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恕刪
好奇後續所以去翻了這位V的推特
https://i.imgur.com/OOXwNO3.jpg
先不論在法院會不會成案
這位V還真包容
作者:
Jaka (Jaka)
2022-11-25 01:57:00是我早就告了= =這個人 挺偉大的值得尊敬
作者:
medama ( )
2022-11-25 02:00:00善良 包容
作者:
yuherngshi (æˆ‘è¦æ¢ç¢¼è²“拉><)
2022-11-25 02:09:00是可以告看看 因為我常在捷運上看人用手滑色圖
作者:
popq7894 (精射膜添淪)
2022-11-25 02:16:00看他摸照片就受不了哪敢法院見啊hehe
作者: urzakim (..) 2022-11-25 02:17:00
這樣處理不錯 告下去贏了還好 輸了可能每天都有人傳圖
作者:
hutao (往生堂買一送一)
2022-11-25 02:19:00在鬼島告人得到的太少,付出的太多
作者:
haohwang (haohwang)
2022-11-25 02:23:00不太了,如果中之人有簽保密不露臉,上法院就找律師出席?*不太了解。
情況輕微的話就是告訴乃論啊 本人不願告 自然就沒犯法
作者:
yeeouo (林翔)
2022-11-25 02:58:00不知道現場有沒有警衛 搞不好那個人以後又來亂
作者: Darc00012 2022-11-25 03:13:00
其實我覺得她整體處理的很好,也沒有什麼提告不提告的,提告那是新聞講的也不是本人說的
作者:
swayoung (Fiiish)
2022-11-25 05:03:00我討厭VT討厭VT粉,但不得不說這發言很得體
作者:
YangJoe (JoeJack)
2022-11-25 08:56:00樓上有位提到,在捷運上上看到別人滑色圖,自己滑,沒有給別人看到應該沒犯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