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有做好安全措施下,兄妹姐弟捉愛OK吧?

作者: qaz19wsx96 (xyz)   2023-07-04 01:06:45
※ 引述《z25679z25679 (無悔的決定)》之銘言:
: 我推的孩子要開始鬼轉近親雜交路線
: 藉此討論兄弟姐妹間的捉愛
: 如果有好好的把防範措施做好做滿
: 其實兄弟姐妹如果都成年了
: 彼此都同意跟對方捉愛
: 又有何不可?
: 手足之間互相練車
: 甚至還可以藉此累積床上的經驗值
: 免得之後出去約戰被看破手腳
我覺得我們先釐清一個概念
日本刑法第二十二章(猥褻、強制性交及重婚罪章)
總共有十條(174~184,第183條廢除)
其中沒有任何一條有血親性交罪
所以他們性交並無違法可言
只是社會觀感不佳的問題
ps:我國還是有血親性交(230)雖然是告訴乃論
但還是不建議去採~五年以下很重的
作者: daidaidai02 (不推理的名偵探)   2023-07-04 01:08:00
我國的是合意也有罪嗎?
作者: sheng76314 (下雨天)   2023-07-04 01:08:00
能算在Lgbq +的後綴吧我的身份認同不是親人 是陌生人 可以
作者: cross980115 (嘆息之雨)   2023-07-04 01:10:00
刑230 236 刑訴234“能提告的”也就那些人
作者: shuanpaopao (八咫鳥)   2023-07-04 01:13:00
直系親屬可以吧
作者: abccbaandy (敏)   2023-07-04 01:13:00
這條法還滿神奇的,沒妨礙到別人也不行
作者: cross980115 (嘆息之雨)   2023-07-04 01:14:00
#1YR4FghE (AC_In)最近因為我推在吵 貼這篇的次數變頻繁了
作者: inte629l   2023-07-04 01:14:00
不太懂 這是日本當初參考歐陸法系設計就這樣還是有經過修正阿?
作者: cross980115 (嘆息之雨)   2023-07-04 01:17:00
台灣的民法刑法 還有日本的民法都列了 因為日本沒有相關刑法法條 所以就是無大多已開發國家都是沒有近親性交的刑法的啊 美國要看州就是了 主要都是禁止未成年跟非合意合意大多不刻意禁止這就不對了 沒有動搖國本的問題,日本皇室的通婚基本上也都是符合日本民法的 四等以上甚至六等之後
作者: fetoyeh (小葉)   2023-07-04 01:20:00
日本表親可以結婚 好像也是跟天皇有關?
作者: cross980115 (嘆息之雨)   2023-07-04 01:21:00
主要都是六等以後了而四等的堂表親 在歐美也是普遍允許的喔一比下去就知道是台灣管太多 曾經四等是可以的,然後修法修成連六等都不行形訴234 規範是雙方的直系血親尊親屬如果是同父同母兄弟姐妹的話,那就是完全相同。異父或異母兄弟姐妹,因為父母不完全相同,能提告的人會變多。如果雙方都有結婚 那加上雙方配偶&配偶的直系血親尊親屬就更多了。但不結婚 打點好長輩/直系長輩死光光你們想怎麼幹 一天幹幾次都沒人能管你
作者: bearwang1016 (胖熊)   2023-07-04 01:28:00
光社會觀感就能社會性死亡了。
作者: fetoyeh (小葉)   2023-07-04 01:28:00
啊就...不要被發現
作者: exyu (yue)   2023-07-04 01:31:00
你要睡就睡 前提不是強X 然後有種對外公布 看你能不能撐住別人異樣的眼光(聳肩)這種問題實在很無趣
作者: cross980115 (嘆息之雨)   2023-07-04 01:34:00
非合意的話有其他一堆罪名啦一般都是以合意為前提在討論的
作者: killeryuan (龍鳥)   2023-07-04 01:45:00
因為以前吵過表親能結婚堂親不行 所以就修成通通不行
作者: Gardenia0603 (梔子花)   2023-07-04 01:49:00
推個國籍區分,但我國的話是有爭議的,但不曉得法院目前傾向哪個看法
作者: junior1006 (一切都是陰謀 好嗎?)   2023-07-04 01:50:00
血親性交罪本來就是無意義的法條 他訂在那邊也只是防止有人出來靠邀社會風氣敗壞而已廢到沒人用 直接懶得修
作者: Gardenia0603 (梔子花)   2023-07-04 02:10:00
推個樓上說的,這條有點認識的就知道根本是贅文立委頂多也只是怕動這條會被大作文章,實務上幾乎沒聽過有用過
作者: shlee (冷)   2023-07-04 02:12:00
這條就是幾乎不太會有人用到 只是你一旦提到這條讓他浮現在大眾眼前而且還想改掉 就會有人出來靠北你是不是在破壞倫理觀
作者: Gardenia0603 (梔子花)   2023-07-04 02:23:00
真的,而且從絕大多數推文的對條文的直觀理解來看這莫名規定的規制效果還真是強
作者: artan814   2023-07-04 03:14:00
這條早該刪了,告訴權人被限縮、實務上可能發生的情況也不會用這條起訴,而且有違憲疑慮
作者: rockmanx52 (ゴミ丼 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23-07-04 03:30:00
堂親不能還是因為古老習俗的「同姓不結婚」來的啊這破習俗害我三叔公一輩子沒結婚
作者: ShiinaKizuki (磨鏡)   2023-07-04 03:34:00
這幾條討論到爛了 台灣對近親的法律管太多了
作者: e3633577 (莫言默與)   2023-07-04 04:00:00
趕快去主張廢除法條啊,不要只是在匿名網路上講講
作者: valorhu (123)   2023-07-04 05:30:00
ptt的奇怪現象,總愛用台灣法條去管外國作品
作者: marxOO (奪冠啦barcelona)   2023-07-04 06:55:00
人類法規本來就不是物理限制,然後因時因地因習慣就不同中國之前還一胎化呢,近來還不是大轉彎。基本上留這條應該是在擋繼承問題的,像之前5億高中生。
作者: ilovebig99 (雲嘉男徵伴侶)   2023-07-04 07:19:00
建議不要有這幻想,被家人性侵那陰影是一輩子的
作者: AirO0264400 (AirO)   2023-07-04 08:28:00
0..0
作者: suanruei (suanruei)   2023-07-04 08:53:00
看ptt漲知識
作者: hcym9 (HCY)   2023-07-04 09:21:00
台灣禁六等有點管太寬在台灣,你與"你媽的表妹的小孩"不能結婚
作者: mocca000 (優質妹文製造機)   2023-07-04 09:53:00
當下合意也不行尚算合理 考量鬼父鬼母 這一條合意 後續本人也能告 覺得原則上算是保護卑親屬那方 但讓直系血親都能告就多餘了
作者: lolicon (三次元滾開啦)   2023-07-04 09:56:00
告訴乃論告訴乃論告訴乃論 天知地知我知你知就沒事了
作者: stu25936 (MillionCoinser)   2023-07-04 09:59:00
看西洽學法律 讚讚
作者: jimmyVanClef (兄弟會將獲得勝利)   2023-07-04 10:08:00
在這裡討論就是提出主張阿,沒討論沒共識走出去是要修個屁法條☺
作者: Horse129 (馬)   2023-07-04 10:30:00
現實是你提這個 別人只會覺得你有病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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