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認為發生過這樣的醜聞之後,他們可能就不會來了。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403130003.aspx
從基金會的切割到工會到處噴"虐童是社工一個人的責任嗎?"
"社工執行業務過程,皆受到機構督導指揮監督,衛福部不用負責嗎"
"台北市政府社會局、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在過程中都未維護社工權益,
躲在本案社工後面"
主管機關不用負責嗎?然後把虐童問題的責任集體化,認為是制度的問題
不是我機構的問題。
笑死,你看這一套說法是不是很像?
只是這次瘋狗咬到自己養的主人了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