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ilentknight (清純男)》之銘言:
: https://i.imgur.com/8G62fSW.jpg
: 推 egg781: 桌上沒現金這樣怎麼抓?而且這張照片裡的人誰會承認賭真錢 02/07 14:36
: 推 gremon131: 誰那麽佛都出社會還有人打興趣的喔 02/07 14:36
: 推 minoru04: 幾十個人打一副麻將都不算聚賭了 02/07 14:37
: 推 shadow0326: 大老二就算了 德州撲克要怎麼打興趣啦 規則就擺在那 02/07 14:37
: 推 b08297: 桌上有籌碼怎麼可能玩假的 02/07 14:37
: 推 sakurarein: 怎麼可能沒賭錢 騙小學生喔 笑死 02/07 14:38
: 推 hexokinase: 過年麻將可以 平常德撲不行 懂? 02/07 14:48
: 推 egg781: 說真的啦~私下玩德撲你拍個屁照阿,不然誰知道你們在玩 02/07 14:49
: → abc14455: 實際上就是100%聚賭違法,但私人局沒什麼好抓的 02/07 14:49
: → Amulet1: 真的聚賭又沒罰多少 而且我記得一桌的話實例上不會罰 02/07 14:52
: → Amulet1: 好像兩桌以上才有判決 02/07 14:53
https://i.imgur.com/a7gVw4v.png
首先賭博罪成立的第一個條件是,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
也就是,如果我今天在家擺一桌,邀請好友來我家賭博,是無罪的,
因為我家不是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
而一般會被抓賭博罪的,雖然也是私人場地,但法官可能認定是公眾得出入,
也就是任何人都可以進去玩,不管賭客認不認識場主。
當然也有些會採會員制,用這個方式來規避公眾得出入,
所以還有第286條,
https://i.imgur.com/lBiC0jp.png
如果你有營利行為就算賭博罪。
這也就造成,有些網路上找人一起麻將的,
雖然網友可能不熟,但因為家裡是非公眾場所,
網友也是特定對象,被找了才一起打牌,不是任何人都得出入,本來是無罪。
但如果場主用任何方式跟賭客收東錢(清潔費、場地費、入場費),
那有可能觸犯了營利行為,就算有罪。
再來,有人說什麼實務擺一桌沒事,也是錯的,
今天我家族聚會人多,開個三、四桌跟親朋好友一起玩,也是無罪。
除非有跟親朋好友收紅包錢才能入桌。
那回到阿滴、丁特這張照片,並不能證明他們犯賭博罪,
除非能證明那是不特定人士都能出入的公眾場所,或者場主有額外收錢。
我不是法律系畢業,也非法界人士,單純上網找資料,有錯請打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