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一直很想知道這個問題的答案
就是
舉例來說
1.我很喜歡古龍金庸的作品
如今他們都不在了 我是否
1-1.創作後續然後可以賣錢
ex.例如借用張無忌 李尋歡的腳色 撰寫外傳 當然名稱不能掛倚天屠龍記
但就是用這些腳色
當然 這個看起來是不行的
1-2.借用作品中的世界格局
ex.峨嵋派 華山派 蜀中唐門之類 畢竟現實中也真的有峨嵋華山
自行創作腳色已經換過一輪 但仍借用那些場景設定 讓新讀者可以更快融入
有點像奇幻世界都有共同如DND的設定這樣
1-3.直接修改作品成為第二篇章
例如古龍很多作品都是爛尾 如果從中間開始自行創作接續的話?
其實是突然想到 檯面上很多歌手 也是有不少團 素人在cover放yt
雖然不能出唱片賣錢 但是YT流量大 實際上也是有點藉此營利
而且這些歌手都還在世 版權鐵定是穩妥妥的
那這些已經過世的作家(雖然年份很近) 二創營利的界線在哪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