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iWIN報導第二篇

作者: cloudwolf (狼)   2024-02-09 16:37:13
先稱讚一下這篇,算是很平衡的報導,把兩邊的觀點都呈現出來。
其次
雖然我對標題也不甚滿意~~
但是,會引發這次風波的主因,看起來真的是衛服部保護司
先引用文章內的一段話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教授、刑法學者謝煜偉則批評,
"兒少保護主管機關衛福部擴張解釋法律"
謝教授的這句話,可以說是精確的點出引發這件風波的原點。
也可以看見,台灣公務人員對於法治的真義還是很模糊。
首先要瞭解的是台灣的法規屬於"禁止法"
在一般的情形下只會列出"不得的作為"。
(有少數例外,例如食品添加物是採正面表列,列出可以添加的)
也就是說,"除了法有明定不得的行為外,其餘的行為都是合法的"。
這是整部法律架構的基本精神。
所以當法律有不完善之處(這一定會有,法律跟社會一樣都在變化),
在修法完成前,都應該"採取保守的解釋","不可任意擴張"
因此衛服部保護司自行擴張解釋是很危險的行為。
既然現行法規沒明確指示管制標的是否包含虛擬人物
那就應該,保守解釋為只包含真實人物,並盡快完成法規的修正,
而非自行擴張解釋。
另外一個要注意的事情是
有時正確的事情做多了,就會忘記可能做錯事了。
引用文章中的一段敘述
劉昱均(iWIN執行秘書)也補充,iWIN同仁擔心兩種情況:
第一種是iWIN聯繫後,網路業者想都不想就直接下架,
第二種,iWIN則會擔心自己「縱放」實際上違法的案件。
這段敘述哪裡出了問題??事實上出了很大的問題。
iWIN少擔心了一種狀況:自己"誤會"實際上沒有違法的案件。
執行單位犯的錯有兩種,
一種是"該做而沒去做",另一種是"不該做而去做"
主管機關自行擴張解釋,執行單位只擔心縱放....
這兩件事串在一起,就很容易造成爭議,甚至可能會引發憾事。
這次iWIN關於虛擬圖片的風波,其實也是很好的案例。
讓社會知道,有時候問題就是這樣跑出來的。
※ 引述《wenbuneatble (文本能吃嗎)》之銘言:
: 大家好我是遠見記者
: 來分享第二篇稿子
: https://www.gvm.com.tw/article/110097
: 也附上昨天在板上分享的第一篇
: https://www.gvm.com.tw/article/110095
: 因為篇幅有限
: 所以昨天偏向梳理脈絡、節錄各方發言
: 今天這篇有比較完整呈現受訪者論述的基礎
: 如果可以先忽略標題(我知道這個如果很大
: 就內文來說主要分成三個層次討論
: 1)適用法條
: 2)界定幼態/兒少標準
: 3)根本的是否管制虛擬角色
: 其中最沒有共識的(3)
: 主要是對照個人法益說和社會法益說
: 裡面有較為詳細地談到正反雙方的意見
: 支持管制方是援引兒童權利公約
: 反對管制方則是批評缺乏實證基礎
: 最後則是三月召開會議討論的一些細節
: 再請大家參考!
: 會持續關注此議題
: 謝謝
作者: Pep5iC05893 (結束)   2024-02-09 16:41:00
作者: SRNOB (SRNOB)   2024-02-09 16:42:00
讓11歲未成年懷孕 4年 貼色圖 7年
作者: SunnyBrian (人気薄二冠馬)   2024-02-09 16:42:00
作者: oasis404 (綠洲404)   2024-02-09 16:43:00
iwin就沒把關好啊,一般人看到有可能罰六萬都直接刪的
作者: fish7333 (魚條)   2024-02-09 16:44:00
IWIN支持幹11歲女童 不意外
作者: Ceelo (hakkaman)   2024-02-09 16:44:00
我就不信衛福部真的那麼牛逼 檢察官看到會笑死吧
作者: turboshen (shen_11)   2024-02-09 16:45:00
就覺得自己不會誤判,對岸會文字獄也是因為法條空泛只好自己加嚴
作者: marinetauren   2024-02-09 16:45:00
他們就是狐假虎威的假法官啊 法律判之前先判1輪恐嚇
作者: SunnyBrian (人気薄二冠馬)   2024-02-09 16:47:00
法條空泛有兩種意思,一種是不知道該不該禁,一種是不知道該不該准
作者: oasis404 (綠洲404)   2024-02-09 16:47:00
反正一定要有究責機制,iwin出錯也要懲罰啊,憑什麼沒有懲罰
作者: butten986 (白色的惡魔)   2024-02-09 16:47:00
不用看了,宗教創作過關二次元不過關,已經超出禁止法的法治理念,他們卻做了,不用相信什麼法治,現在就是在宗教人治
作者: storyo11413 (小便)   2024-02-09 16:47:00
最不爽就是那警告用詞 嗆犯刑法但沒露點亦無性愛的圖
作者: butten986 (白色的惡魔)   2024-02-09 16:48:00
宗教經文檢舉已經有幾篇實例,就是人治
作者: storyo11413 (小便)   2024-02-09 16:48:00
然後更露骨的聖經 完全沒問題 這什麼笑話雙標
作者: NekoPunch (貓貓拳)   2024-02-09 16:48:00
沒差啦,反正可以預見就算IWN判定沒事,有些賤畜族群覺得你WIN了還是會吵到讓你消失。
作者: storyo11413 (小便)   2024-02-09 16:50:00
iwin不考慮犯錯 因為他喊無權自以為沒責 是你平台怕
作者: marinetauren   2024-02-09 16:52:00
不考慮犯錯大概就覺得自己是為了保護兒少 犧牲難免
作者: kkuixty (雪糕)   2024-02-09 17:01:00
推,認同樓主。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24-02-09 17:03:00
然而如果他的保護兒少是真的有科學根據 那說犧牲難免倒也不是不行 但實際上就是沒有
作者: belion (滅)   2024-02-09 17:04:00
iwin 有錯的可能?iwin 靠山是誰?
作者: ghostxx (aka0978)   2024-02-09 17:04:00
沒責任結果一定是隨便來啊
作者: Hyouri (表裏)   2024-02-09 17:05:00
宗教案例那麼多都不能說跟信什麼教有關了 二次元怎麼有
作者: winds1109   2024-02-09 17:07:00
第一種的的意思不就是怕侵犯到言論自由嗎
作者: CATALYST0001 (      )   2024-02-09 17:12:00
對啊 怕侵犯到言論自由 然後誤判找人討公道的時候又說自己無責
作者: belion (滅)   2024-02-09 17:20:00
會說:我只是轉送案子
作者: adonisXD (XD)   2024-02-09 17:25:00
正面論述思考很好 很可惜現在是惡人當道他們就是各種鑽漏洞偷渡法條圈錢擴權被發現在再說不好意思沒想到壞裝笨錢都領了你也不能拿他們怎樣過陣子再來為什麼說iwin黑機關 因為iwin甚至連個法人都不是根本沒行為能力 人民無法對抗 卻可以啟動行政檢調你要告台北市電腦公會或執行長或承辦人他們推一句依法辦理謝謝指教 受侵害根本無法對抗幾行法條加委外辦理就變無敵星星 法治國家 哈
作者: webberfun (燒掉靈魂的人)   2024-02-09 17:39:00
看看他們那副嘴臉 以為揮著道德的大旗就什麼都可以照著自己的想法做 有夠可悲
作者: LexCorpAX (Lex)   2024-02-09 17:49:00
衛福部、展翅協會完全經不起考驗打從一開始邏輯就有問題宗教性侵案件這麼多怎麼不把宗教審核一下禁止啊,就是群無恥的咖小等著3月繼續耍無賴
作者: CATALYST0001 (      )   2024-02-09 17:54:00
https://i.imgur.com/tlKKik9.jpg這張會win嗎@展翅協會
作者: NosenceJohn (NosenceJohn)   2024-02-09 18:28:00
這根本濫權了吧 寧願錯抓一個都不能放過 可怕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24-02-09 18:36:00
然而事實上是全都抓錯
作者: WindSucker (抽風者)   2024-02-09 18:54:00
4
作者: ReDive (怜命)   2024-02-09 18:58:00
作者: chy19890517 (mocat)   2024-02-09 19:08:00
好事是越來越多人關心這個機構還有最近發生的事情,讓更多不接觸二次元但是能釐清問題的人士討論,其實是很好的事情。因為光跟他們在那邊唬不會有什麼結果
作者: AkiHimeTMT (亞綺羅森我老婆)   2024-02-09 19:17:00
豈止支持幹11歲女童 廣義來說還支持父親幹11歲女兒
作者: tommy56665 (只是想56)   2024-02-09 19:25:00
超小眾的議題 離開西洽版根本沒啥人知道
作者: butten986 (白色的惡魔)   2024-02-09 20:25:00
樓上反覆提醒小眾,是提醒小眾活該被打壓?那樓上來希洽反二次元的意思?還有大家注意他們不是抓錯,是雙標宗教創作
作者: moon1000 (水君)   2024-02-09 21:12:00
真的寧可錯抓就不會碰到宗教就轉彎 純粹看他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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