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ayate232 (CY)》之銘言:
: 我覺得 主要還是 執法風險因素
: 對方被開槍 不一定能馬上阻止對方,3公尺 你就算手槍比刀快,他還是有很大的機率直接
: 劃破你的動脈,他中槍失血過多會死,你也會因為刀傷失血過多而死,變成一換一的局面
: 大大 流言終結者 影片就是展示出這種可能性,所以不是打不打得贏問題,是拿槍的不先
: 阻止對方,容易造成雙方都死亡的局面
: .45 開花彈能有效阻止 沒穿防彈衣的目標,但考慮到 美國到處都有槍和防彈衣問題,
: 美國警察還是用裝彈比較多的9mm 居多。
可是
很多影片的搞法都是刀都已經握在手上
拿槍的都還沒拔
拿刀的隨便捅隨便贏
這玩法沒道理阿
應該是
槍已經準備好(上膛+瞄準
刀也準備好(拔好刀準備開剁
你是啥OOXX流拔刀術 收刀狀態會比較快 那就先收好刀= =
應該距離超過4公尺以上的話(某人的圓差不多就這個距離
槍87%可以把人噴到死
太近應該是兩個一起沒了
所以應該會變成 用啥槍才能有效的阻止對方吧
更大的口徑? 改用5.56?
更快的射速? 直接噴到對方爛掉?
所以說國外的警察感覺不太對就拔槍
其實也不是沒原因
機會是給準備好的人 這句話說得很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