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警世] 網遊罵隊友「廢物」挨罰8千元 男3理由求

作者: yokann (歐洲)   2024-03-02 12:02:44
: 貶損隊友的人格及社會評價,因而挨告。
: 阿豪一審被判處罰金8000元,
所以之前不是有個VR少女被性侵的新聞嗎
我認為那就是一個很好的先例
我大學時打三國信長的時候 網路上隨便嘴都沒事
比這難聽十倍的都有 但不是因為真的無罪
只是因為那時候這種大家還不知道要怎麼吉
後來也就有所謂訟棍 釣魚 等你罵他賺和解金
所以現在網路上還是比較不能口無遮攔
而id能連結到本人 讓本人感覺受傷害 受侮辱 所以判罰自然成立
也就是遊戲中或ptt上的虛擬帳號 是可以連結到本人的觀感的
那所謂的VR性騷 VR強暴 我認為未來要入法要連結應該也不是問題
個人是樂見其成
作者: hasroten (賦洛流)   2024-03-02 12:06:00
天堂殺人要不要也告一告
作者: gaym19 (best689tw)   2024-03-02 12:08:00
統神發病.TXT
作者: smik (xx)   2024-03-02 12:08:00
不是不知道怎告,是告了划不來,你光請假跑法院和交通費都超過這金額了
作者: chejps3105 (氋氃)   2024-03-02 12:09:00
vr性侵不就性騷擾的一種,幹嘛再多立法,疊床架屋
作者: gaym19 (best689tw)   2024-03-02 12:09:00
訟棍就是看重這點啊 你划不來就認賠傳和解
作者: smik (xx)   2024-03-02 12:09:00
你還不要運氣不好,住北部告到一個住花蓮 台東 屏東的
作者: PunkGrass (龐克草)   2024-03-02 12:11:00
修身養性很重要
作者: chejps3105 (氋氃)   2024-03-02 12:12:00
刑事是被告要跑吧,我記得公會以前有人被告還要被迫從台北跑到台南,然後不起訴
作者: SantaNM   2024-03-02 12:14:00
館長悲歌
作者: homeboy528 (歐陽)   2024-03-02 12:15:00
不是,在網路上性騷擾別人被告滿應該的阿XD
作者: shortoneal (不告訴你咧)   2024-03-02 12:32:00
本來就要罰,只是缺乏一個有效率的告法而已
作者: f92174 (麻)   2024-03-02 12:33:00
性騷擾遊戲角色?玩楓之谷一直跟在女角後面 lol選貓咪附在身上 跟騷法嗎
作者: trialmoon (邪惡番茄)   2024-03-02 12:35:00
沒分刑民啦 都是以原就被 那個人一定是唬爛你
作者: chejps3105 (氋氃)   2024-03-02 12:41:00
翻了一下過去對話他只是被通知去警局做筆錄而已,不知道這程序正不正常
作者: AkikaCat (阿喵)   2024-03-02 12:49:00
性騷擾被告很正常啊,過去也早已有案例。但之前那個是要告「性侵」喔,是要怎麼性侵啦,穿過螢幕交合喔XD
作者: gargoyles ('''''')   2024-03-02 12:51:00
要連結沒問題 但要看怎麼罰
作者: c121125 (寶特瓶)   2024-03-02 13:22:00
正常,你告警察處理就是要你到案說明
作者: chejps3105 (氋氃)   2024-03-02 14:06:00
所以莫名其妙被告還是要自己跑一趟,真麻煩
作者: smik (xx)   2024-03-02 15:10:00
那是他沒協調案件移轉,或是你可以看什麼案件,如果是網路糾紛,起訴難度很高,筆錄你可以擺爛不去,等開庭再去跟他賭一把就好你要被起訴,要有很直接性且大眾所認知的侮辱字眼,還要確定性是針對對方起訴成功率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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