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pw050693 (線下潛水客)》之銘言:
: https://www.facebook.com/share/p/nK8zjTSHrjxiYseL/?mibextid=TrneLp
: 二月份延燒至今的「動漫圈炎上『iWIN』事件」,今日總算順利落幕
: 今天我和 黃捷 委員、 沈伯洋 委員一同召集衛福部、法務部以及ACG相關代表協會討論,
: 為了避免法令解釋模糊,使二次元創作受限,會議中達成三點共識:
: 1.兒少性影像、以真人所繪製之色情圖畫、AI生成之擬真色情圖畫依兒少性剝削條例規定處
: 裡。
: 2.動漫(含二次元創作)如內容含暴力、性虐待或人獸性交等而無藝術性、醫學性或教育性價
: 值,依刑法第235條處理。
: 3.兒少不宜觀看者,依兒童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6條,請平台業者補正相關防護措施(
: 如警示性防護、阻攔性防護、嚴格年齡限制)。
: 會後再麻煩 #臺北市動漫企劃人員職業工會 代為發函請衛福部,對今日形成共識部分為法
: 令解釋,讓未來繪師們創作時,不需要再自我審查、處處受限,確保虛擬創作自由。
關於第二點很多人不知道有釋字617的存在
https://cons.judicial.gov.tw/docdata.aspx?fid=100&id=310798
簡單來說就是很久以前有人因賣色情刊物被法辦
所以一路權利救濟到釋憲
結論就是「人獸交、性暴力等無藝術性無學術性」(硬蕊)以外的色情作品(軟蕊)
只要有適當分級和阻隔都不會被刑235法辦
至於為什麼之前吵說不合法呢?
就是那條兒少性剝削條例的存在
變成一條法說你合法但另一條在擴增解釋後可能違法
所以才要依上位法(釋憲)修正
我的理解是這樣歡迎其他專業人士指正
啊伊布色圖還有什麼Y太的圖記得早點刪ㄛ
十年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