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以前看過一個簡單的判斷方法:
這個行為你敢不敢對母親或姊妹做?
如果不敢或是稍有遲疑,那就不要對不熟的女性做。
如果今天這個男的就算跟媽媽視訊也會給媽媽看自己摸媽媽照片奶奶、且絲毫不遲疑的話,這種驚天地泣鬼神的人格我也無話可說了。啊到這邊應該就會有人說,可是皮又不是本人啊~~好啊,那跟媽媽視訊時,你也敢秀出自己摸別的女性奶奶的樣子嗎?
再換個角度來看吧,今天你跟客戶出去應酬,結果客戶拿著手機給你看他摸鳴人雞雞的照片,你當下會作何感想?
所以今天事件的男子就是嚴重缺乏這種假設情況的能力,以及對他人基本的尊重。告不告得成這個要看法院怎麼看,但行為很明顯在社會上就是NG的。那些覺得他這樣做很OK的人,良心建議去問問看身邊女性親友意見,雖然蠻可能除了家人已經沒女性想跟你說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