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WIN] 整理重點,不要各種發散和跑題

作者: violacrystal (夏紫凝)   2024-02-05 08:53:49
大人的世界就是那麼複雜和骯髒,講到最後都不是就事論事,扣一個都是某些人士挑撥的帽子,就把你所有論點都無視,他就是對的。
我覺得不是,但就算有神秘力量或背後勢力在搞,也沒辦法改變這些事實:
1.虛擬創作明明沒有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受到侵害,完全不知道保障誰的權益,結果就要抓人受罰或限制言論自由、創作自由。
2.一個不知道專業為何的機關與不知道審查機制與標準為何的流程,可以要求平台注意言論管控。
3.沒有確切證據指出二次元的相關圖片會造成犯罪率上升。
4.可以探討,但按照邏輯,目前以上三點也適用AI創作。拿非法圖為材料或者改圖修圖另當別論。
這些都是既定事實,就算今天講了一堆其他的都不會改變,也建議聚焦這幾項去討論。加速師有沒有亂又怎麼樣?是不是特定勢力挑事又怎麼樣?
另外想特別提一點,除了現在很愛用歪掉的批評直接打翻你全部之外,舉證責任也是大家要注意的。
憑什麼舉證責任在西洽版或創作圈?
今天對方說二次元創作會造成犯罪聯想,他們就應該提出證據而不是要求被指控的自證清白。
最後,相關機關成立早和法規成立早,跟這是不是惡法和惡法是否被濫用一點關係都沒有。
作者: dennisdecade (尼德希克)   2024-02-05 08:56:00
發散是什麼意思?
作者: vancepeng (urmomisbetter)   2024-02-05 08:57:00
就是大家喝醉聊天的樣子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24-02-05 08:59:00
https://i.imgur.com/6IED67N.jpg1的話去年的修法相關理由,然後整個討論過程沒人質疑過這點
作者: cm223600 (sammy)   2024-02-05 09:01:00
原本沒有啊 是最近在改的
作者: Sheltis (榭爾提斯)   2024-02-05 09:03:00
我覺得也可以宣傳在iwin跟兒少司長那些爭議行為跟言論 不要讓這些人一直往兒色的方向牽著鼻子走 本來這種法條就是容易變成羅織入罪跟牽制思想創作的工具
作者: cm223600 (sammy)   2024-02-05 09:05:00
美國都不敢定這法案吧漫畫歸進去真的莫名奇妙
作者: BPME (窩顆顆)   2024-02-05 09:07:00
那個司長講得完全沒道理 很多人潛伏在兒少團體 侵害兒少 難道要禁止成立兒少團體嗎
作者: gungriffon (阿毛毛Q)   2024-02-05 09:08:00
就算沒加速師去三邊挑撥 制度本身就有問題依舊是事實
作者: mc3308321 (阿阿阿阿)   2024-02-05 09:09:00
這就是柿子挑軟的吃。兒少團體那麼硬沒人敢啃,但是談到青少年犯罪問題,兒少團體又被忽視了,背景不夠硬。
作者: x0138774 (覺得難過)   2024-02-05 09:10:00
發散?
作者: iampig951753 (姆沙咪豬)   2024-02-05 09:11:00
講再多最後還是要比拼民意不然就算弄個合法二次元性專區也沒用民意支持二次元兒童色情圖片了?
作者: mc3308321 (阿阿阿阿)   2024-02-05 09:11:00
二次元沒人受傷害就沒案例可以探討,也沒太多利益損害,直接禁最快。三次元一堆問題人物,背後家庭不是超硬黑就是超弱勢,一個搞不好換衛福部翻車這個多極社會就是有錢人不怕制度,沒錢人不鳥制度,只有中產階級又要挨罰又要守法,法律只拘束守法的人
作者: dressvell333 (三月的羊皮)   2024-02-05 09:19:00
針對衛福部發言跟標準制定比較不會被帶著走
作者: ASEVE (ASEVE)   2024-02-05 09:21:00
現在部分人無心或有意把它引導到兒色去,再說該妥協制定規範標準
作者: nineflower (九日落-淚花開)   2024-02-05 09:22:00
反正這智障法條過後就賭抽法官了,雖然我覺得法官都會判案件不成立啦,畢竟沒受害者,不過就會顯得這條法條很白癡
作者: D2Diyus (想買的書太多了)   2024-02-05 09:23:00
最新進度是說查了很多案例 發現邪會說的常見案例根本沒發生過
作者: ken1000 (GGininder)   2024-02-05 09:30:00
一堆人在那邊蘿莉色圖就該死,不要滑坡到創作自由什麼的我看了就頭很痛,好像剛學到滑坡這個詞就拿出來亂用整天說人家滑坡滑坡的
作者: inmatao   2024-02-05 09:34:00
一開始的爭議點,本來就是兒色的判定標準,不是嗎?
作者: leo125160909 (中興黃藥師)   2024-02-05 09:38:00
40%自己選的
作者: vancepeng (urmomisbetter)   2024-02-05 09:45:00
那Ina是嗎
作者: dddc (直流電)   2024-02-05 09:45:00
Ina當然是
作者: LexCorpAX (Lex)   2024-02-05 09:48:00
衛福部司長恩不里居 iwin就把社會犯罪和二次元掛鉤因果關係他們說的算去看看恩不里居發言 全部下去吧
作者: cww7911   2024-02-05 09:50:00
現實是幾乎沒人挺,建議還是讓版友們各自抒發己見來抒發焦慮,不然悶在心裏會讓人的腦子出問題
作者: Articletimo   2024-02-05 09:59:00
推一個 半夜一堆文亂七八糟id上來發酒瘋 整個重心都偏了 最好笑的是還有人搞不清楚狀況亂跟風 現在天一亮全都消失 還以為是魔神仔
作者: inmatao   2024-02-05 10:01:00
三次元兒色要禁,這是共識沒問題吧?現在一個AI或擬真繪手畫了一個99%像三次元的二次元兒色圖,請問需不需要被管制?
作者: wahaha99 (此方不可長)   2024-02-05 10:05:00
作者: gungriffon (阿毛毛Q)   2024-02-05 10:05:00
看這個繪製過程中有沒有兒童被性剝削呀如果這個繪師是透過要求真實的小孩當模特兒並在他面前擺出煽情動作+裸體來繪製的話
作者: coubeooh   2024-02-05 10:23:00
整件事真正的理由就只是權力機關對虛擬作品有偏見、柿子挑軟的吃而已,沒有其他原因。所謂「客觀標準」就是「主觀認定」的漂亮話,光「足以引起性慾」這點就沒有辦法客觀了,按這標準應該要直接禁止未成年拍照、入畫,甚至上網
作者: iamnotgm (伽藍之黑)   2024-02-05 10:33:00
53樓那個例子有問題的也是叫小孩裸體猥褻這件事而不是畫圖本身了吧
作者: jame90 (安安你好)   2024-02-05 10:37:00
推這篇,半夜那些奇怪發文全把矛頭指向加速行為年底修法、座談會上荒謬的標準立場、ai圖的事情早就在西洽爆發前發就存在了卻隻字未提還以為西洽沒爆發就可以繼續在灰色地帶遊走
作者: gungriffon (阿毛毛Q)   2024-02-05 10:39:00
還有個邏輯也很怪 "13年就有這法了現在才在機機歪歪"照這邏輯所有法律建立時沒人提出問題都不用再修法了?
作者: inmatao   2024-02-05 13:30:00
結論就是不能不管,但是要有制式判斷標準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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