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馬上做到!修法加重持兒少性影像刑責

作者: uodam64402 (菜花被河蟹)   2024-04-10 13:24:43
※ 引述《uodam64402 (菜花被河蟹)》之銘言:
: ※ 引述《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之銘言:
: : 馬上做到!修法加重持兒少性影像刑責 黃捷等完成提案今送出
: : https://www.ftvnews.com.tw/news/detail/2024409W0095
: : 民視新聞網 即時中心/詹詠淇報導
: : 草案說明如下:
: : 一、為減少而少性剝削影像透過網路下載而傳播,爰增訂重製之行為樣態。
: :(修正條文第 36條)
: : 二、為提高嚇阻效果,提高持有兒少性剝削影像之刑度。(修正條文第39條)
: : 三、犯第31條第2項、第36條第1項、第38條第1項、第39條第1項、第3項或第44條
: : 之罪,判決有罪確定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令其接受身心治療、輔導
: : 或教育,必要時得延長之。(修正條文第51條)
: 現在的刑度是7年以下與100萬以下罰金,當製作完全虛構(不指涉任何自然人)
: 之色情媒體或物品時,未來的刑度應該會是如何?
: (1)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300萬以下罰金;可一項物品一罰累加。
: (2)5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500萬以下罰金;可一項物品一罰累加。
: (3)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700萬以下罰金。
: (4)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1000萬以下罰金。
如果有營利行為(交易行為),加重二分之一其刑。
: 目前來看,(1)或(2)的可能性最大。
原文搞錯了,是製作才有這麼高的刑責。
而散布、播送、公開完全虛構(不指涉任何自然人)之色情媒體或物品時,
目前是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500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而未遂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300萬元以下罰金。
未來刑度也可能會比照上述製作的刑度,罰金上限則至少1000萬以上,如:
(1)3年以上、10年以下/7年以下(未遂)有期徒刑、1000萬以下罰金;
可一項物品一罰累加。
(2)5年以上、15年以下/10年以下(未遂)有期徒刑、1500萬以下罰金;
可一項物品一罰累加
(3)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2000萬以下罰金。
(4)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5000萬以下罰金。
以上如果有營利行為(交易行為),加重二分之一其刑。
以出版物、宣傳品(如同人場場刊)、網路媒介(如公開販售網址),
來播送具有完全虛構(不指涉任何自然人)之色情媒體或物品之相關訊息者,
目前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
如有營利行為,則加重至5年以下,罰金不變。
未來刑度可能如下:
(1)1年以上、7年以下(營利)/5年以下有期徒刑、300萬以下罰金;可一項物品一罰累加
(2)2年以上、10年以下(營利)/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500萬以下罰金;可累加
(3)無期徒刑或3年以上(不論)有期徒刑、1000萬以下罰金。
持有完全虛構(不指涉任何自然人)之色情媒體或物品,
影片是1年以下有期徒刑、3~30萬元罰金。
圖畫與語音是科處1~10萬元(初罰)、2~20萬(再罰以上)罰金,
並處2~10hr輔導教育。
未來刑度可能如下:
(1)3年以下/1年以下;15萬~150萬元罰金/10萬~100萬元罰金(再罰加倍);
10hr~50hr輔導教育。
(2)5年以下/3年以下;30萬~500萬元罰金/20萬~300萬元罰金(再罰加倍);
20~100hr輔導教育。
(3)1年以上、7年以下/6個月以上、5年以下;
50萬~1000萬元罰金/30萬~500萬元罰金(再罰加倍);
50~200hr輔導教育。〔新增〕
(4)3年以上、10年以下/1年以上、7年以下;
50萬~1000萬元罰金/30萬~500萬元罰金(再罰加倍)〔新增〕
作者: Pep5iC05893 (結束)   2024-04-10 13:34:00
好險我不會畫色圖
作者: viewer1946 (觀察者)   2024-04-10 13:38:00
沒差啦 反正只要帶到風向就好^^
作者: chen31502 (風華神樂)   2024-04-10 13:39:00
上一篇是創造 這一篇就是持有和散佈了
作者: jackz (呦呵呵)   2024-04-10 13:40:00
一群宅男還在燒統神 忘記自己快沒東西看了
作者: juicelover (想你就抽一根菸。)   2024-04-10 13:48:00
判的比詐騙還重欸
作者: EXIONG (E雄)   2024-04-10 13:49:00
燒統神跟這有何關係 法規定的明確點 讓創作者可以遵守而不是被某機關判定不是更好嗎
作者: yellowhow (┴─┴~\( ̄□ ̄#)\)   2024-04-10 13:59:00
這樣也不輕吧,看來那幾個大型同人活動都能收收掉了
作者: www115ui8 (......)   2024-04-10 14:55:00
持有虛構作品為何要罰?毫無因果關係可言
作者: toulio81 (恩...)   2024-04-10 15:13:00
就1年以上7年以下啊!比作者少關3年這樣
作者: Hellery (神ナツキ)   2024-04-10 15:22:00
好日子要來了!!坐穩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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