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lovptt (我帳號辦了三次還不成功)
2024-02-03 09:56:57我不是法律專業不是很懂啦
但「兒少安全議題絕對優於言論自由」絕對是錯的,甚至是違憲的
這種違憲的話張口就來的偏激人士,居然主導這次的修法,前景令人堪憂
※ 引述《PealRay (PealRay)》之銘言
: 衛福部稱只要角色「看起來像青少年或兒少」,即使是動漫創作、遊戲等,就不能有性相
: 關的姿勢、動作、或是劇情暗示,更不能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
: 、聽聞。
: 張秀鴛表示,訂立標準的目的是要判斷「要不要下架」,至於是否違法,屬於法官的職權
: ,衛福部無法幫法官做決定,衛福部僅以是否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為考量
: ,法條內的文字都有清楚描述,有無動作顯而易見、噁不噁心就是直覺判斷。
: 張秀鴛強調,「把孩子當作猥褻、甚至意淫對象,這是我們不樂見的」、「兒少安全議題
: 絕對優於言論自由,無法兼顧之下,會優先考量兒少權益」
:
作者:
lolic (lolic)
2024-02-03 09:59:00好日子
作者: CCNK 2024-02-03 09:59:00
那個爭議在憲法11條維基百科項目裡的分級制度與言論自由
看看這傢伙割喉案的表現,應該是很克制沒有說出"兒少安全絕對大於被害人權益"已經很好了
政府打這個,反對的人會很少。再搭配側翼洗反對就是煉銅癖,就沒人敢發聲了。柿子先挑軟的吃
作者: marinetauren 2024-02-03 10:01:00
這只是向群眾訴諸道德勒索 實際能不能保護才不管
作者:
BPME (窩顆顆)
2024-02-03 10:02:00有沒有違法是法官判定 衛福部逾越權責訂定標準 任意下架 是找監察院陳情嗎 有沒有法律專家知道
接下來就是4-11勢力干擾,國家安全優於言論自由了
作者: pokemon (缺工作) 2024-02-03 10:04:00
先處理你們最好處理的 其他慢慢處理
有個當永久顧問的可以去找他 反正很喜歡蹭應該會幫忙吧 應該吧
作者:
s175 (ㄏㄏ)
2024-02-03 10:10:00國家安全優先生存,黨可以開戰車輾你們了
作者:
ihfreud (旅行,是後天的混血)
2024-02-03 10:10:00作者: feijai 2024-02-03 10:11:00
早上好 台湾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24-02-03 10:37:00希特勒就是這樣來了
作者:
zoo2020 (傘蜥蜴)
2024-02-03 11:10:00人民言論自由權得不侵害他人之情況下成立,他這句話先決條件就是侵犯到兒童權益了。所以沒問題。
作者: aa000017 (Ophidian_Wang) 2024-02-03 11:11:00
幻想中的兒少安全,怎麼不先真的犯人唯一死刑或強制去勢啊
作者:
k44754 (9527)
2024-02-03 11:14:00違憲? 那還不快上街去跟申請釋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