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iwin] 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聲明-ACGN創作權益推動協會觀點

作者: spw050693 (念來過倒要名取)   2024-03-16 01:52:16
https://www.facebook.com/share/p/WenEuNdP49vN94Hk/?mibextid=TrneLp
各位好:
  這次我們 ACGN 創作權益推動協會,與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非現實國度|台灣紙性戀
集散地、國家人權委員會紀惠容委員,四方代表相約,一齊就《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以及「分級制度」相關議題展開討論。
  首先是針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的部分,討論的部分是相關爭議法條應「回
歸個人法益」,而事後下架機制和刑法脫鉤,並設立有別於真實兒童色情的標準,至於關於
非擬真、非鼓吹或合理化性暴力創作相關則是以「分級制度」來進行管轄,不過關於「什麼
該被下架」的部分,目前各方皆認為仍有討論空間。這部分討論的目的在於,確保創作者們
,甚至是可能被連帶牽連的社工、教育科系年輕學生,不會因為籠統的法律而就此背上刑事
責任,斷送前途。
接著,便是本協會不斷強調的重點,在「虛擬兒少性剝削製品」中,應該明確區分出「以真
實兒少為底稿」、「完全虛構」,讓真正會造成兒少性剝削者能夠被究責,而非一竿子打翻
一船人的摧毀整個創作界;小歐盟則強調「指涉到在世的真實兒少」創作,無論是特定兒少
還是整體兒少,都有可能對兒少造成性騷擾,或是對真實兒童性虐待的「去敏感化」;紙性
戀集散地則表示,正太、蘿莉並非指涉真實兒童,有其特殊的歷史脈絡。
而在其中也有包含所謂的「擬真創作」。對此,小歐盟向我們表達,在擬真創作中他們認為
應當透過「擬真程度」作為衡量,讓 ACGN 動漫風格創作,與近乎完全相似真實兒少的虛擬
創作分割開來。
至於還有談到的,便是針對創作的「下架機制」。未來,在以理想的分級制度作明確區隔後
,勢必還是會出現違反分級制度範疇之創作,或是涉及歧視、仇恨甚或侮辱特定族群等狀況
,屆時經過相關機構判斷後,仍會需要輔導,甚至下架分級不當或特殊情況之作品。但是為
了避免機構還是可能像過去一樣,作出不夠合適的判斷,因此更加重要的將會是建立「申訴
救濟」管道,避免機構濫權。
  最後想感謝所有與會方,在其中小歐盟替我們和紀惠容委員牽線,而日後紀惠容委員也
將協助我們聯繫兒少、婦女團體,嘗試針對此議題與對方溝通、討論。
我們認為,唯有透過溝通,才有機會在一個爭議點上取得平衡與共識,因此我們將不會放棄
任何溝通的機會。無論是和平的對談,還是激烈的辯論,我們都將持續以 ACGN 創作者及愛
好者們的權益為出發點,繼續推動權益。
我覺得能說服到一個團體部分認同我方的訴求就已經有進步了。現在知道他們對其他訴求的
觀點,也代表未來可以針對那個方向進行討論,以後也有進一步溝通的可能。更重要的是透
過他們牽的線,未來有機會與更多的兒少
團體對談,這點更有價值
作者: Hyouri (表裏)   2024-03-16 02:02:00
嗯...講擬真喔 最好是問清楚怎麼想的喔
作者: Lupin97 (Lupin97)   2024-03-16 02:02:00
先箭頭,我想想緣之空、寒蟬、神槍少女和變身之類的作品等等是否牴觸主張
作者: Hyouri (表裏)   2024-03-16 02:03:00
如果一樣是造成現實犯罪那一樣思想罪喔
作者: BPME (窩顆顆)   2024-03-16 02:03:00
什麼歧視侮辱仇恨真的要謹慎判斷,不然一堆作品會受影響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24-03-16 02:04:00
知道不同團體角度的觀點是好事,再來就是看看對方能不能也理解比較偏創作者跟ACG角度的觀點。
作者: Hyouri (表裏)   2024-03-16 02:06:00
一定要問到「為什麼禁」喔 這很重要
作者: spw050693 (念來過倒要名取)   2024-03-16 02:06:00
只要肯溝通就至少有機會說服,比談都不談的好了
作者: Darnatos   2024-03-16 02:12:00
這是要另開仇恨作品的戰場喔 好啊支持混戰
作者: phimosis687 (ㄐㄐ)   2024-03-16 02:21:00
稍微講一下有歧視、仇恨等侵害特定族群行為的作品,你們認為是要到什麼程度才要被輔導?是只要有該行為就要還是有實際影響?
作者: hasroten (賦洛流)   2024-03-16 02:34:00
不是欸 怎麼越限越多
作者: hcym9 (HCY)   2024-03-16 03:40:00
法條的”圖畫”,一開始就是指以真實兒少為原型的圖畫這種本來就該限制整題來看小歐盟還是算保守的,只是沒展翅那麼極端
作者: XFarter (劈哩啪啦碰碰碰)   2024-03-16 06:08:00
一樣先給箭頭 其他的原文我就推過了,這邊再補一個:你知道申訴管道這種東西也是可以濫權的吧?上次申訴管道或類似的行程處理有作用但造成的結果,是讓一個小嬰兒死了三個月才被發現ㄛ以台灣這種法條是政治工具的糟糕結構來說(當然我並沒有排除其他國家),線不踩死只會一直被吃豆腐,我想這應該不用贅述?
作者: ymib (網路小白)   2024-03-16 06:18:00
繪畫創作實際上侵害了哪一個青少年?如果沒有又加以限制就是「處罰思想犯」只有專制國家才會處罰思想犯
作者: flushwing (專業邊緣人緋翼)   2024-03-16 08:07:00
有進步推 至少多一個用善意看待的團體
作者: jerry7668 (阿J)   2024-03-16 08:14:00
結果還是要被管 搞笑嗎? 創作要被館是獨裁國家在做的事情欸
作者: seraph67 (菜頭)   2024-03-16 11:34:00
肯溝通就有機會說服個屁..你們最好想清楚不要被拿去用了名字吃豆腐,壞了自己名聲。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