務關係,現在根本是利用bug 披著民間的皮行使公權力
作者: dante110059 (Dante110059)   2024-04-12 23:59:00
本來就該虛擬現實割開 只是仿真就要被推出去
作者: WLR (WLR™)   2024-04-12 23:59:00
把擬真兒少踢出二次元範疇,二次元現行的規則還能維持
作者: Xpwa563704ju (coolcookies)   2024-04-12 23:59:00
一般網路論壇誰會有辦法跟你申訴打官司,不都直接刪掉
作者: dante110059 (Dante110059)   2024-04-13 00:00:00
我是覺得讓他成為體系的一員才有辦法監督 不然之前就是有著代理的權力 卻沒辦法監督
作者: laigeorge89 (laigeorge89)   2024-04-13 00:01:00
就是入法各有利弊,不是一個團體說想怎樣就怎樣的
作者: Xpwa563704ju (coolcookies)   2024-04-13 00:01:00
目前還真的就只能先等衛福部的函釋,希望能擋住IWIN審二次元的問題
作者: dante110059 (Dante110059)   2024-04-13 00:01:00
還有 看能不能寫清楚最低的規範 其實大家都很怕麻煩的
作者: jupto (op)   2024-04-13 00:02:00
變成公部門可能對應之前會議讓要求下架權力回歸公權力單位的承諾啦 之前說是讓地方政府自己組建審查會議 現在讓iwin直接接管這個工作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24-04-13 00:02:00
最好伸格反而好處理啦 現在真正下處分的還是行政單位
作者: CCNK   2024-04-13 00:02:00
這些團體現實的正事不幹 專門柿子挑軟的吃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24-04-13 00:03:00
升格就是讓他們直接下處分囉
作者: zaq1xsw21212 (aaaa)   2024-04-13 00:03:00
進公部門就是領納稅人的錢 我繳稅來請人閹割我自己我絕對氣死
作者: feijai   2024-04-13 00:03:00
升格成公部門至少每件檢舉都要立案 要申訴也找的到 當個民間機構想吃案想搞大都是一念之間
作者: stry (S.s)   2024-04-13 00:03:00
現在民間機關也是用你的納稅錢啊 衛服部給的
作者: dante110059 (Dante110059)   2024-04-13 00:04:00
民間機構也是消耗預算啊 變成公家的你可以要求選出來的去監督
作者: lightdogs   2024-04-13 00:04:00
公部門就能被監督啊
作者: laigeorge89 (laigeorge89)   2024-04-13 00:04:00
現在iwin的審核人員是找打工仔,變成公家之後不知道要找誰
作者: VVinSaber (Z.S)   2024-04-13 00:04:00
笑死, 反win的支持保守團體的公部門路線,你真的不是臥底?
作者: CCNK   2024-04-13 00:04:00
他們就吃公家預算的阿
作者: laigeorge89 (laigeorge89)   2024-04-13 00:05:00
不過確定不管ACG也跟我們無關啦w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24-04-13 00:05:00
公部門處分的時候就能訴願訴訟啊 哪裡不能
作者: Xpwa563704ju (coolcookies)   2024-04-13 00:05:00
誰選的?你覺得保守團體跟ACG業者那個手會伸比較長,看看衛福部司長那樣子你信的過?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24-04-13 00:06:00
搞個公聽會後突然變成支持升格
作者: aegis43210 (宇宙)   2024-04-13 00:06:00
鄉民整天罵左派,殊不知其實真正的敵人是右派
作者: jupto (op)   2024-04-13 00:06:00
公部門是真的比較好 因為就算iwin入公部門它也要call警察才能開罰抗命的平台結果跟現在其實根本一樣
作者: VVinSaber (Z.S)   2024-04-13 00:07:00
阿所以你自己都說了檢調處理 阿到這一part不能救濟 你是精神錯亂?
作者: dante110059 (Dante110059)   2024-04-13 00:07:00
極左極右都想弄你
作者: laigeorge89 (laigeorge89)   2024-04-13 00:07:00
這邊都恨之入骨應該沒人會支持吧,不過那破團體入法看起來像朝野共識w
作者: Vram (Gin)   2024-04-13 00:07:00
iwin現在比較像稽查人員決定你有沒有違規,有就送行政機關,而行政機關理論上還要再檢查一次內容,但你知道的
作者: HydraGG (嗨爪)   2024-04-13 00:07:00
現在又突然變公部門好了,這個如果是二月的風向 呵呵
作者: Xpwa563704ju (coolcookies)   2024-04-13 00:07:00
給個提醒歐,衛福部司長那傢伙是事務官,不是政務官有辦法隨隨便便就更換的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24-04-13 00:08:00
又跟警察有什麼相關?違反刑法的才是警察處理 相關下架等行政行為本來就是公部門在做
作者: sars7125889 (sars7125889)   2024-04-13 00:08:00
你講得有點怪吧 如果可以不理IWIN你是要申訴什麼?阿如果換成公部門來用你那就變成可以申訴不是
作者: dante110059 (Dante110059)   2024-04-13 00:09:00
無論是太陽還是當朝的4-11都是傾向要管理 現在就是要討論範圍 一堆人說不要管不要管 社會大多數的共識就這樣 看清現實吧
作者: stry (S.s)   2024-04-13 00:09:00
現在還有辦法讓iwin解散嗎 務實來看應該是想辦法讓他們回去保護真人兒少而不是浪費時間搞虛擬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24-04-13 00:09:00
現在就能啊 你以為公部門做了處分可以不用被訴願嗎?不能提行政訴訟嗎? 提了處分標準就會受到檢驗
作者: VVinSaber (Z.S)   2024-04-13 00:09:00
處分現在就公部門在下的阿 哪有什麼win變公部門才能救濟的問題
作者: dante110059 (Dante110059)   2024-04-13 00:10:00
現在就是想辦法切開不是嗎
作者: laigeorge89 (laigeorge89)   2024-04-13 00:10:00
畢竟對公部門來說ptt這個社群也只是一個倡議團體而已,而不是多數的大眾
作者: Xpwa563704ju (coolcookies)   2024-04-13 00:10:00
看清什麼現實?你保守派不只手撈過界還想替iwin升格阿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24-04-13 00:10:00
讓IWIN升格就是變成這個組織直接接手從一開口倒到最後處分 到底好在哪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24-04-13 00:11:00
根本是開個公聽會突然腦袋打結嗎?還是洗地?
作者: yukimura0420 (涉)   2024-04-13 00:11:00
如虎添翼 之後自由展翅 你想拔掉可就不是那麼容易
作者: VVinSaber (Z.S)   2024-04-13 00:11:00
原本win就是通知公部門處理 阿現在說要讓win變成公部門自己處理 ???
作者: padye (~Tales of MADAO~)   2024-04-13 00:11:00
i win只是收集資料檢舉,不是自己能罰款吧?
作者: Xpwa563704ju (coolcookies)   2024-04-13 00:12:00
保守派不會死光我當然知道,但是你沒必要照單全收對方的主張
作者: dante110059 (Dante110059)   2024-04-13 00:12:00
路上隨機問問路人 支持管的多還是不支持管理的 現在對抗的就不是4-11 而是社會共識 之前是民間機構單方面輸出 變成公部門如果做錯是會被處罰的
作者: megah321   2024-04-13 00:12:00
維持標案形式的話,只要讓立委擋預算就等同直接廢掉這個垃圾組織
作者: padye (~Tales of MADAO~)   2024-04-13 00:12:00
民間團體狀態的iwin
作者: VVinSaber (Z.S)   2024-04-13 00:13:00
發文發了幾個月win文,結果就這==?
作者: xsc (頹廢的敗家子)   2024-04-13 00:13:00
本來是義和團 直接升格成東廠
作者: dante110059 (Dante110059)   2024-04-13 00:13:00
擋預算 認真的嗎 整個立院就三個願意先公開發聲了 你覺得剩下的會擋預算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24-04-13 00:13:00
現在就是公部門決定啊 做錯會被處罰啊 一直片面相信IWIN做錯決定會被處罰啊 但有人現在想讓IWIN從蒐集資料給行政機關 變成讓IWIN自己就能決定 看不出差別嗎?
作者: Xpwa563704ju (coolcookies)   2024-04-13 00:14:00
笑死人了,你民眾黨開會結果根本沒協商阿,等有協商要排除二次元再來談升格的事行嗎?
作者: HarunoYukino   2024-04-13 00:14:00
#1bkTw5Dy (C_Chat) 前站務顧問的發文前站務顧問的立場是避免麻煩直接刪文了事
作者: bean90638 (bean)   2024-04-13 00:15:00
看看現在官員被質詢時裝死功力,變公部門監督會有用?
作者: xsc (頹廢的敗家子)   2024-04-13 00:15:00
今天讓IWIN變體制內 直接給你官官相衛
作者: VVinSaber (Z.S)   2024-04-13 00:16:00
不用轉貼那些站務廢文啦 每個社群網站都是一樣立場,要他們多管事 他們就是刪文比較輕鬆
作者: xsc (頹廢的敗家子)   2024-04-13 00:16:00
你還想有啥處罰
作者: HarunoYukino   2024-04-13 00:16:00
現在連官官相護都免了 直接說他是民間機構
作者: VVinSaber (Z.S)   2024-04-13 00:17:00
阿都有三個立委出來把二次元切割了 是又吃飽沒事幹跑去挺保守派是不是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24-04-13 00:17:00
那篇文章很明顯已經引用法條有處分決定權限的是行政機關不是IWIN 所以本來就是可以申訴 救濟 如果你要講收到警告就怕的自刪導致沒辦法救濟 變成行政機關還不是一樣嗎?反而最後你給IWIN的權限從蒐集資料檢舉變成直接決定 這應該不難懂
作者: HydraGG (嗨爪)   2024-04-13 00:17:00
討論兩三個月,沒人想到讓這組織變公部門,開個公聽會之後就覺得可以了,難道保守團體也不會這樣想嗎 笑死
作者: Xpwa563704ju (coolcookies)   2024-04-13 00:17:00
廢話站方立場當然就是直接刪文最輕鬆,不刪文就會變成站方要被處理,這點誰不知道,那換成公部門發信要求刪文結果會不同?
作者: xsc (頹廢的敗家子)   2024-04-13 00:18:00
就算真的出錯辭退 也只會辭到一堆約聘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24-04-13 00:18:00
你在意的點根本不是變成行政機關有辦法解決的 然後給IWIN權限變大 真棒
作者: VVinSaber (Z.S)   2024-04-13 00:19:00
從檢舉單位變成決定單位, 然後覺得很好wwww
作者: xsc (頹廢的敗家子)   2024-04-13 00:20:00
對啊 現在就是要讓義交直接升格成警察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24-04-13 00:20:00
至於推給民間 也不是IWIN變行政機關有辦法解決的 因為變成行政機關他還是可以推給民間(例如民間專業人士組成的委員審查之類)如果你打從心裡本質上不信任單位 絕對沒道理給他的權限變大 說什麼方便檢視申訴 根本都是話術 用來騙人的話術
作者: HarunoYukino   2024-04-13 00:22:00
救濟管道在前兩個月有被提到。
作者: sars7125889 (sars7125889)   2024-04-13 00:22:00
看看環保局就知道啦 很多約聘僱也要去24H稽查什麼的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24-04-13 00:23:00
只要是行政處分 一直都有救濟管道
作者: laigeorge89 (laigeorge89)   2024-04-13 00:23:00
欸不是,為什麼反應要這麼大,函釋出來之後iwin只會管你二次元色圖有沒有好好分級做阻隔而已啊
作者: tcancer (Vairocana)   2024-04-13 00:23:00
外包黑單位就地變官署,啊你衛福部為啥不自己下海直接管
作者: Xpwa563704ju (coolcookies)   2024-04-13 00:23:00
現在iwin是受理檢舉後審查有沒有違規,有違規會先發文要求移除,不移除才會上送司法單位,現在換成公部門直接自己搞會有比較好,你要不要聽聽自己講什麼
作者: YaKiSaBa (鹽烤鯖魚)   2024-04-13 00:23:00
現在就是要iwin別擴權 你這樣是讓他們擴權再去質詢監督他 不會比較好啊... 引狼入室捏
作者: xsc (頹廢的敗家子)   2024-04-13 00:23:00
這就跟濫訴一樣啊 光通知你有人告你心理壓力就夠大了
作者: Solosea (索洛西)   2024-04-13 00:23:00
其實二次元沒有一刀切排除的話 民間公家都一樣
作者: VVinSaber (Z.S)   2024-04-13 00:24:00
到底是在挨打三小 ,下處分就有救濟,很難懂是不是還是換公部門寄信就不叫挨打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24-04-13 00:24:00
現在哪裡沒辦法救濟?你硬要說收到警告就自己刪 變成行政機關不是一樣嗎?蛤,
作者: xsc (頹廢的敗家子)   2024-04-13 00:24:00
是覺得行政救濟很簡單是不是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24-04-13 00:25:00
行政救濟不簡單 所以要讓IWIN直接有權限封你處罰你 笑話
作者: VVinSaber (Z.S)   2024-04-13 00:26:00
行政救濟不簡單 所以我們要讓更多人能下處分??哈嘍??
作者: DICKASDF (ChuenPing)   2024-04-13 00:26:00
行政機關收檢舉不能亂來的 也要有統一規範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24-04-13 00:26:00
真的不要開一個公聽會就被立場影響判斷力
作者: VVinSaber (Z.S)   2024-04-13 00:27:00
欸 你們先搞清楚什麼叫行政處分啦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24-04-13 00:27:00
笑死 一個濫權的外包要讓他掌實權你突然覺得他不會亂搞了
作者: DICKASDF (ChuenPing)   2024-04-13 00:27:00
這跟公聽會一點屁關係都沒 當初iwin管起來
作者: xsc (頹廢的敗家子)   2024-04-13 00:27:00
等等 我沒有支持升格啊 笑死耶
作者: DICKASDF (ChuenPing)   2024-04-13 00:28:00
就是被詬病外包無監督 人員104找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24-04-13 00:28:00
衛福部可以訂立規範要求IWIN照做 如果你覺得IWIN就是不理為什麼你覺得他變成行政機關後會理?現在實際有權限的是行政機關 還可以換外包 結果你要讓外包直接掌權 真的笑話
作者: DICKASDF (ChuenPing)   2024-04-13 00:29:00
阿掌權會不會亂搞喔 也的確很可能會 畢竟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24-04-13 00:29:00
如果你不支持升格抱歉我誤會 但道理是一樣的
作者: ken121   2024-04-13 00:29:00
把iwin升格公部門 那不就等於幫他擴權了嗎…
作者: VVinSaber (Z.S)   2024-04-13 00:29:00
外包無人監督?? 如果是這樣那他們就會直接封了你 不用寄信叫公部門處理
作者: laigeorge89 (laigeorge89)   2024-04-13 00:30:00
可是現在讓外包仔是朝野共識餒,你在這裡吵有什麼用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24-04-13 00:30:00
你都覺得政府沒辦法監督自己 結果還要讓你認為亂搞的單位直接升格權限變大 這是什麼邏輯啊
作者: DICKASDF (ChuenPing)   2024-04-13 00:31:00
那是你不處理才寄信 而且寄信是被監督?
作者: xsc (頹廢的敗家子)   2024-04-13 00:31:00
我前面一直說這是升格成東廠
作者: VVinSaber (Z.S)   2024-04-13 00:31:00
連公法常識都沒有認真不要下來戰,不是某個人都跟師姐一樣,聽一堆低能話還能不笑你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24-04-13 00:31:00
IWIN想要的恐怕也不是一般行政機關 搞不好希望自己可以變
作者: aegisWIsL (多多走路)   2024-04-13 00:31:00
這篇正解啊 一開始大家就都在罵私部門權力大的可笑還管
作者: HarunoYukino   2024-04-13 00:31:00
現在也是東廠。其實也是一樣的
作者: Xpwa563704ju (coolcookies)   2024-04-13 00:31:00
笑死了,民眾黨提的就是不一樣,平常這邊嫌的要死的IWIN都有人可以幫護航說要替他們擴權,受理ACG檢舉變成直接抓你ACG也能接受
作者: DICKASDF (ChuenPing)   2024-04-13 00:32:00
是完全兩回事 你怎麼會以為公務員跟外包人員在出問題的負責程度會一樣
作者: usoko (time to face reality)   2024-04-13 00:32:00
你就看各個運動協會就知道為什麼民間單位這麼無敵了
作者: laigeorge89 (laigeorge89)   2024-04-13 00:32:00
現在就是他要升格成什麼廠都還不明確啊,每個團體都想塞東西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24-04-13 00:32:00
變成獨立機關會怎樣NCC不都演給你看了 真的不要只看立場
作者: xsc (頹廢的敗家子)   2024-04-13 00:32:00
完全一樣 這種監管網路100%約聘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24-04-13 00:33:00
協會無敵跟是不是民間單位根本無關好嗎?
作者: laigeorge89 (laigeorge89)   2024-04-13 00:33:00
要不要重新審視那個破檢舉管道和申訴方式都不知道
作者: DICKASDF (ChuenPing)   2024-04-13 00:33:00
喔 水喔 有人提到NCX欸 阿NCX最幫誰呢
作者: VVinSaber (Z.S)   2024-04-13 00:33:00
覺得以前的win權力很大然後同意升級成公部門比較好管www
作者: Xpwa563704ju (coolcookies)   2024-04-13 00:33:00
現在IWIN搞成這副模樣了,你聽保守派的建議這麼搞會比較好?這不是請鬼拿藥單嗎?
作者: ken121   2024-04-13 00:33:00
主要是法條不能加鹽加寬啊 說到底還是依法行政欸
作者: HarunoYukino   2024-04-13 00:33:00
NCC現在的問題是從成員組成就只是個"名義上獨立"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24-04-13 00:34:00
討厭NCC 因為有人開了公聽會 就支持新的審查單位 真的不要太扯啦
作者: megah321   2024-04-13 00:34:00
反正不管保守派要甚麼跟它反著幹就對了
作者: DICKASDF (ChuenPing)   2024-04-13 00:35:00
我可是說這機構最好不要存在喔
作者: Xpwa563704ju (coolcookies)   2024-04-13 00:35:00
那請問你提IWIN升格到後來會是哪種人入職,是對ACG友善的還是保守派的
作者: VVinSaber (Z.S)   2024-04-13 00:35:00
獨立機關有它的問題,不過又在瞎扯什麼 你這篇不是在討論win升級成公部門的好處?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24-04-13 00:36:00
協會最大的問題是國際體育單位要求體育不受政治干擾 只跟民間單位合作 因為有這些合作關係 協會才能拿翹 根本不能跟IWIN類比
作者: HarunoYukino   2024-04-13 00:36:00
你也不會知道是哪種人會入職,要嘛就是公務人員考試
作者: ken121   2024-04-13 00:37:00
這社會難免會有保守派團體 但有必要變成公部門嗎
作者: DICKASDF (ChuenPing)   2024-04-13 00:37:00
我沒希望它升格唷 我是說公務員跟外包不同
作者: HarunoYukino   2024-04-13 00:37:00
正確來說 iwin這東西進公部門也不會是iwin 直接是
作者: efun77000 (efun77000)   2024-04-13 00:37:00
只會弄出另一個NCC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24-04-13 00:37:00
說到底你們現在質疑的弊病變成行政機關問題都不會解決 唯
作者: dzshdavid (立委)   2024-04-13 00:38:00
它升格後跟你說我人手不夠,然後一樣搞個委員會外包給保守團體
作者: VVinSaber (Z.S)   2024-04-13 00:38:00
討厭ncc 但同意新的ncc:)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24-04-13 00:38:00
哪裡可能沒民間的事情 絕對是搞一個委員會委託民間審查的
作者: Xpwa563704ju (coolcookies)   2024-04-13 00:38:00
你不希望升格還出來講什麼公家審會比較好的屁話啊
作者: laigeorge89 (laigeorge89)   2024-04-13 00:38:00
這裡應該都沒人支持升格啦,可以冷靜一下
作者: VVinSaber (Z.S)   2024-04-13 00:39:00
@laigeorge89 發文的這個就支持升格阿www
作者: laigeorge89 (laigeorge89)   2024-04-13 00:39:00
欸有ㄇ
作者: HarunoYukino   2024-04-13 00:39:00
我好像沒說過支持升格的話吧?
作者: DICKASDF (ChuenPing)   2024-04-13 00:39:00
有權力就有相對的責任 正常是這樣啦
作者: HarunoYukino   2024-04-13 00:40:00
我是說這東西變成公部門反而好處理
作者: Xpwa563704ju (coolcookies)   2024-04-13 00:40:00
衛服部司長那副模樣不也是公務人員,阿結果對ACG族群什麼嘴臉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24-04-13 00:40:00
IWIN想要的不會是一般行政單位 因為一般行政單位現在就有想要更有權限更不受控的獨立機關比較合理 結果因為開了公聽會 開始洗地說這樣很好 笑死
作者: DICKASDF (ChuenPing)   2024-04-13 00:40:00
某VV一直在那滑坡呢
作者: laigeorge89 (laigeorge89)   2024-04-13 00:40:00
他應該只是在討論申訴管道而已吧
作者: VVinSaber (Z.S)   2024-04-13 00:40:00
變成公部門好處理=不支持升格, ok
作者: shikop   2024-04-13 00:41:00
別鬧了 公家部門就是領別人的錢做別人的事 最沒效率 而且不是專門服務一般人的
作者: Solosea (索洛西)   2024-04-13 00:41:00
民間=有權無責 公家=有權有責 為什麼可以爭這麼久XD
作者: HarunoYukino   2024-04-13 00:41:00
現在不是公部門,按照法規來說他不屬於公家單位
作者: DICKASDF (ChuenPing)   2024-04-13 00:41:00
覺得變公部門只會更差的 主要兩邊麻
作者: VVinSaber (Z.S)   2024-04-13 00:41:00
@laigeorge89 救濟方式不會變好嗎..該訴願該行政訴訟就那樣
作者: ken121   2024-04-13 00:42:00
變成公部門你稅金要繳給iwin欸 有點不爽
作者: DICKASDF (ChuenPing)   2024-04-13 00:42:00
兩點 一個不信任政府單位會更好 比如N開頭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24-04-13 00:42:00
一般行政單位根本不用修法升格啊 衛福部把事情拿回來就好結果有人支持修法升格一個新的專門行政單位 唉
作者: HarunoYukino   2024-04-13 00:42:00
比如說兩年前某專線就發生同樣事情,出事了就被推
作者: VVinSaber (Z.S)   2024-04-13 00:42:00
@DICKASDF 滑坡咧,你知道什麼是行政處分嗎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24-04-13 00:43:00
到底要講幾百次 這種事情跟IWIN是不是公部門根本無關 變成公部門一樣委託民間專業人士審查 有不一樣嗎?
作者: Xpwa563704ju (coolcookies)   2024-04-13 00:43:00
現在Iwin要裁罰還是要靠公家機關下處分阿,有什麼不能申訴的,只是要隔一層而已
作者: xsc (頹廢的敗家子)   2024-04-13 00:43:00
笑死 現在IWIN是類似路邊檢舉交通違規 現在你要發獎金給他們
作者: shikop   2024-04-13 00:43:00
光一個NCC就在那邊亂玩了 你還想多一個?
作者: DICKASDF (ChuenPing)   2024-04-13 00:43:00
那就無解 應該打一開始 就不該存在這機構
作者: HarunoYukino   2024-04-13 00:43:00
其實我的立場是直接讓原來的部門處理 不要搞什麼白
作者: azc3144 (魔法科的守護者)   2024-04-13 00:43:00
看了推文 覺得確實不行讓它升格 不然寄信就變真的有效力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24-04-13 00:44:00
外包單位本來就沒權力啊 法條都跟你講處分的是行政機關就說你要收到警告就自刪 變成公部門發問題還是一樣
作者: DICKASDF (ChuenPing)   2024-04-13 00:44:00
其實iwin 嚴格來說 還比較像是比如工務局
作者: xsc (頹廢的敗家子)   2024-04-13 00:44:00
工務局監管什麼?
作者: ken121   2024-04-13 00:44:00
他現在只能寄信 升格變可以執行處分 直接擴權
作者: DICKASDF (ChuenPing)   2024-04-13 00:45:00
阿我會認為公務員跟外包不同是因為出錯 會推外包 外包消失你沒則
作者: VVinSaber (Z.S)   2024-04-13 00:45:00
@DICKASDF 所以你知道什麼是行政處分嗎
作者: DICKASDF (ChuenPing)   2024-04-13 00:46:00
公務員出錯 可能會被電 考績問題 當然不要臉的
作者: azc3144 (魔法科的守護者)   2024-04-13 00:46:00
我同意03的說法 變成更絕對自刪而已 還不知道會怎麼擴權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24-04-13 00:46:00
責任是有權力的人負的 做出處分卻推外包基本都是嘴炮
作者: VVinSaber (Z.S)   2024-04-13 00:47:00
處分都是行政單位下的 不是外包 到底懂不懂啊
作者: DICKASDF (ChuenPing)   2024-04-13 00:47:00
也拿他沒辦法 但不至於真受損害找不到負責不是做出處分推給外包 是外包出錯好嗎
作者: gn00851667 (唯有湛藍)   2024-04-13 00:48:00
升格後處分要有法源依據 是比較不能像現在有權無責
作者: HarunoYukino   2024-04-13 00:48:00
其實兩年前某專線就是這樣,平常時就說要接受專線指
作者: victoryman (聖立祐 彭馬利哥)   2024-04-13 00:48:00
真的變行政機關 立委可以更有力的刷他臉
作者: azc3144 (魔法科的守護者)   2024-04-13 00:48:00
現在也沒有權吧 處分還是行政單位做的?
作者: DICKASDF (ChuenPing)   2024-04-13 00:48:00
或應該說 你怎麼知道是誰問題
作者: shikop   2024-04-13 00:48:00
公部門就是工具 沒有在負責的 這幾年還看不懂嗎?
作者: Xpwa563704ju (coolcookies)   2024-04-13 00:49:00
那不變行政單位,審查時直接斷他預算不是更爽?
作者: laigeorge89 (laigeorge89)   2024-04-13 00:49:00
因為實際執行刪文的是站方,而iwin會處分的是站方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24-04-13 00:49:00
現在處分也是有法源的好嗎?
作者: DICKASDF (ChuenPing)   2024-04-13 00:49:00
笑死 某位滑坡的 還不懂在說啥
作者: VVinSaber (Z.S)   2024-04-13 00:49:00
現在到底有三小權,你自己看不順眼寄信叫別人刪 他不鳥你還不是去行政單位檢舉
作者: gn00851667 (唯有湛藍)   2024-04-13 00:49:00
先有法這個部分應該不會有人想碰 所以才偷吃步弄iwin
作者: VVinSaber (Z.S)   2024-04-13 00:50:00
@DICKASDF 對啦 你不滑坡,只是你連處分是誰下的都不懂
作者: sars7125889 (sars7125889)   2024-04-13 00:50:00
行政單位處分 結果是約聘僱在搞 好像也沒比較好
作者: laigeorge89 (laigeorge89)   2024-04-13 00:50:00
現在如果要舉證申訴會落在站方上
作者: HarunoYukino   2024-04-13 00:51:00
其實現在很多單位都是約聘在蓋章...(思考)
作者: DICKASDF (ChuenPing)   2024-04-13 00:51:00
講的就不是誰下 而是出問題的是誰
作者: gn00851667 (唯有湛藍)   2024-04-13 00:51:00
現在的政府還是會看民意啦 風向不對會派人來收回去
作者: laigeorge89 (laigeorge89)   2024-04-13 00:51:00
所以才說申訴無門
作者: azc3144 (魔法科的守護者)   2024-04-13 00:52:00
把下罰則的和挑毛病的綁成一個單位哪裡會比較好?
作者: laigeorge89 (laigeorge89)   2024-04-13 00:52:00
而站方又沒有義務幫使用者蒐證送申訴
作者: HarunoYukino   2024-04-13 00:52:00
承辦員是約聘蓋章然後主管覆核
作者: VVinSaber (Z.S)   2024-04-13 00:52:00
今天你去濫檢舉 也是同道理 把你換成win就邏輯燒掉了是不是
作者: ken121   2024-04-13 00:53:00
主要是法律要弄清楚 處分也不可能超過法律的界線 沒依據他也罰不了
作者: DICKASDF (ChuenPing)   2024-04-13 00:53:00
不是 阿你不信任政府單位會負責 那是另一回事
作者: akway (生活就是要快樂)   2024-04-13 00:53:00
你確定公部門會比iwin專業?
作者: HarunoYukino   2024-04-13 00:53:00
公部門的人力包(約聘)=廣義公務員
作者: needless0616 (needless0616)   2024-04-13 00:53:00
等等...iwin處分站方? 認真? 不刪文最後下達處分命令的不是iwin好嗎 先搞清楚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24-04-13 00:54:00
作者: laigeorge89 (laigeorge89)   2024-04-13 00:54:00
現在iwin執行的處分是封網啊
作者: azc3144 (魔法科的守護者)   2024-04-13 00:55:00
讓IWIN升格 不就隨便他解釋開罰了? 怎麼想都不OK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24-04-13 00:55:00
iwin只是蒐集資料向主管機關檢舉
作者: needless0616 (needless0616)   2024-04-13 00:55:00
先搞清楚..iwin跟衛服部關係再來講誰下達處分 好嗎
作者: DICKASDF (ChuenPing)   2024-04-13 00:55:00
阿上面有人說過了 處分要有法源依據
作者: gn00851667 (唯有湛藍)   2024-04-13 00:55:00
處份是依照iwin給的資訊 那實質是iwin決定沒錯
作者: VVinSaber (Z.S)   2024-04-13 00:56:00
@laigeorge89 講幾千次 就不是win在下處分了 都四月了還有人在跳針這個是怎樣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24-04-13 00:56:00
你就想像iwin其實就是檢舉達人 他只是會先告訴你我要檢舉囉 結果現在有人希望檢舉達人可以直接處分別人
作者: ken121   2024-04-13 00:56:00
iwin只是檢舉仔 執行的還是主管單位
作者: gn00851667 (唯有湛藍)   2024-04-13 00:56:00
沒有iwin就沒有處分
作者: laigeorge89 (laigeorge89)   2024-04-13 00:56:00
http://i.imgur.com/osVN03z.jpg 不是iwin啦,總之是處分機關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24-04-13 00:57:00
決定當然不是iwin 實質決定也不是 因為是主管機關要依照
作者: VVinSaber (Z.S)   2024-04-13 00:57:00
檢舉仔 他就是個檢舉仔
作者: victoryman (聖立祐 彭馬利哥)   2024-04-13 00:57:00
IWIN到時若是公部門 也不是他想解釋就解釋
作者: gn00851667 (唯有湛藍)   2024-04-13 00:57:00
就跟現在不給檢舉紅線 那就不會有罰單依樣
作者: xsc (頹廢的敗家子)   2024-04-13 00:57:00
現在升格成公部門不就多一個監管單位 還是我會錯意了?
作者: HarunoYukino   2024-04-13 00:57:00
"名義上"當然不會是民間機構
作者: Xpwa563704ju (coolcookies)   2024-04-13 00:58:00
目前法律都還沒訂好,民眾黨這次開會也沒有要求排除二次元,保守派還要求必須讓虛擬兒色入罪跟推行網路實名制,你疑慮完全沒解決就說要替IWIN升格,誰會信你們
作者: laigeorge89 (laigeorge89)   2024-04-13 00:58:00
幹 為什麼我們要在這個破洞百出申訴管道上辯論wwww
作者: victoryman (聖立祐 彭馬利哥)   2024-04-13 00:58:00
只能說IWIN也不會這麼囂張
作者: galleon2000 (加利恩帆船)   2024-04-13 00:59:00
誰這麼閒有空跑法院搞這些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24-04-13 00:59:00
升格成公部門就變成iwin可以直接下處分 不用檢舉了 他自己就能幹 然後可能還是會委外蒐集資料 笑死 那為什麼要升格?不會想想為什麼嗎?
作者: azc3144 (魔法科的守護者)   2024-04-13 00:59:00
怎麼會有人相信升格後會變自律?看傻了
作者: gn00851667 (唯有湛藍)   2024-04-13 01:00:00
是多一個監管機關 相對了解某領域的機關 方向不好說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24-04-13 01:00:00
有沒有空跑法院不是你讓iwin升格有辦法解決的
作者: ken121   2024-04-13 01:00:00
所以保守派團體都去開公聽會 要讓法條加嚴 讓他們檢舉的成功率上昇啊
作者: azc3144 (魔法科的守護者)   2024-04-13 01:00:00
不是把它升格了就沒人檢舉耶 保守派狂喜
作者: yukimura0420 (涉)   2024-04-13 01:00:00
iwin升級 大家就能一起過上"好日子"了
作者: victoryman (聖立祐 彭馬利哥)   2024-04-13 01:00:00
下處分 還要有法律依據 況且處分也非無敵
作者: ken121   2024-04-13 01:01:00
一連串套路還有人沒看懂哦…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24-04-13 01:01:00
擺明了就是這些保守單位想要家父長似的管控言論 想要更多資源更多權限 除了這個理由根本想不到升格的必要
作者: laigeorge89 (laigeorge89)   2024-04-13 01:01:00
向iwin檢舉某篇ptt文章時時不是檢舉某個人散播猥褻圖片,而是檢舉ptt這個站讓人看到這張猥褻圖片
作者: azc3144 (魔法科的守護者)   2024-04-13 01:01:00
現在下處分還是要有法律依據啊 難道現在不用?
作者: gn00851667 (唯有湛藍)   2024-04-13 01:01:00
現在的iwin就是模糊判定 要設立公部門那要有法源依據
作者: VVinSaber (Z.S)   2024-04-13 01:01:00
@rahim03 我要跳了, 這串推文資訊夠詳細了,看不懂的或是還在跳針的應該不用浪費時間了,我覺得國中生都看得懂
作者: gn00851667 (唯有湛藍)   2024-04-13 01:02:00
iwin現在是檢舉 後面罰不罰是另一回事 先寄信讓你下架
作者: xsc (頹廢的敗家子)   2024-04-13 01:02:00
有人喜歡被監管我只能尊重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24-04-13 01:02:00
法源我都貼了 還要說沒有我也沒輒
作者: gn00851667 (唯有湛藍)   2024-04-13 01:03:00
你公家機關想要舉紅牌 請先告訴人違反了什麼
作者: HarunoYukino   2024-04-13 01:03:00
下處分若是"罰款"之類的,要 來信要求自刪.沒有
作者: laigeorge89 (laigeorge89)   2024-04-13 01:03:00
假設最後最後的處分是刪除文章,是處分機關要求ptt刪文
作者: azc3144 (魔法科的守護者)   2024-04-13 01:03:00
讓他升格之後 直接寄信讓你下架還不是一樣 罰不罰他決定
作者: Xpwa563704ju (coolcookies)   2024-04-13 01:03:00
對啊,現在保守派就想幫你各位加碼虛擬兒色跟網路實名制讓法律定義變更準確了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24-04-13 01:03:00
討厭被監管就像要讓檢舉仔變成實權單位 這個要求我一輩子沒看過
作者: laigeorge89 (laigeorge89)   2024-04-13 01:04:00
那跟處分者申訴的權限在於ptt而不是發文者
作者: gn00851667 (唯有湛藍)   2024-04-13 01:04:00
所以要立法 那就變成之前中介法那樣會被人反對
作者: Xpwa563704ju (coolcookies)   2024-04-13 01:04:00
這跟IWIN升格是一套組合拳欸
作者: xsc (頹廢的敗家子)   2024-04-13 01:04:00
違停鄰居叫你移走跟警察叫你移走 知道差別了嗎
作者: victoryman (聖立祐 彭馬利哥)   2024-04-13 01:05:00
老實說 像你們信任的立委就可以進來討論 像蔡沈黃
作者: Xpwa563704ju (coolcookies)   2024-04-13 01:05:00
知不知道我不爽民眾黨在哪裡,是二次元還沒有排除就說要替IWIN升格
作者: victoryman (聖立祐 彭馬利哥)   2024-04-13 01:06:00
就更有力氣阻止了
作者: HarunoYukino   2024-04-13 01:06:00
是,這東西升格還有立法問題
作者: xsc (頹廢的敗家子)   2024-04-13 01:06:00
你那篇已經回你了 等變公部門派去的都是自己人 一切都會變天
作者: laigeorge89 (laigeorge89)   2024-04-13 01:06:00
欸他就這樣一個人自己氣然後自己走了喔
作者: Xpwa563704ju (coolcookies)   2024-04-13 01:06:00
問題完全沒解決就說要升格討論的很爽
作者: HarunoYukino   2024-04-13 01:07:00
的所屬人員開罰
作者: gn00851667 (唯有湛藍)   2024-04-13 01:07:00
一開始討論IWIN不就是分割後的中介法 只是這不好發聲
作者: victoryman (聖立祐 彭馬利哥)   2024-04-13 01:07:00
又不是只有民眾黨 其他黨派更可以加入討論 像國民黨
作者: xsc (頹廢的敗家子)   2024-04-13 01:07:00
現在是因為IWIN這組織不是某顏色
作者: gn00851667 (唯有湛藍)   2024-04-13 01:08:00
我是不知道再野為什麼想淌這水 但執政的都縮了
作者: xsc (頹廢的敗家子)   2024-04-13 01:08:00
等變自己的單位 單一顏色就會傾全黨之力支持
作者: ken121   2024-04-13 01:08:00
iwin算是保守團體這種很多啦 沒法分成某色
作者: HarunoYukino   2024-04-13 01:09:00
iwin其實更像是行政部門要閃責任才弄出來的
作者: gn00851667 (唯有湛藍)   2024-04-13 01:09:00
只是要不要被一起包進去...這是很有可能被蓋章一起過
作者: Xpwa563704ju (coolcookies)   2024-04-13 01:09:00
我好像沒聽到執政的有講要替IWIN升格,有相關消息嗎?
作者: victoryman (聖立祐 彭馬利哥)   2024-04-13 01:09:00
這次的三個立委 他們也是同黨呀 但他們也站出來不是?
作者: ken121   2024-04-13 01:10:00
有法源嗎 升什麼格
作者: Amulet1 (AmuletHeart)   2024-04-13 01:10:00
現在就有權無責阿 成為公部門反而比較好
作者: xsc (頹廢的敗家子)   2024-04-13 01:10:00
你變公部門就會官派了啊 無論現在是誰在當家
作者: laigeorge89 (laigeorge89)   2024-04-13 01:11:00
啊那個法就還在寫啊,什麼屁都沒有就不知道為什麼那麼氣
作者: Xpwa563704ju (coolcookies)   2024-04-13 01:11:00
你今天是立法者,開會的講什麼你沒必要照單全收,哪怕是行政單位講的也一樣
作者: gn00851667 (唯有湛藍)   2024-04-13 01:11:00
法寫不出來但先弄了個機關測風向
作者: yukimura0420 (涉)   2024-04-13 01:12:00
昨天公聽會完大逆風 今天就改出這招 佩服佩服
作者: diedikanny (彩色的明天留給妳)   2024-04-13 01:12:00
又要花多少錢成立詐騙辦公室 8-1
作者: azc3144 (魔法科的守護者)   2024-04-13 01:12:00
現在也無權啊 哪裡有權了 就算升格一樣無責
作者: HarunoYukino   2024-04-13 01:12:00
iwin 名義上是"民間組織" 實質上就是政府單位弄得是的...如果真要說了話 iwin就是個XX辦公室w
作者: xsc (頹廢的敗家子)   2024-04-13 01:13:00
是沒看過不支持自己人就被打成叛徒弄下來的喔
作者: efun77000 (efun77000)   2024-04-13 01:13:00
本來審這種東西就很難,藉由一個中立機構做緩衝很合理
作者: laigeorge89 (laigeorge89)   2024-04-13 01:13:00
其實iwin的上面就是NCChttp://i.imgur.com/VP4IIl2.jpg
作者: gn00851667 (唯有湛藍)   2024-04-13 01:14:00
NCC也該廢了
作者: HarunoYukino   2024-04-13 01:14:00
是的,歷史沿革就是NCC主導的東西就是w
作者: LeeFrank (小肉丸★)   2024-04-13 01:14:00
公部門怎麼可能比較好 看看台灣那些破幹低能公務員 再看看那些政務官被質詢的嘴臉
作者: laigeorge89 (laigeorge89)   2024-04-13 01:15:00
剛剛慢慢打字所以搞不清楚到底在吵什麼,不是只是在吵申訴管道而已嗎w
作者: efun77000 (efun77000)   2024-04-13 01:15:00
一來審查這件事就有問題二來機構組成不受信任 不論公私
作者: jupto (op)   2024-04-13 01:15:00
是不是很多人不知道原本IWIN的警告信是有法律效力的? 如果
作者: gn00851667 (唯有湛藍)   2024-04-13 01:16:00
實際上就是不管是民間還是升格都不被認同
作者: xsc (頹廢的敗家子)   2024-04-13 01:16:00
這種單位應該扼殺在成立 而不是事後救濟管道
作者: jupto (op)   2024-04-13 01:16:00
平台無視叫警察來看不是看你文章有沒有違規 而是因為你沒照
作者: tcancer (Vairocana)   2024-04-13 01:16:00
政府搞公私不分的半官單位達成有權無責+酬庸應付iwin不是第一個也不會是最後一個,那是政治代代相傳的招
作者: gn00851667 (唯有湛藍)   2024-04-13 01:18:00
虛擬創作只是他管的一部分 其他部分支持的一大堆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24-04-13 01:19:00
現在就是無權 不爽iwin要的是衛福部收回去自己幹 而不是成立一個新的行政單位 這樣他會有更多資源和權限
作者: jupto (op)   2024-04-13 01:19:00
簡單來說IWIN是否為公部門不影響他實質的權力 但是公部門本
作者: gn00851667 (唯有湛藍)   2024-04-13 01:19:00
不也說支持創作的委員很容易掉票 我們都這樣認為了
作者: jupto (op)   2024-04-13 01:20:00
身會受到監管 所以亂搞很容易被檢討
作者: gn00851667 (唯有湛藍)   2024-04-13 01:20:00
實際上因為黃而促進的加速立法只是會輾過去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24-04-13 01:20:00
你還要支持 那不如去支持數位中介法啦 哈
作者: gn00851667 (唯有湛藍)   2024-04-13 01:21:00
檢討規檢討 NCC亂搞還是亂搞不是嗎
作者: HarunoYukino   2024-04-13 01:21:00
NCC其實就是公部門就是了。
作者: ken121   2024-04-13 01:21:00
看起來就只有協助辦理事項而已 看不出來有什麼處分的權力
作者: iqeqicq (南無警察大菩薩)   2024-04-13 01:21:00
台灣人一聽到警局請喝茶就變成驚弓之鳥,換成我也怕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24-04-13 01:21:00
iwin現在還是可以檢討啊 衛福部不用被電嗎? 蛤?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24-04-13 01:22:00
整天在亂帶概念 沒這個公聽會前有人希望iwin入法變公部門嗎?
作者: efun77000 (efun77000)   2024-04-13 01:22:00
NCC當初設立時就有漏洞,只是換到誰手上誰就真香
作者: iqeqicq (南無警察大菩薩)   2024-04-13 01:23:00
NCC電檢制度也被ACG圈炮過啊
作者: jupto (op)   2024-04-13 01:23:00
跟這個公聽會完全無關iwin年初鬧事時就有一堆人在說它是民
作者: jupto (op)   2024-04-13 01:24:00
間組織 又給它讓平台下架的權力 根本無法可管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24-04-13 01:24:00
iwin沒有平台下架權力他就是檢舉仔
作者: HarunoYukino   2024-04-13 01:25:00
iwinn事件剛爆發的時候就有不少人發現這件事情...
作者: jupto (op)   2024-04-13 01:25:00
法規就說了 平台收到檢舉機構的信要處理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24-04-13 01:26:00
ncc演變有他的脈絡啦因為希望這個單位不受行政權掌握 才變成獨立機關 但他原本就是行政機關
作者: HarunoYukino   2024-04-13 01:26:00
[iwin] 被iwin了有辦法救濟嗎?
作者: ken121   2024-04-13 01:26:00
iwin沒權力下架平台啦 是他的上頭NCC才有
作者: Xpwa563704ju (coolcookies)   2024-04-13 01:27:00
好啦你要支持創一個類似iwin的公部門是你的選擇,記得要求民眾黨的立委新增排除審查二次元的條款就好,那我就沒意見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24-04-13 01:27:00
因為那就是告訴你你不下架我要檢舉了 結果你這個階段就自刪 要講不能救濟?那iwin變成公部門你還是不能救濟 因為處分都還沒做你就自刪了http://i.imgur.com/oo2qTEq.jpg
作者: Xpwa563704ju (coolcookies)   2024-04-13 01:28:00
不要讓保守派的偷渡虛擬兒色入法跟網路實名制雖然我還是反IWIN升格就對了,但是我不會跟你吵了
作者: gn00851667 (唯有湛藍)   2024-04-13 01:30:00
要分割就要入法 但沒人會想推這塊 一開始才要低調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24-04-13 01:30:00
退一百萬步 覺得iwin有權限問題絕對也不是讓它變成公部門而是要直接拿掉
作者: yukimura0420 (涉)   2024-04-13 01:30:00
除非升格後讓他們被裁撤 不然不要跟我談甚麼升格他們本來就沒有存在的必要
作者: efun77000 (efun77000)   2024-04-13 01:31:00
保守派真的猛 持久、團結、不放棄、能插就插
作者: gn00851667 (唯有湛藍)   2024-04-13 01:31:00
iwin的存在已經是事實 哪天有什麼事件又會重啟就是了
作者: Xpwa563704ju (coolcookies)   2024-04-13 01:31:00
今天在西洽民眾黨會被燒這麼大就是因為對保守派的要求一點反駁都沒提虛擬兒色跟網路實名制這種東西都不反對然後就講說要替iwin升格誰知道有何居心
作者: ken121   2024-04-13 01:34:00
這個社會有保守派很正常啦 不可能完全消失 重要是法條要限制他們在一個範圍
作者: gn00851667 (唯有湛藍)   2024-04-13 01:34:00
板上的那串馬上做到也還在 只能希望立的法有足夠分割
作者: ken121   2024-04-13 01:35:00
所以某黨公聽會才會被砲那麼大力
作者: gn00851667 (唯有湛藍)   2024-04-13 01:35:00
真實兒色那塊就不可能有人反對 二次元只是被掃到的沒人在乎 所以很感謝能提供幫忙的人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24-04-13 01:36:00
會在討論真實兒少問題硬插虛擬 二次元內容 保守派居心很明顯啦 會中基本都是要擴權
作者: Xpwa563704ju (coolcookies)   2024-04-13 01:37:00
真實兒色誰都知道不可能支持,問題是人家包給你虛擬兒色跟網路實名制時你有沒有反駁
作者: aaaaooo (路過鄉民)   2024-04-13 01:44:00
這麼早破梗 我還想看帶風向的能帶多少不帶腦的上車
作者: wsad66 (wsad66)   2024-04-13 01:46:00
支持升格啊 亂搞就質詢叫進去電
作者: afrazhao (afra)   2024-04-13 01:49:00
可是現在的公部門也沒再屌質詢啊....顆顆
作者: jupto (op)   2024-04-13 01:50:00
iwin警告信能不能無視 可以去看"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八條" 寫啥 如果看完還覺得無視沒毛病 那iwin確實沒有任何實權
作者: HarunoYukino   2024-04-13 01:52:00
專責單位這件事請其實算是幾個月前就有的,真要處理大概就是1.專責單位(不是iwin也是其他名義)2.衛服部直接收回不用白手套。
作者: Zhang274 (鮪魚)   2024-04-13 01:54:00
以現在狀況你進公部門,司法體系會全部用 “公共利益”或 “未成年 人健全發育”等等鬼話去合法化iwin
作者: jupto (op)   2024-04-13 01:56:00
應該說現在衛福部就是拿這些理由在支持iwin的行為啊現在質詢就只是詢那個下指示的人 如果執行人也進入體制內就變成下命令的+執行命令的一起被質詢而已
作者: harehi (hare)   2024-04-13 02:14:00
但現在支持升格就是給他們民意基礎用現在的方向繼續做
作者: enemyli (小兵)   2024-04-13 02:22:00
不是阿 質詢被電 然後咧? 你看數發部被恰吉噴爛的那個東西 還不是嘻皮笑臉繼續亂搞 繼續
作者: jasonchangki (阿特拉斯聳聳肩)   2024-04-13 02:29:00
入法就是法官自由新鎮了喔一堆奇葩判例超乎你的想像你要確定喔
作者: Wolverin5566 (月工月工犭良)   2024-04-13 02:53:00
所以iwin 這麼囂張又是誰的政績
作者: yankeefat (本人內建試製51cm連裝砲)   2024-04-13 05:43:00
最大的問題是後面那一串吧 要立法把虛擬兒少直接列管再加上網路實名制如果真的通過了 那成為公部門的iWin就不算是"亂搞"了
作者: ftvs (B1轟炸機)   2024-04-13 05:58:00
數發部有誰站出來反對嗎,舉著國安,保護兒少大旗做獨裁專制統治
作者: dofine   2024-04-13 06:48:00
那是不是每個團體找個理由都可以進公部門分一杯羹
作者: noname912301 (noname912301)   2024-04-13 07:28:00
監督質詢有個屁用,官員一個比一個皮
作者: z23456776 (TRIK)   2024-04-13 07:29:00
請問衛福部這次超譯法條,聲稱創作自由不重要,有實際的管理辦法嗎?做了什麼讓我看一下。如果沒有你要如何說服人說公部門比較好?
作者: ftvs (B1轟炸機)   2024-04-13 07:39:00
衛福部長幹小三最會出事還出國玩
作者: kumabartho (kuma)   2024-04-13 07:57:00
就問你當年勞基法亂改的時候 你監督或反制了什麼
作者: lenta (Bianca)   2024-04-13 08:12:00
沒錯 就跟體育協會沒人能管一樣真的還是很多人看不懂ㄟ 民間IWIN想怎麼發公文就怎麼發政府機關就是被動收文處理 即使民間IWIN提出的案件不合理不處理就會被問責,等到IWIN公部門化之後,要任何人提說明都必須先說明法律依據 等於是讓公部門介入的門檻變高況且IWIN也不一定要直接增加一個部門 把相關職權賦予現行機關也可以阿 重點是民間團體本就不應該有這麼多權力
作者: Sheltis (榭爾提斯)   2024-04-13 08:24:00
你覺得變成公部門就能有效管理會不會太天真了 現在那堆被質詢還談笑風生的垃圾官
作者: lenta (Bianca)   2024-04-13 08:24:00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8.1就是智障 放權給"網路內容防護機構"就是給民間單位權力 但民間單位又不用負責 到底憑什麼有權無責啊?
作者: Luber (灣渠中的草蝦)   2024-04-13 08:25:00
你以為升到公務部門就可以對他怎樣嗎? 你要不要看一下數發部經費多少再看看他們做了什麼 被質詢後啊又怎樣嗎
作者: Sheltis (榭爾提斯)   2024-04-13 08:26:00
而且背後多了一個助力讓iWIN這垃圾組織每幾年就出來作亂幹嘛 該做的是讓新聞媒體跟官員去追查這個組織到底平常業務不做都在幹嘛 還有標案之類的問題
作者: lenta (Bianca)   2024-04-13 08:28:00
最好的方式是8.1直接拿掉IWIN權力
作者: Sheltis (榭爾提斯)   2024-04-13 08:54:00
不只要拿掉iWIN權力跟解散部門 同時真的該徹查這四個月iWIN內部到底是吃錯什麼藥一直在針對動漫次文化 逕行擴權解釋法律真的很離譜
作者: peggy0814 (躺著一覺到天亮)   2024-04-13 09:02:00
變成公部門會不會最後像黨產會那樣?這才是關鍵,看太多變成公部門最後只是淪為東廠
作者: chocopie (好吃的巧克力派 :))   2024-04-13 09:05:00
台灣法院是誰開的?想一下,不要太天真。
作者: RoaringWolf (滾狼)   2024-04-13 10:01:00
公部門就是公務人員,擅自擴權,依法無據就是瀆職但這種東廠,還是算了吧,瀆職監查院也不一定辦
作者: FUPOM (富胖)   2024-04-13 10:10:00
看看連這篇裡面都混進來一堆公關寫手帶風向的就知道如果搞成公部門會被配合支那那群人搞成甚麼樣做跟不做都要被某族群拖後腿內奸無限放大搞
作者: lifelikerape (生活就像老大強☆惹)   2024-04-13 10:18:00
檢舉魔人還給他直接代表公權力資格 那豈不是可以飛天了應該是立法禁止公部門依片面檢舉就能裁決才是正途吧?應該是縮小衛福部保護司能裁罰的範圍吧?增加裁罰成立要件
作者: coolcat2p   2024-04-13 10:32:00
依法行政,你怎麼辦?傻了才說好
作者: yashiro (台灣沒有中立;只有藍綠)   2024-04-13 10:35:00
你讓它變公部門,抵抗它就變妨礙公務了你傻的IWIN就跟SJW一樣就是一群吃屎的想搞人
作者: lifelikerape (生活就像老大強☆惹)   2024-04-13 10:39:00
只要像之前交通部縮小違規檢舉受理案件類型那就立法限縮衛福部保護司受理的案件類型才是合理這篇文章的主張很像是保守派團體炫耀他們得了便宜還要你支持他可以賣乖的權利
作者: Jin63916 (摳幫瓦)   2024-04-13 10:58:00
你以為保守團體比你笨嗎
作者: risingheart (空翔)   2024-04-13 11:04:00
爭議文 s文
作者: lifelikerape (生活就像老大強☆惹)   2024-04-13 11:05:00
公部門直接表態我們不受理虛擬創作相關的檢舉那這些網站平台就可以忽視特定民間團體內含不合理要求的公文
作者: rockyhsnu (書讀不完)   2024-04-13 11:15:00
沒有學過利益團體理論就不要來亂 還是你是保守團體派來的
作者: chitsaijang (巨人)   2024-04-13 11:23:00
Iwin辦公室 Iwin 署 Iwin 部 Iwin特別預算
作者: azc3144 (魔法科的守護者)   2024-04-13 11:26:00
依發行政是誰說了算?想清楚點不難明白
作者: luleen (lululeen)   2024-04-13 11:29:00
公部門喔,要不要看看數發部現在誰處理得了
作者: jagarandy (跳EDH深坑中)   2024-04-13 11:46:00
假如今天有個社區協會可以任意(此處指法律上任意)限制路過的行人30分鐘自由,請問問題是這個協會沒公部門化,還是這個協會不該有任意縮限他人自由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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