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衛福部司長:虛擬兒少本來就是主觀認定

作者: yokann (歐洲)   2024-02-04 08:24:32
※ 引述《PealRay (PealRay)》之銘言:
: 針對網友不滿虛擬角色「看起來像小孩」的說法太過主觀,張秀鴛反問,「凡是認定不是
: 都主觀嗎?」她認為,如果看起來像兒少,或是外觀、體態、其他資訊透露角色是兒少,
: 都是不適宜的。
隔壁版回過也貼來這,
要講主觀認定我覺得是沒錯的,
這種東西不可能有非常明確且"完全客觀"的分界,
必定存在某些模糊,而這些模糊自然是由法官/執法單位來判斷,
而明顯跟大眾共識偏離太遠的時候,現在媒體這麼發達,
要發起請願/申訴/炎上也不會太困難.
就像性騷擾一樣,言語或肢體語言讓對方不舒服,那怎樣算不舒服?
a.我跟秘書小姐說你胸部好大,他很不高興,裝沒聽到
b.我跟隔壁同學說你胸部好大,她略帶嬌羞說還好啦,我妹更大
c.我跟下屬同仁說你胸部好大,他說長官請不要這樣說,我覺得不舒服
事實上這就是性騷擾,而且就算b覺得沒差,你還是性騷擾,
也就是這種標準必然是部分浮動的,
某些時候可以,某些時候不行,但你把abc這案例跟大家講,
我相信大部分共識一定是性騷擾,當然會有些老噁男會說 "哎呀,說你大是稱讚你欸"
也就是說,隨意指稱她人胸部會對人造成冒犯是一種普遍的共識,
而引起情慾的兒色作品應該也會有部分共識,是一個大眾的共識決,
絕對不是去計較頭身比,胸部面積還是三小的
不會是什麼50%面積,然後我就49%打擦邊球,北半球不行我就南半球,
露下體不行我就駱駝蹄,
你看NBA版禁止崩潰條款,講崩潰就水桶,那我說山饋可不可以? 阿不就沒完沒了

以版主角度,當然還是水桶
這種東西不可能完全正面(反面)表列,一定存在部分可以擴大解讀的模糊空間.
也就是所謂執法者,他一定保有一部分的裁量權,
當然有些人會覺得應該要有完全客觀的定調制度,但怎麼可能?
我去你家站崗一天不算跟騷,兩天不算,三天就算,
那兩天半呢?兩天又三小時呢?
最好是給你這樣打擦邊球啦.
這種會引起主觀感受的東西,本來就沒有可能只有1或0的客觀裁量...
作者: k44754 (9527)   2024-02-04 08:25:00
你要被檢舉了,幫QQ
作者: vin850411 (BlackBear)   2024-02-04 08:27:00
執法者可以用主觀認定來判法的嗎 不說我還以為是某國呢
作者: yokann (歐洲)   2024-02-04 08:27:00
性騷擾 跟騷法 恐嚇等等都是部分主觀認定阿...甚至連家暴保護令都是
作者: k44754 (9527)   2024-02-04 08:29:00
有個新聞就是有女自己胸部去撞男性手
作者: error405 (流河=L)   2024-02-04 08:29:00
執法者角度硬要擦邊那就嚴一點算了
作者: hitsuchi (你好)   2024-02-04 08:30:00
本來就是這樣……,他這樣說其實沒錯,有的東西就是沒辦法訂死的標準啊
作者: dalyadam (統一獅加油)   2024-02-04 08:30:00
美國更多主觀認定來執法的 不然陪審團是幹嘛的
作者: k44754 (9527)   2024-02-04 08:30:00
下場是刑法上的性騷不成立
作者: error405 (流河=L)   2024-02-04 08:30:00
整天在邊線橫跳煩都煩死
作者: dalyadam (統一獅加油)   2024-02-04 08:31:00
法盲才會說模糊法律是不正常的
作者: k44754 (9527)   2024-02-04 08:31:00
剛好審察的組合人員就是女性3/4
作者: aa1052026 (專罵藍綠垃圾黨)   2024-02-04 08:31:00
台灣不是陪審團制度的卻在這玩意上搞陪審?
作者: ken841520 (WEIWEI)   2024-02-04 08:32:00
搞不清楚狀況的滑坡仔來了
作者: k44754 (9527)   2024-02-04 08:33:00
作者: wcp59478 (真是邪門)   2024-02-04 08:33:00
怎不可能客觀,規定寫死就好,笑你不敢,年齡多少眼睛50
作者: Xpwa563704ju (coolcookies)   2024-02-04 08:33:00
只要是人判的東西都是主觀認定的啦
作者: k44754 (9527)   2024-02-04 08:34:00
https://i.imgur.com/o8maX8w.jpg很多事就不是照普通百姓所想的,是「有權者」在管理
作者: exyu (yue)   2024-02-04 08:34:00
可是像歐美那種10-12就可能發育得很好的未成年就不算是未成年了嗎??
作者: yokann (歐洲)   2024-02-04 08:35:00
數字寫死就是擦邊球啊…你要把所有性騷的詞彙全部表列嗎…
作者: killerj466v2 (肥肥)   2024-02-04 08:35:00
女生性騷成本跟Iwin加樂子人隨便發函成本差太多了
作者: ken841520 (WEIWEI)   2024-02-04 08:35:00
寫死就是玩擦邊阿,搞不清楚狀況訂50那我就玩49、49.9,甚至49.999三點不露那我就超迷你比基尼+激凸駱駝蹄
作者: Despairile (.....)   2024-02-04 08:39:00
wcp的發言才可怕 一旦寫死 就是無限擦邊球不停挑戰 ptt 版規就已經是顯著例子
作者: ken841520 (WEIWEI)   2024-02-04 08:40:00
布料不小於50那我就四肢穿衣服然後奶子下體超少布隨便都能想到一堆擦邊的方法
作者: chigo520 (CHIGO)   2024-02-04 08:41:00
共識應該是客觀吧…
作者: ken841520 (WEIWEI)   2024-02-04 08:41:00
有沒有越線? 沒越線阿。 色不色? 幹他媽的超色
作者: chigo520 (CHIGO)   2024-02-04 08:42:00
而且性騷擾是覺得被性騷擾的人去提出 但這個是我覺得你會去性騷擾先把你抓走
作者: grtfor (哦啦啦)   2024-02-04 08:43:00
自己是繪師的,一律建議先檢舉自己,確認送審判定通過
作者: k44754 (9527)   2024-02-04 08:44:00
主觀的根本不可能寫死= =
作者: chigo520 (CHIGO)   2024-02-04 08:46:00
問題性騷是覺得性騷的人提出來 而不是把我覺得你會性騷的人都抓走
作者: Bugquan (靠近邊緣)   2024-02-04 08:48:00
問題是司長的發言了,只要你跟著他走就覺得你有問題的,你只要張嘴覺得你在性騷擾的不寫死是一回事,今天讓人生氣的是,她的發言是幾乎全部都不行的
作者: vancepeng (urmomisbetter)   2024-02-04 08:49:00
你在說啥 跟騷法不是被害人自己報警嗎 難道是法院自己抓你嗎
作者: Xpwa563704ju (coolcookies)   2024-02-04 08:49:00
目前也還不是司長在判的,是iwin在判
作者: killerj466v2 (肥肥)   2024-02-04 08:50:00
指不出明確受害者就想抓人 省省
作者: vancepeng (urmomisbetter)   2024-02-04 08:50:00
還是受害者是所謂「人民法感情」
作者: marco16241 (XDXDMAN)   2024-02-04 08:50:00
作者: Bugquan (靠近邊緣)   2024-02-04 08:51:00
那你司長出來刷什麼存在感,而且她都這樣發言了,IWIN是會寬鬆點,還是直接一棍打死,我想大家都很明白吧
作者: hami831904 (士司P)   2024-02-04 08:51:00
可是性騷是侵犯個人法益,限制虛擬的理由是社會法益耶
作者: KingKingCold (お元気ですか?私元気です)   2024-02-04 08:51:00
你一開始的前提就錯了 兒少法是保護兒少受害者的法律 所以如果沒有受害者 就根本沒有違反兒少法或違反
作者: Peurintesa (芙琳泰沙)   2024-02-04 08:52:00
舉例都有明確受害者 二次元受害者先找一個看看好嗎還以為隔壁是八卦原來是政黑喔
作者: SeafodBuster (海鮮剋星)   2024-02-04 08:52:00
這滑坡有點大喔 根本不同概念
作者: KingKingCold (お元気ですか?私元気です)   2024-02-04 08:52:00
兒少安全原則的問題 如果擴權解釋 把兒少法擴大成預防性法條 那就是擴大解釋 擴權 甚至違背憲法的表達自由創作自由等基本人權
作者: anumber (Everlasting GuiltyCrown)   2024-02-04 08:53:00
不是沒有受害者 是潛在受害者
作者: KingKingCold (お元気ですか?私元気です)   2024-02-04 08:53:00
你的前提一開始就錯了 二次元創作的受害者是誰??而拿潛在受害者來作為合理化擴權與過大解釋的藉口
作者: marktak (天祁)   2024-02-04 08:54:00
這舉例真是笑死 我還覺得房很便宜
作者: KingKingCold (お元気ですか?私元気です)   2024-02-04 08:54:00
就是把保護受害者的法條直接擴權成預防性法條等於是無限上綱到甚至根本尚未存在的客體上
作者: De950805 (月月巴半斯坦)   2024-02-04 08:55:00
我不是文組你不要騙我耶,性騷擾的認定是以被害者為主吧?請問被IWIN的受害者在哪?
作者: vancepeng (urmomisbetter)   2024-02-04 08:55:00
真的要從政黑來護航 就先去把政黑那套邏輯拿掉 不然吐槽點真的很多
作者: anumber (Everlasting GuiltyCrown)   2024-02-04 08:56:00
反正只要拿兒色大義出來 擴權違憲又有什麼不可以 一切都是為了兒少~
作者: killerj466v2 (肥肥)   2024-02-04 08:56:00
只因潛在受害者+主觀認定就辦人,你要確定喔
作者: KingKingCold (お元気ですか?私元気です)   2024-02-04 08:56:00
潛在受害者這種對法治危害性非常大的擴權手法 本身就超級荒唐 跟預防性羈押 預防性判刑一樣愚蠢主觀認定已經很有問題了 不是在司法系統 有辯檢雙方
作者: Peurintesa (芙琳泰沙)   2024-02-04 08:56:00
說判定會被無限上崗 有人更屌直接上崗到潛在受害者喔
作者: KingKingCold (お元気ですか?私元気です)   2024-02-04 08:57:00
與法官心證的程序正義之下的主觀認定就是個屁現在不只主觀認定 還以從未存在 更沒有數據與統計資
作者: anumber (Everlasting GuiltyCrown)   2024-02-04 08:57:00
只要你反對擴權違憲 你就是支持兒色同路人
作者: KingKingCold (お元気ですか?私元気です)   2024-02-04 08:58:00
料支援 沒有學術結論佐證的所謂的"潛在"受害者來做
作者: probsk (紅墨水)   2024-02-04 08:58:00
在主觀認定之前 創作本身是虛擬的 如果認定虛擬的東西有罪
作者: vancepeng (urmomisbetter)   2024-02-04 08:58:00
虛擬的東西有罪 就是在抓思想犯 你要確定欸 :(
作者: xaxa0101 (無名氏)   2024-02-04 08:58:00
作者: dddc (直流電)   2024-02-04 08:58:00
這種說法你應該要先把潛在罪犯養成中心-宮廟拆掉 +9犯罪集合
作者: probsk (紅墨水)   2024-02-04 08:59:00
淫穢
作者: KingKingCold (お元気ですか?私元気です)   2024-02-04 08:59:00
害者 沒有受害者 請問你在主觀認定三小?
作者: xaxa0101 (無名氏)   2024-02-04 08:59:00
包成這樣最安全了
作者: Poaceae   2024-02-04 08:59:00
寫死才好,有擦邊球就再修,不然總有一天會判罰標準不一的問題,寫下來才能討論合適與否
作者: yellowhow (┴─┴~\( ̄□ ̄#)\)   2024-02-04 08:59:00
不不,就算有潛在受害者,也不該擴權違憲
作者: codehard   2024-02-04 08:59:00
本來就是主觀認定,只有剛出社會的小白才會以為跟考試
作者: fkukg52155 (nightWinds)   2024-02-04 08:59:00
你講的這些有明確受害者阿 我畫個圖傷害到誰了
作者: yellowhow (┴─┴~\( ̄□ ̄#)\)   2024-02-04 09:00:00
不然就是我們以前很愛笑的審查...什麼你說我們早在審了
作者: dddc (直流電)   2024-02-04 09:00:00
現在就是刑法沒抓,突然跑出一個組織在那邊罰錢 這合理嗎
作者: KingKingCold (お元気ですか?私元気です)   2024-02-04 09:00:00
你這說法有多愚蠢 我舉個例:馬路上都是車 這些車都有可能造成交通事故 為了潛在的車禍受害者們 我主觀認定路上的車都是潛在犯罪者 所以應該禁止行車對 就是這麼愚蠢潛在受害者這種主張完全就是人治社會的玩法
作者: codehard   2024-02-04 09:01:00
法條就寫在那,不爽叫佔優勢的立委修法啦。
作者: hexokinase (HiNagiku)   2024-02-04 09:01:00
b覺得沒差那就不是性騷擾 要護航舉例好一點
作者: vancepeng (urmomisbetter)   2024-02-04 09:01:00
好了啦 不懂法律概念的套人小白 差低 還是直接說我們在思想審查 這樣比較不難護航
作者: yellowhow (┴─┴~\( ̄□ ̄#)\)   2024-02-04 09:01:00
更可悲的是他們醉翁之意不在酒,只能說好日子到拉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24-02-04 09:01:00
照你們說法那誰敢開罰就提行政訴訟不是穩贏嗎
作者: KingKingCold (お元気ですか?私元気です)   2024-02-04 09:01:00
沒有實際受害者 請問你在主觀認定三小??
作者: probsk (紅墨水)   2024-02-04 09:02:00
不 依這邏輯你連舉例都不行 因為你描述了不合法的事物
作者: vancepeng (urmomisbetter)   2024-02-04 09:02:00
行政訴訟要時間嗎 你去法院要嗎 你要上班嗎 對呀
作者: yellowhow (┴─┴~\( ̄□ ̄#)\)   2024-02-04 09:02:00
穩贏沒錯,但你願意PO張圖就每周甚至每天去法院嗎?這就是他們的目的,讓你不敢發言甚至離開社群平台
作者: KingKingCold (お元気ですか?私元気です)   2024-02-04 09:03:00
法治社會 行政權沒有凌駕司法權的情況下 如果你有很多錢跟很多時間可以打官司的情況下 對 行政訴訟進行救濟是穩賺不賠的沒錯 如果你有超多錢跟超多時間問題是 你有這麼多錢打官司 跟這麼多時間跑行政法庭
作者: vancepeng (urmomisbetter)   2024-02-04 09:03:00
太久沒有回台灣 還是現在台灣是線上開庭 一鍵審理 那當我沒說
作者: KingKingCold (お元気ですか?私元気です)   2024-02-04 09:04:00
嗎??還有 我們真的處於一個成熟的法治社會嗎?
作者: yellowhow (┴─┴~\( ̄□ ̄#)\)   2024-02-04 09:04:00
這其實就現在N**的玩法,就算輸了她們也沒啥損失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24-02-04 09:05:00
推翻一次你有更有立場去吵這件事了吧?
作者: yellowhow (┴─┴~\( ̄□ ̄#)\)   2024-02-04 09:05:00
其實那樣玩的很多... 唉唉
作者: Peurintesa (芙琳泰沙)   2024-02-04 09:05:00
先有二次元受害者再來談主觀認定啦 不然是要判給誰
作者: vancepeng (urmomisbetter)   2024-02-04 09:05:00
所以為什麼要讓人民去承受這個時間成本 到底傷害誰了
作者: KingKingCold (お元気ですか?私元気です)   2024-02-04 09:05:00
錯 沒有更有立場 打從對面用兒少大旗來當藉口 限制
作者: vancepeng (urmomisbetter)   2024-02-04 09:06:00
受害者 到底是誰 誰啦幹
作者: KingKingCold (お元気ですか?私元気です)   2024-02-04 09:06:00
你各位屁民的網路言論 審查網路言論的時候你就輸了
作者: yellowhow (┴─┴~\( ̄□ ̄#)\)   2024-02-04 09:06:00
人家這樣搞事還有補助拿呢,賠償還是用稅金,穩賺不賠
作者: dddc (直流電)   2024-02-04 09:07:00
現在護航仔就覺得有冤屈就跑申訴 當大家一樣都不用做事的?阿之後是不是又要講 如果覺得要花時間申訴就不要發iwin圖?阿想要鬧大反對就貼反對者戀童癖?這一套言論自由組合拳真棒
作者: spfy (spfy)   2024-02-04 09:07:00
原來nba那個是真的有明文列出來的喔
作者: Peurintesa (芙琳泰沙)   2024-02-04 09:07:00
這篇就很荒謬 已經認定會有一個二次元受害者的存在耶
作者: kskg   2024-02-04 09:08:00
問題是二次元創作危害性有高到使用模糊標準管理嗎?
作者: derlin12345 (derlin12345)   2024-02-04 09:08:00
所以二次元圖到底會傷害到誰
作者: swich45314 (swich)   2024-02-04 09:08:00
刑法 第 235 條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九萬元以下罰金。借串問一下iwin是否可用這條下架所有色色?
作者: qwefghzxc (qwefgh)   2024-02-04 09:08:00
色情的部分法律已經有規定沒什麼好討論。而兒少與否就是與年齡相關,年齡不應該是主觀認證的吧?還是法律其實有把剛滿18/20歲的當未成年?而iwin有不經過法院認證就能要求下架的權限又是另一個大問題了。
作者: yayohola   2024-02-04 09:09:00
我好像被這篇文性騷擾到了 剩下的話你去跟警察講吧
作者: yellowhow (┴─┴~\( ̄□ ̄#)\)   2024-02-04 09:09:00
真色圖不用iWIN就可以,只是檢調不會吃飽太閒
作者: KingKingCold (お元気ですか?私元気です)   2024-02-04 09:09:00
我好像被這篇文性騷擾到了 剩下的話你去跟警察講吧+1
作者: KingKingCold (お元気ですか?私元気です)   2024-02-04 09:10:00
如果真的是色情 直接在執法面就可以處理了iWin現在最大的問題就是 沒有滿足刑法235條的色情要件 他們也可以審查 認為這是色情或是沒有色情的兒少內容 沒有色情也可以要你平台自律修正
作者: yellowhow (┴─┴~\( ̄□ ̄#)\)   2024-02-04 09:11:00
比法官還大呢
作者: KingKingCold (お元気ですか?私元気です)   2024-02-04 09:11:00
這樣懂了嗎?
作者: dalyadam (統一獅加油)   2024-02-04 09:11:00
講啥 平台可以不理iwin阿 你要怪ptt幹嘛聽
作者: necrophagist (Hogong-Yeah)   2024-02-04 09:12:00
性騷擾有個被害人欸 是否成案定罪是由被害人證詞加上證據與他人的判定 結果你說沒被害人的acg需要用更嚴格的要求(只看他人主觀判定)來決定定罪與否是要笑死誰???
作者: yellowhow (┴─┴~\( ̄□ ̄#)\)   2024-02-04 09:12:00
他們可以要求檢調去處理
作者: qwefghzxc (qwefgh)   2024-02-04 09:12:00
更正上面的舉例,應該是用「法律是否會應外表而判定你未成年?」為例比較符合前一句的邏輯。
作者: vankojau (擷把絞眾)   2024-02-04 09:12:00
王王冷開示了
作者: dalyadam (統一獅加油)   2024-02-04 09:12:00
巴哈就沒有全部都理iwin
作者: KingKingCold (お元気ですか?私元気です)   2024-02-04 09:13:00
這裡要強調 就算iWin自己覺得沒有色情 但是創作主題出現未成年兒少的虛擬角色 例如柯南 他也可以寄通知要你平台自律修正
作者: dalyadam (統一獅加油)   2024-02-04 09:13:00
巴哈會自己先判斷 ptt就是直接全刪 怪ptt阿
作者: storyo11413 (小便)   2024-02-04 09:13:00
行政裁量與司法審查 你有沒有搞清衛服部已經逾權了?
作者: dalyadam (統一獅加油)   2024-02-04 09:14:00
巴哈根本沒全聽
作者: qwefghzxc (qwefgh)   2024-02-04 09:14:00
巴哈是有盈利的有一定資本承擔誤判的風險,但PTT沒有吧?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24-02-04 09:14:00
可能要先釐清是巴哈不理iwin還是因為他防護有做到位所以iwin根本就沒怎麼發通知給巴哈
作者: dddc (直流電)   2024-02-04 09:14:00
怪ppt前你有沒有想過巴哈是營利論壇?到底在講什麼啊護航的
作者: as80110680   2024-02-04 09:15:00
嗆人之前先想想,"覺得"就是一種主觀想法,你的感覺還
作者: wahaha99 (此方不可長)   2024-02-04 09:15:00
所以還是回歸本質, 搞這麼多, 社會法益是個啥,
作者: th123 (米菇)   2024-02-04 09:15:00
你不訂標準誰知道到底怎樣算違規 有人主觀認定就覺得沒事啊
作者: KingKingCold (お元気ですか?私元気です)   2024-02-04 09:15:00
PTT無營利 管理者完全承擔不了開罰跟跑官司的風險
作者: kluele585 (漆黑烈焰大魔法師)   2024-02-04 09:16:00
對啊 所以性騷擾認定要法官認可啊 請問iwin憑什麼有這種權力
作者: wahaha99 (此方不可長)   2024-02-04 09:16:00
本來就不需要訂罰則的東西
作者: KingKingCold (お元気ですか?私元気です)   2024-02-04 09:16:00
怎麼還有人在那邊天真無邪 臭PTT自己膝蓋軟?
作者: LoserLee (迷途羔羊)   2024-02-04 09:16:00
多說無益啦 他們就共產黨式管理啊
作者: as80110680   2024-02-04 09:17:00
怎麼還有人在吵iWin權力,到底有什麼權力? 你可以不鳥iWin他也拿你沒輒,你去等著跟檢調喝茶而已
作者: rererere147 ( )   2024-02-04 09:17:00
我只是去參加尾牙啊.jpg
作者: KingKingCold (お元気ですか?私元気です)   2024-02-04 09:18:00
不去檢討把PTT站方置身於這種進退維谷局面的iWin
作者: h321123aa (the king of toolman)   2024-02-04 09:18:00
所以政府標準一定跟隨大眾,不會有法官主觀判定凌駕人民觀感之上這樣
作者: storyo11413 (小便)   2024-02-04 09:18:00
它就在那邊試探中介法阿 威脅平台又裝我沒權力沒責任
作者: slowsoul1998 (slowsoul1998)   2024-02-04 09:19:00
性騷擾乾二次元屁事 性騷擾有明確被害人 看A漫有嗎
作者: KingKingCold (お元気ですか?私元気です)   2024-02-04 09:19:00
在我看來就只有一個動機:替iWin洗地
作者: killerj466v2 (肥肥)   2024-02-04 09:19:00
就跟共黨小粉紅一樣,整天舉發然後說自己窮又可憐
作者: storyo11413 (小便)   2024-02-04 09:20:00
亂刪是你平台怕事 刪錯別怪我iwin 拿權又不甭負責
作者: ferb (ferb)   2024-02-04 09:20:00
小,你以為關鍵報告預防犯罪哦
作者: KingKingCold (お元気ですか?私元気です)   2024-02-04 09:20:00
總之我被這篇文性騷擾到了 剩下的話你去跟警察講吧
作者: hduek153 (專業打醬油)   2024-02-04 09:20:00
柵欄又壞了
作者: swich45314 (swich)   2024-02-04 09:20:00
我聽到的是iwin只能送 不能判斷 判斷是衛福部 iwin送件衛福部就要處理 那iwin送色色肯定適用刑法235 這樣只要色色都要下架吧?
作者: Peurintesa (芙琳泰沙)   2024-02-04 09:21:00
唉 都討論幾天了 有人是前幾天不敢跟人討論躲起來喔還能檢討到ptt身上喔
作者: ferb (ferb)   2024-02-04 09:21:00
殺人當然錯,所以有想法也錯!
作者: as80110680   2024-02-04 09:21:00
現在吵虛擬人物的時間點早就過了,早在修法時就應該要
作者: storyo11413 (小便)   2024-02-04 09:21:00
這政府放權給民間壓縮你言論自由 無責假司法亂威脅
作者: KingKingCold (お元気ですか?私元気です)   2024-02-04 09:21:00
錯 送通知要你自律修正本身就是iWin自己審查了
作者: vig077   2024-02-04 09:21:00
說沒權力真的笑死人 難道一般人向站方檢舉站方會屌你?
作者: KingKingCold (お元気ですか?私元気です)   2024-02-04 09:22:00
差別只在於有沒有公權力與法律背書而已
作者: Peurintesa (芙琳泰沙)   2024-02-04 09:22:00
跟中共小粉紅果然如出一轍呢
作者: as80110680   2024-02-04 09:22:00
要提出來了,你現在題根本沒用,法官參考過往判例根本
作者: storyo11413 (小便)   2024-02-04 09:22:00
什麼時候衛服部是當作法院判斷處理司法案件了?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24-02-04 09:24:00
要求下架或限制閱覽的法源是兒少性剝削防治條例第八條,它就說有嫌疑就要先處理然後配合後續審理
作者: KingKingCold (お元気ですか?私元気です)   2024-02-04 09:24:00
簡單說iWin的所謂"主觀認定" 比法匠都還不如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24-02-04 09:24:00
隔壁跑過來的
作者: dddc (直流電)   2024-02-04 09:24:00
多送個公正第三方,裡面都是跟宅圈有關的人做相關審查,就稍能接受。目前靠iwin裡面那堆工讀仔的主觀,沒辦法讓人信服
作者: winklly (阿鳥)   2024-02-04 09:24:00
濫權審查就濫權審查 用幹話歪理包裝也一樣啦
作者: AB7R (B7R)   2024-02-04 09:25:00
我覺得你是,你就去坐牢
作者: as80110680   2024-02-04 09:25:00
iWin最早是叫你加入年齡防護機制,處理錯誤的事情你一
作者: oasis404 (綠洲404)   2024-02-04 09:25:00
所以為什麼不能擦邊?擦邊就是沒違法啊
作者: winklly (阿鳥)   2024-02-04 09:25:00
等到大家心中都住著小警總 iwin 就成功了
作者: storyo11413 (小便)   2024-02-04 09:26:00
網路有色情就是報檢警先看妨礙風化 在iwin沙小
作者: KingKingCold (お元気ですか?私元気です)   2024-02-04 09:26:00
濫權 擴權 擴大解釋 就是這件事的本質不管你拿多冠冕堂皇的藉口來替iWin打雞血都是一樣的
作者: toulio81 (恩...)   2024-02-04 09:26:00
首先性騷擾這種認定已經有過度延伸問題了,其次性騷擾與否是由”受害者”認定,二次元哪來的受害者?真要類比的話,是你隨便跟某人說句話,第三方就能告你性騷擾,而且你說話的對象無論說什麼都沒法阻止,這樣還不夠荒謬?
作者: killerj466v2 (肥肥)   2024-02-04 09:26:00
動漫方式解釋,iwin在當巨人被洗臉前的賈碧
作者: fewhy (I am real)   2024-02-04 09:26:00
所以這種跟言論自由創作自由有關係的東西要靠主觀限縮就很有問題
作者: EzakiJikuu   2024-02-04 09:27:00
法律保護自然人,而非虛擬人物
作者: killerj466v2 (肥肥)   2024-02-04 09:27:00
你多不爽這時的賈碧,理論上你就多不爽這次的iwin
作者: skylightwen ( )   2024-02-04 09:27:00
等你哪天被主觀認定有罪的時候不要來哭
作者: KingKingCold (お元気ですか?私元気です)   2024-02-04 09:27:00
總之我被這篇文性騷擾到了 剩下的話你去跟警察講吧我是你這篇文章的潛在受害者 我主觀認定的你可以自首了 早點進去關 表現良好可以早點出來
作者: efun77000 (efun77000)   2024-02-04 09:28:00
主觀這種東西不是你說有就有的,說你腦子裡有犯罪就有
作者: dieorrun (Tide)   2024-02-04 09:29:00
別鬧了 虛擬創作到底在擦邊什麼鬼啦
作者: as80110680   2024-02-04 09:29:00
你當然可以主觀認定啊,快去講,我看警察會不會也主觀認定你有毛病
作者: Sheltis (榭爾提斯)   2024-02-04 09:29:00
性騷擾還是告訴乃論 現在這個子法是將來修法以後說你戀童就戀童直接帶走 沒有一個界線存在
作者: efun77000 (efun77000)   2024-02-04 09:29:00
這種是小說才會用的設定
作者: Darnatos   2024-02-04 09:31:00
舉例用告訴乃論就不對了
作者: yusanhu (台南油飯)   2024-02-04 09:31:00
針對個人,跟針對全體國民有一樣嗎
作者: hasroten (賦洛流)   2024-02-04 09:31:00
別忘了有個用奶撞人還告人的
作者: Sheltis (榭爾提斯)   2024-02-04 09:32:00
而且這次恩不里居說主觀認定根本就是思想審查 只是她用兒少大旗來撐腰 以後政府看誰不爽直接說你手上有一本家家酒好你被捕了 就是這麼荒謬的法案我是不曉得為啥有人會去支持 已經說了好幾百次根本不是兒童色情的問題了
作者: KingKingCold (お元気ですか?私元気です)   2024-02-04 09:32:00
對 告訴乃論至少還有個實體受害人提告的必要條件這個擴權 連非告訴乃論的受害人都不需要 只要有個莫
作者: yusanhu (台南油飯)   2024-02-04 09:33:00
要不要投票決定是不是要禁止,你幾個人代表所有人想法
作者: KingKingCold (お元気ですか?私元気です)   2024-02-04 09:33:00
虛有的"潛在被害人"就可以成為審查網路言論的藉口了多方便阿~
作者: dddc (直流電)   2024-02-04 09:33:00
看越多人討論 會發現這組織行事的依據就越多破洞 根本站不住
作者: KingKingCold (お元気ですか?私元気です)   2024-02-04 09:34:00
這次某人的所謂"主觀認定" 實質上就是思想審查+1
作者: dieorrun (Tide)   2024-02-04 09:35:00
在講虛擬創作 然後扯一堆北七例子
作者: yusanhu (台南油飯)   2024-02-04 09:35:00
你要不要看看大陸小說怎麼被限縮,做法跟dpp 一模一樣
作者: KingKingCold (お元気ですか?私元気です)   2024-02-04 09:36:00
不要忘記 當年真理部在搞政治迫害的時候 用的也是這套"主觀認定" 而且還不是司法機構主觀認定 而是秘密警察這些執法特務的主觀認定現在更屌 連編制內都不是了 是民間機構在進行所謂的"主觀認定"有權無責就是這麼爽快
作者: VVinSaber (Z.S)   2024-02-04 09:37:00
一堆人不懂什麼叫裁量啦,覺得定越明確越沒事
作者: winklly (阿鳥)   2024-02-04 09:37:00
退一百萬步來說 你要搞人也衛福部自己來啊 躲在民間團體後面把正當監督管道斷掉超噁心
作者: dieorrun (Tide)   2024-02-04 09:38:00
裁量是你民間團體在裁量的?
作者: Peurintesa (芙琳泰沙)   2024-02-04 09:38:00
有人很懂裁量呢 我是不懂二次元受害者在哪耶
作者: VVinSaber (Z.S)   2024-02-04 09:38:00
然後一堆妄想以後怎樣怎樣跟說什麼過了就會濫用一樣的都時光旅人吧
作者: KingKingCold (お元気ですか?私元気です)   2024-02-04 09:38:00
所以裁量是你一個不受人民監督的民間團體裁量的嗎?
作者: winklly (阿鳥)   2024-02-04 09:38:00
說到裁量 阿iwin裁量的資格是啥
作者: ken841520 (WEIWEI)   2024-02-04 09:39:00
一堆走不出鍵盤的,社會化一點好嗎
作者: LexCorpAX (Lex)   2024-02-04 09:39:00
作者: KingKingCold (お元気ですか?私元気です)   2024-02-04 09:39:00
資格就是:我說你有資格就有資格 嘻嘻
作者: Peurintesa (芙琳泰沙)   2024-02-04 09:39:00
問就是iwin只是個轉接層 不負責裁量 無限跳針
作者: hasroten (賦洛流)   2024-02-04 09:39:00
死忠洗地仔又來了
作者: Ricey (Shovel Bum)   2024-02-04 09:40:00
那如果有人看到二次元穿校服就興奮呢?
作者: yellowhow (┴─┴~\( ̄□ ̄#)\)   2024-02-04 09:40:00
因為N**就是最明顯的案例之一,有多爛就不用多提了吧
作者: vancepeng (urmomisbetter)   2024-02-04 09:41:00
裁量啥 所以受害者是誰 社會化是怎樣才算?
作者: efun77000 (efun77000)   2024-02-04 09:41:00
權、責、法源都有極大疑慮的東西,不要說滑坡,第一步
作者: yellowhow (┴─┴~\( ̄□ ̄#)\)   2024-02-04 09:41:00
在看看他們的口號跟嘴臉你說他們之後不會亂搞?
作者: dddc (直流電)   2024-02-04 09:42:00
不用講如果啦,還等他過咧,那你怎麼不等中共統一台灣?他們
作者: vancepeng (urmomisbetter)   2024-02-04 09:42:00
不反抗 聽話 就是社會化喔 不遵守法治概念就是社會化?
作者: KingKingCold (お元気ですか?私元気です)   2024-02-04 09:42:00
裁量之前 受害者在哪裡??在替iWin洗地的人腦內嗎?
作者: dddc (直流電)   2024-02-04 09:43:00
中共一直講一國兩制,不會干涉台灣,這個時候怎麼又不敢給他做看看了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2024-02-04 09:43:00
性騷擾要件是被騷擾者感覺不適,蘿圖是有抗議被肥宅看會感覺不適?
作者: vancepeng (urmomisbetter)   2024-02-04 09:43:00
沒有法治概念 在那邊跟我說社會化 阿不就跟8+9一樣
作者: dieorrun (Tide)   2024-02-04 09:44:00
每次叫人社會化的我都很好奇到底是站在什麼立場的
作者: vancepeng (urmomisbetter)   2024-02-04 09:44:00
要洗那種沒邏輯的地 滾回隔壁 那邊腦袋跟你一樣
作者: dddc (直流電)   2024-02-04 09:45:00
社會化一點啊,人家大國不會做錯事,做錯還能改阿,快支持一國兩制阿護航仔。怎麼今天管理者變成台灣zf就可以嘗試看看了
作者: HOWyun2648 (無用之用是為用)   2024-02-04 09:46:00
推,看到一堆滑坡的本來也想出來講,結果底下都在護航,感謝有這篇出來
作者: dieorrun (Tide)   2024-02-04 09:46:00
a一下ID 原來這就是所謂的社會化喔
作者: dddc (直流電)   2024-02-04 09:47:00
來這邊拉屎噴一句社會化,屁都提不出來的還是去玩抖音吧,上面很多你們想管的兒色
作者: ken30130 (KEN)   2024-02-04 09:48:00
法盲仔要來噓爆你囉
作者: saTUnotSATO   2024-02-04 09:48:00
2/5喜迎法喜盛世
作者: vancepeng (urmomisbetter)   2024-02-04 09:48:00
法盲應該是那種分不出來受害者 個人法益 的吧 :(真的要念書 不然一說話水準就跑出來了
作者: as80110680   2024-02-04 09:50:00
本來就一堆社會化不足的,我從一開始就是低調派,鬧大就是見光死,沒發現那些政治人物還在吵誰先打電話嗎?到現在都還能看到有人想看檢舉癱瘓iWin,真的笑死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2024-02-04 09:51:00
現在政府是憑藉持有蘿圖就抓去關誒,這樣還用主觀認定,這跟共產黨差在哪?
作者: dieorrun (Tide)   2024-02-04 09:51:00
你自己想想你說的話叫做社會化
作者: as80110680   2024-02-04 09:51:00
*想靠檢舉你要講客觀? 那現在誰抓去關了?
作者: Peurintesa (芙琳泰沙)   2024-02-04 09:52:00
扯社會化就以為自己有多社會化喔ㄏㄏ愈缺少的東西愈愛提 這種人看太多了
作者: HappyKH (KH)   2024-02-04 09:53:00
問題是下架權利,你win網站就是會下架
作者: hasroten (賦洛流)   2024-02-04 09:53:00
笑死 都幾篇下架了 死忠仔還在洗
作者: HappyKH (KH)   2024-02-04 09:54:00
都殺到門口了還在那邊自因為鴕鳥能躲過一切
作者: ken841520 (WEIWEI)   2024-02-04 09:54:00
下架的東西放上主流媒體,看死的是誰,嘻嘻好啦好啦,反正別人要踩油門加速撞山,我也管不著
作者: dieorrun (Tide)   2024-02-04 09:55:00
真要講是一堆風向被往兒色帶 在那邊講什麼兒色定義到頭來根本就是虛擬創作到底哪來的兒色
作者: dddc (直流電)   2024-02-04 09:56:00
低調派?隨便檢舉直接刪文。搞不清楚問題癥結的人講社會化?
作者: as80110680   2024-02-04 09:57:00
死到臨頭才發現問題這是最可悲的,在修法前就已經有法官判定要納入二次元了,而且法官很喜歡參考以前的判例現在才在吵這個,你們覺得有用嗎?
作者: dieorrun (Tide)   2024-02-04 09:58:00
沒用了 所以你不吵了 不就好社會化潑冷水的比較社會化就是了 你不覺得你可以閉嘴嗎
作者: dddc (直流電)   2024-02-04 09:59:00
也蠻多+9很愛講社會化社會事,看來差不多你就偷著樂吧中國人,建議你多打點英文縮寫比較低調社會化
作者: as80110680   2024-02-04 09:59:00
我剛剛也講了,一開始就是板主的處理錯誤才刪文的你想拿雞毛當令箭那你請,到時候就是被打臉打個更兇
作者: ken841520 (WEIWEI)   2024-02-04 10:00:00
到時候三點打碼蘿圖抱枕、三點比基尼駱駝蹄蘿圖上電視
作者: dieorrun (Tide)   2024-02-04 10:01:00
林北的性慾也不是這種啦 從頭到尾都是從創作自由出發
作者: ken841520 (WEIWEI)   2024-02-04 10:01:00
新聞全國放送,哦~~那畫面太美我不敢想像
作者: Peurintesa (芙琳泰沙)   2024-02-04 10:01:00
還在扯蘿圖的就是最搞不清楚狀況的
作者: dieorrun (Tide)   2024-02-04 10:02:00
好像真人圖抱枕 三點比基尼就能出現在電視上一樣
作者: as80110680   2024-02-04 10:02:00
吵了也沒用的東西幹嘛吵? 你真的沒發現問題在哪嗎?
作者: Peurintesa (芙琳泰沙)   2024-02-04 10:02:00
阿 原來又是個政黑來想洗地的喔 我的問題 不該認真
作者: dieorrun (Tide)   2024-02-04 10:03:00
還發現問題在哪勒 笑死人
作者: dddc (直流電)   2024-02-04 10:04:00
不支持iwin的都是戀童癖愛看蘿圖是iwin方的核心思想,因為不拿這個來抹反方則全盤皆輸站不住腳
作者: chang1202 (值日生)   2024-02-04 10:05:00
說真的 一堆人在法律條文上進行文義解釋 根本無意義 重點是 為什麼要對沒明確受害者的言論進行限制才是重點
作者: ken841520 (WEIWEI)   2024-02-04 10:05:00
洗地應該不是我吧? 畢竟我十幾年前就在西洽了:)
作者: Peurintesa (芙琳泰沙)   2024-02-04 10:05:00
這串前面還有不少人一搭一唱真的驚呆了 重點直接帶歪
作者: as80110680   2024-02-04 10:07:00
應該也不是我吧,我在政黑的留言大多是被轉文轉過去的我真沒想到我一定要說到這麼明才可以,我主張就是修法派,法條不修之前說什麼都是徒勞
作者: dieorrun (Tide)   2024-02-04 10:10:00
要修法就不用吵了? 你的社會化就這?
作者: pinkden (丹爺)   2024-02-04 10:10:00
真的這麼想預防犯罪 為什麼不先去掃蕩八加九集會場所?
作者: as80110680   2024-02-04 10:11:00
對,我不知道為什麼你要做無用功,要修法就是要拉戰友但我看你們卻是在製造對立,你們真的有心想要推動嗎?
作者: dieorrun (Tide)   2024-02-04 10:11:00
到底什麼叫無用功阿?製造對立的到底是誰啊?說人沒有社會化嗎?還什麼真心推動 你有要真心推動會在這邊潑冷水?
作者: as80110680   2024-02-04 10:13:00
你看起來真的很在意社會化三個字欸,我已經被罵收錢辦
作者: dieorrun (Tide)   2024-02-04 10:13:00
你的方法最正確 其他人都錯的 就是你的社會化了
作者: no26lathe (wayne)   2024-02-04 10:14:00
別的不問 三次元真人出事時你他媽IWIN衛福部在幹什麼?
作者: dieorrun (Tide)   2024-02-04 10:14:00
那個明明就在講ken 百分百的樂子人 你自己拉椅子幹嘛?
作者: ken841520 (WEIWEI)   2024-02-04 10:16:00
看一群人踩油門加速撞山,勸也勸不住,只能看戲囉嘻嘻說樂子人還輪不到我哩,我可沒有去檢舉自己人
作者: sherlockscu (是夏洛克不是宅洛克)   2024-02-04 10:18:00
主觀認定也是要基於客觀事實來補充 這部分如果沒有比較明確的規定 行政機關至少可以給個判斷標準
作者: ken841520 (WEIWEI)   2024-02-04 10:20:00
幾天前就在說防兒色是社會主流、是無敵星星,就有人要當加速師、要發動聖戰,那我就改當個看戲戳仔囉
作者: as81349507 (JohnDoe)   2024-02-04 10:27:00
哈哈,建議先自我審查後發布網路,如果被屏蔽是在維護社會安寧,還以為是牆國呢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24-02-04 10:28:00
原PO的論點根本在亂扯 你講的什麼性騷擾是用主觀來看 那是因為有真實被害者以他自己的主觀覺得不舒服 然後法官需要根據雙方證言或證據來判定他的主觀是否合理
作者: dieorrun (Tide)   2024-02-04 10:31:00
我也不想管是誰去加速的 反正事情到我眼前來就是處理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24-02-04 10:31:00
但是虛擬的呢? 真實被害者在哪? 你一個旁觀人怎麼就能認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24-02-04 10:32:00
定那個角色認為自己被性騷擾?
作者: pploj   2024-02-04 10:33:00
虛擬創作類比性騷擾???
作者: LaLawaBQ (啦啦蛙)   2024-02-04 10:33:00
一部分的裁量權
作者: totomo168 (桃子)   2024-02-04 10:35:00
隔壁其實衷心思想就是來為酸酸"哈哈哈誰叫你們不投XXX現在能幫你們的不在了,現在沒盟友,哭啊"哪裡是真的要討論,事實上照他們的社會化論點現在用兒少打包,就算那什麼友善ACG都不敢碰啦,何況就是來洗地以為大家都忘了中介法的事連安靜嘴閉閉才有灰色地帶可以玩都出來,把思想審查權雙手安靜奉送給別人,等事後審到你刀在你脖子你再來叫說好的灰色呢嗎? 笑死
作者: bitcch (必可取)   2024-02-04 10:39:00
現實情況這麼難認定了 你還想處理幻想的創作?
作者: totomo168 (桃子)   2024-02-04 10:43:00
什麼低調才有灰色走,誰跟他說的,有白紙黑字寫合約嗎?他主觀認定幻想出來的低調人家就會放過你???
作者: bitcch (必可取)   2024-02-04 10:44:00
簡單說就是種思想審查作為 裁量權完全由他們訂
作者: a125g (期末崩潰討噓哥)   2024-02-04 11:01:00
性騷擾是受害者主觀認定欸==第三方主觀認定換個名字就是思想審查
作者: cloudsub (搞不懂)   2024-02-04 11:02:00
東方世界法庭太多奇怪的因素干擾,根本不講法
作者: w22519352 (umiumiu)   2024-02-04 11:04:00
只能訂出相對客觀的標準,但絕不會不會是衛福部司長的標準啦。一個人的主觀標準能代表多數群體意志喔?況且保護兒少的法益,然後擅自連結到二次元這件事就可以討論很久了。二次元上的未成年真的會造成三次元兒少權益受侵害嗎? 根本都沒有很確定的根據,就強制連結。根本就是侵害憲法保障的自由權
作者: greenteakigh (老葉)   2024-02-04 11:20:00
憑什麼民間團體代替法官先去做主觀認定
作者: gabelle (我是難的)   2024-02-04 11:25:00
主觀認定造就了太多操作空間,這樣的話網路言論審查也是合情合理?
作者: popolol (癡漢王者)   2024-02-04 11:38:00
亂舉例 性騷有明確受到損害的人 IWIN誰受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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