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來說說
所有的問題只有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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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沒有醫藥分離的狀況下,醫生把控住所有權利,他說什麼是什麼,你覺得他會老實跟你說
這些藥其實不用吃,這些藥有便宜的可換嗎?
廢話,我是醫生也不會說,病有治好,你荷包乾了至少還有命嘛 開什麼全部吃下去就對了
那若是真正醫藥分業呢?醫生只有開處方的權利,多開藥也不會多賺,多開賺得都給藥師拿
去了,我是醫生我吃飽撐了才會多開,到時候病人嫌貴還被藥師捅刀說醫生整天多開,開始
轉推保健品
那醫生正常開藥,藥師端也就只能列同成分不同價格替換給病人選,病人按自己能力負擔去
選擇,病人價格跟治療都得到保障
但前提是有真正醫藥分業,台灣嘛,雙軌制,根本沒有真正醫藥分業,藥品掌控權還是一堆
在醫生(或說是醫院)手上,錢還是醫院賺走居多,沒看之前缺藥一堆社區藥局苦哈哈,台
灣法規限縮了很多藥局端的能力,自然不能發揮這制度該有的成效
簡單講,醫藥分業跟三權分立一樣架構在互相制衡以取得對病人最大利益
不過呢,一切根源也就在$$$$$$$$
誰不希望大餅全部自己吃呢?制衡?合作?免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