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eopika (李奧納多皮卡皮丘)
2022-11-14 13:27:16先看2020年的討論,這串西洽上已經不見了,所以我另外開一篇
https://www.pttweb.cc/bbs/C_Chat/M.1589958583.A.598
https://www.pttweb.cc/bbs/C_Chat/M.1589978874.A.5D3
刑法235條增加檢舉人獎勵制度的話,可能導致A片A漫上傳者天天被檢舉跑法院
甚至可能導致輔導級出版品為了避免被檢舉大量改列18禁限制級
由於這幾天有政治人物被偷拍事件,當初提案的立委吳怡玎又拿這件事出來炒作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21110006123-260407
我很怕她再炒作下去,刑法235條真的又要修了
(本文為刑法235條ACG政策討論,符合加嚴條款規範)
作者:
chadmu (查德姆)
2022-11-14 13:28:00那討論4-11算4-13嗎
你點進去看 內容真有牽扯到次文化 我覺得完全過關吧
作者:
billy56 (zzz)
2022-11-14 13:30:00台灣也要跟對岸一樣 玩舉報制度?
作者:
hank81177 (AboilNoise)
2022-11-14 13:33:00跟大陸越來越像了
作者:
AndyMAX (微)
2022-11-14 13:33:00盜版物要保護什麼
作者:
cn5566 (西恩)
2022-11-14 13:36:00235條其實是偷渡吧 如果是為了防止韓國N號房 修231就夠
作者:
linzero (【林】)
2022-11-14 13:36:00反對意見是表示這對出版業影響很大
幹你娘爛交通害死人檢舉沒獎金拿,腥羶色要什麼狗屁獎勵
作者:
medama ( )
2022-11-14 13:36:00等等 這是可以說的嗎?會不會等一下號就沒了
作者:
cn5566 (西恩)
2022-11-14 13:37:00231才有所謂的被害者 才能知道這是自願散佈還是非自願散佈
作者:
medama ( )
2022-11-14 13:39:00還有人記得台科大cos黑森林嗎
風向好亂 看隔壁數字板是一面倒支持這個法案 到底哪個才是對的
作者: GaoLinHua 2022-11-14 13:39:00
好日子要來了
作者:
cn5566 (西恩)
2022-11-14 13:40:00上面有修正草案 自己看清楚啊 立法原意是什麼 又修了什麼
支持有兩種,一種是基於實際認知後判斷該支持,一種是基於反對反對者所以支持
作者:
Teng0615 (å¸æ°´çš„好毛巾)
2022-11-14 13:41:00數字版講甚麼都是對的 主流民意
有看到說支持的說法是有時候被偷拍的被害人自己也不知道被上傳 等真的發現自己被流出的時候往往已經外流到來不及救了 修法可以讓第三人也能幫檢舉
相信敵人的敵人是朋友的在森林裡遇見熊獵殺剛剛還在追著他跑的狼時會很開心地跑向熊
要加檢舉人條例就很蠢怎麼不通知被偷拍外流的自行提告就好
作者:
dos01 (朵斯01)
2022-11-14 13:46:00相信支那五毛的言論活該被當韭菜割爛 哈哈哈哈
我認為第三人也能檢舉在台灣會變成善意的惡法,到時候神聖蘿碼帝國會跟著隕落
作者:
nobady98 (1+2=3)
2022-11-14 13:49:00不管加嚴還是什麼的,再在不分就先扣分
作者:
mkcg5825 (比叡我老婆)
2022-11-14 13:49:00神聖蘿碼帝國殞落
作者:
jacvky (風華絕代的正義)
2022-11-14 13:51:00柵欄版支持的喔..好喔,真噁心,蛇鼠一窩.......
作者:
nobady98 (1+2=3)
2022-11-14 13:52:00其次,當年我在推235要移除不侵害真實人格權的虛擬作品時,大家都覺得悶聲不說話才是最安全的,所以沒過關
作者: gremon131 2022-11-14 13:52:00
那有什麼帝國,是養著等時機割
痾...檢舉人是可以代表本人意願?啊圖是自己散播自己的還要被檢舉?
作者:
nobady98 (1+2=3)
2022-11-14 13:57:00最後,當我想要以身試法來嘗試修憲時(現在當事人可參與憲法法庭,而非只有大法官),也是噓聲四起,只有臉書上有人一直提供我相關資料,然而我已經失去信心,畢竟大家都覺得「不發聲才是最安全的」,那我也閉嘴了
作者:
D44NFY (腦殘)
2022-11-14 13:57:00推
作者:
nobady98 (1+2=3)
2022-11-14 14:00:00紅明顯,剩下等等補推回來
作者:
nobady98 (1+2=3)
2022-11-14 14:02:00總之樂觀其成,第二推,還差一個
甚麼時候一面倒支持了...? 印象中根本沒熱烈討論過吧
作者:
wei115 (ㄎㄎ)
2022-11-14 14:02:00台灣法律本來就超嚴 只是不想抓 低調 神聖蘿碼帝國超智障= =
作者:
nobady98 (1+2=3)
2022-11-14 14:03:00沒人支持,難道你是覺得我一個默默無名的人去絕食靜坐抗議有效嗎?第三個推,補完
不能再用中文和自稱台灣人會被檢舉太苦了小孤獨有大孤獨算不算猥褻QQ
作者: su4vu6 2022-11-14 14:08:00
這種議題 越低調越安全阿 高調討論有輸的風險 沒辦法吧大家只是選了個 覺得比較安心的方式
作者:
Warheart ( ︶ 八 ︶ )
2022-11-14 14:09:00黑森林記得是不認罪被法官說態度不好重判啊
作者: excia (Afei) 2022-11-14 14:10:00
為了反對某些人 連這都支持也太誇張了
作者: bridgewater (試澆橋下水) 2022-11-14 14:11:00
很單純只是沒在看吧,看到可以攻擊討厭的陣營就不管三七二十一的支持了
作者: excia (Afei) 2022-11-14 14:12:00
以後什麼資源都被檢舉光再來哭 你支持的人會鳥你嗎
作者:
Warheart ( ︶ 八 ︶ )
2022-11-14 14:12:00當時他被宅圈公幹的時候我就想今天要是碰到個真瘋的 一個不爽把場內r18攤檢舉一輪不知道會有多少中槍
作者: bridgewater (試澆橋下水) 2022-11-14 14:12:00
我真的覺得是沒在看內容反射性推文而已,不然他們之前反對數位中介法做什麼呢?
我是比較好奇猥褻物怎麼認定,我的大頭照在別人眼中可能也是猥褻物
其實現在哪裡都想推言論控制啦 名義不同而已我的動漫妹妹頭像也要被當猥褻物了
作者: bridgewater (試澆橋下水) 2022-11-14 14:15:00
猥褻物就看當事法官怎麼認定囉,反正釋字617其實也解釋得不是很清楚
所以如果有人檢舉了我的身份證大頭照我還要花時間去說明這只是我的大頭照,這就是我說的善意的惡法
作者: bridgewater (試澆橋下水) 2022-11-14 14:18:00
https://reurl.cc/OE44N7可能是說這篇吧,因為發文者當過數字版版主就被當成數字版的立場了欸我的記憶中他有當過啦,記錯先致歉。
作者: CCNK 2022-11-14 14:24:00
柵欄意外嗎?
作者:
nyanpasu (nyanpasu)
2022-11-14 14:26:00不支持但是很多人要被桶了:)
作者: deolinwind (某F) 2022-11-14 14:27:00
藝術就是自己人,猥褻就是敵人,沒有客觀標準/實際執行就是思想審查
作者: bridgewater (試澆橋下水) 2022-11-14 14:37:00
……有點難看懂底下留言到底是支持還是反對,臭幹還有分純不純的嗎
小事檢舉制就很白癡 太容易變成他鬥爭特定人 搞死公務員工作量的白癡制度
作者: harryzx0 (DMD_LIFE) 2022-11-14 14:51:00
檢舉獎勵=沒完沒了
說支持修法有點不精準 應該說攻擊反對修法的那個O委
文字也可以罰欸,所以傳官能小說有機會判到三年,偉哉
作者: zxoe8735 (Obasa) 2022-11-14 17:10:00
每天有人被車撞死不管,跑去管你的小雞雞,呵呵
作者:
JamesHunt (Hunt The Shunt)
2022-11-14 17:11:00洽本之一要變提款機惹,再發色圖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