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星城Online驚現Bug!撈19億枚星幣換2277

作者: orze04 (orz)   2024-04-10 18:49:14
※ 引述 《shintrain (戰犯分析師)》 之銘言:
:  
: 所以新聞中說因為這幾項的關係要求賠償?
: 規章內最嚴重就終止契約啊
: 賠償是哪裡碰出來的?
:  
: 從沒聽過遊戲公司內的遊戲道具會因為什麼原因會要求玩家賠償的
:  
:  
從頭從頭到尾遊戲公司有什麼實質損失?
玩家一直都沒有這些電磁紀錄的所有權,只在合約期間擁有使用權
那你遊戲公司直接回朔就好了,買到髒物髒幣的自己去告這幾個利用bug的人
一堆遊戲都是類似處置,玩家不小心收到髒幣被鎖帳,同意回朔才解除
就算證明「官方因為買家去買bug星幣,未官方儲值購買星幣」,那也是根據有交易出去的
部分,依儲值比例賠償。
為什麼是賠星幣,這東西官方要產多少就有多少啊?
去年的新聞
《星城Online》旗下遊戲館〈飛到月球〉今(9)日出現遊戲異常,讓玩家瞬間狂贏不止,
經過緊急處置後,官方稍晚也釋出聲明表示為了確保遊戲系統的正常運作以及所有玩家的公
平體驗,雖然會暫時將玩家進行停權進行回溯,不過已經撒出的34 億星幣將不會被轉移,
折合新台幣約 3400 萬,讓不少玩家直呼賺到了!
《星城Online》 今日旗下遊戲館〈飛到月球〉由於出現異常,造成在線遊玩的玩家狂贏彩
金,最後造成 34 億星幣的轉移,對此,官方緊急做出停權並進行回溯,並發布聲明表示有
379 名玩家將被暫時停權,以確保作業的順利進行。
原文網址: 火箭失控了!《星城Online》遊戲異常 狂送新台幣3400萬 | 電競 | Newtalk新
聞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3-10-09/891727
btw
1. 官方規定禁止以現金進行星幣交易(規定歸規定)
2. 賣遊戲幣仍要繳稅
作者: llabc1000 (野生的攻城獅)   2024-04-10 18:50:00
那些星幣該賺到的錢沒進口袋 (內文寫1NTD = 140星幣)我覺得損失挺大的...
作者: super0949 (不重要啦~)   2024-04-10 18:53:00
有沒有可能回收的幣商是 嘻嘻
作者: linzero (【林】)   2024-04-10 18:53:00
去年那個應該是還沒交易出去就先暫時停權了
作者: t77133562003 (我是一隻山羊)   2024-04-10 18:54:00
所以這個律師很厲害啊..不知道怎凹的
作者: SRNOB (SRNOB)   2024-04-10 18:54:00
背後水很深
作者: linzero (【林】)   2024-04-10 18:55:00
律師厲害,法官也認同律師的講法、邏輯吧
作者: Pep5iC05893 (結束)   2024-04-10 18:58:00
實在太多了 懂的都懂
作者: orze04 (orz)   2024-04-10 18:58:00
不過那幾個人賠的起啦…再分別以1元得換140星幣出售星幣,轉售獲利共計1千5百多萬餘元。他們洗的22億星幣是全都賣掉了,官方比值等同2200萬,90%責任約1980萬。至於為什麼不能大回朔,那就…水很深
作者: goury   2024-04-10 19:12:00
你用遊戲bug洗出遊戲幣,法院就是判你賠遊戲幣回去,如果遊戲幣賠不出來,就可以用換算後的台幣賠回去
作者: linzero (【林】)   2024-04-10 19:13:00
法律契約沒規定,才有可能是被告要負責回復原狀但他的規章有寫這情況是官方回溯或刪除
作者: goury   2024-04-10 19:16:00
不能大回溯沒有什麼水深的問題,你今天自己做一個線上系統營運,系統發生異常回收了“幾個”玩家虛擬商品,你會用大回溯來處理嗎?其他99.99%的玩家原本沒有受到任何影響,你會想要用回溯來影響這99.99%的玩家嗎?
作者: t77133562003 (我是一隻山羊)   2024-04-10 19:16:00
電磁資料在廠商手上 玩家只有該電磁資料的 使用權啊 用業主的電磁資料產生的電磁資料去賠償業主 我是享受業主的「服務」契約耶ww是要賠啥鬼 玩家和玩家的交易 和官方無關啊..
作者: linzero (【林】)   2024-04-10 19:18:00
不用大回溯,直接人工修改這4個玩家就好了回溯一般是數量大或難查,很難人工改
作者: t77133562003 (我是一隻山羊)   2024-04-10 19:19:00
東西都在業主手上 實質損害那來的? 阿不就 坐實有人當莊在賭博?ww
作者: linzero (【林】)   2024-04-10 19:19:00
這4個玩家交易對象
作者: t77133562003 (我是一隻山羊)   2024-04-10 19:20:00
是啊 遊戲商自己調整玩家數據就好了啊Ww
作者: JoeyChen (I am Joey)   2024-04-10 19:22:00
可以只針對特定玩家的遊戲幣的數字回溯吧 至於遊戲幣的買賣是玩家之間的民事糾紛 正常是不是這樣?
作者: t77133562003 (我是一隻山羊)   2024-04-10 19:24:00
正常是這樣啊
作者: linzero (【林】)   2024-04-10 19:25:00
判決很不一樣,是說遊戲幣有價值,損及廠商利益。所以假執行要繳現金,不立即繳還要算利息
作者: goury   2024-04-10 19:35:00
現在顯然是玩家帳號內沒有那麼多星城幣,如果有剩餘那麼多,當然遊戲公司直接扣掉就好。而這些被他們洗出來的bug幣因為已經交易給其他玩家,所以不能直接扣掉異常洗出的bug幣不要只用遊戲來想。自己想想,如果是購物平台,你用bug洗出平台的幣,例如mo幣、p幣、蝦幣,這些幣也只是平台商生出的虛擬數據,然後已經把這些bug幣交易了,你要不要把相等數量的貨幣還給平台?至於因虛擬消費跟實體消費產生的思考障礙,不要把虛擬商品當成無價值的東西就好,如果還在把虛擬商品損失當作沒有損失,跟還活在上個世代恐龍是一樣的
作者: t77133562003 (我是一隻山羊)   2024-04-10 19:46:00
目前就是沒有要吐回的案例啊...啥叫上個年代目前就是連轉讓/繼承/處置都可能有問題了....所以這個案子才值得看風向的地方這案子如果真的就這樣判 撇開賭博 基本上就是一大進步
作者: Nitricacid (硝酸酸)   2024-04-10 19:54:00
別拿電商來亂比好嗎 這案子這樣判不就對價關係成立該換賭博罪上了吧
作者: JoeyChen (I am Joey)   2024-04-10 19:56:00
如果認為遊戲幣有市場價值 對產出遊戲幣的廠商而言應該也不適用市場價值吧 因為廠商不是產出來賣的 不然等於承認賭博?
作者: goury   2024-04-10 20:00:00
是不是賭博是看消費方式,一堆不是賭博的遊戲,遊戲幣和道具都能販售交易,難道全部都是賭博?這案例法院不是在審理星城幣的消費方式是否為賭博
作者: JoeyChen (I am Joey)   2024-04-10 20:04:00
我的意思不是產出來給人到外面買賣
作者: Nitricacid (硝酸酸)   2024-04-10 20:06:00
goury 這個判例就是讓所有機率遊戲都成立賭博罪啊你要不要去搞清楚賭博的構成要件不要在那邊跳針恐龍
作者: t77133562003 (我是一隻山羊)   2024-04-10 20:09:00
反正也找不到國內其他判例啊 先面對現實 再來談未來好嗎歐盟都還沒戰出結果 他門也是恐龍嗎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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