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uets (guets)》之銘言:
: 如題 別舉少數特例
: 我是說整體而言啦
: 遊戲業雖屬軟體開發、服務、銷售
: 但也橫跨超多不同領域
: 然而各領域的人才通常用其專常
: 去非遊戲公司待遇福利好很多
: 這問題有很多面向及原因
: 但歸根就底
: 莫非這就是B2C跟B2B的差別嗎?
: C這麼討人厭你我都推了一把?
: 看看台面上賺的軟體業B2B都佔營收很大
: 就算微軟也是企業版容易撒大網收錢
: 或者內含在硬體裡也是一種B2B生意
: 遊戲業則很難完全靠B2B收益打平的樣子
你要說最簡單的原因就是遊戲業賺得不夠多,或者應該說他先天的獲利方式大幅限制了
遊戲業能夠賺多少錢。你說的那些賺很大的IT企業如FAANG,他們沒有一間公司是專注
於開發一項「產品」,他們注重的是開發一個「平台」,簡單說你能夠把使用者綁到你
的平台上,你就能夠有源源不絕的錢一直進來,要知道光是平台上投放的各種廣告就幾
乎是一種暴利,只要維護平台不要自己做死,廣告商會一直付錢給平台商。
然而遊戲是採取賣一款賺一款的形式,而且遊戲是真正意義上的俗擱大碗的娛樂,世界
上幾乎沒有任何娛樂的CP值能夠高於遊戲,這邊說的CP值不是指主觀的滿足感,是客觀
的每小時花多少錢的CP值,一款遊戲賣你不到兩千元可以玩幾十個小時,而且從產業問
世以來到最近才有廠商第一次調漲售價,電影、旅行、吃飯、看書等等,我想不到有任
何一項娛樂的CP值能夠高過遊戲。知名製作人櫻井政博也認為遊戲很便宜,有興趣可以
看看。
(當然他也說了這要看你住的國家的物價水準如何,但我想對於世界上的已開發國家來
說遊戲都是很便宜的娛樂)
https://youtu.be/9QBYT9Rdmuw (日文)
https://youtu.be/i6jKMAU3aJ8 (英文)
但問題就在這,遊戲賣太便宜了,廠商很難賺錢。而且遊戲玩家很難伺候,想在遊戲裡
面放廣告的話肯定還沒出就先被玩家噴死了,而且就算你開發了一款賣座遊戲成功獲取
了大量利益,但這無法保證你下一款遊戲能夠一樣的成功。簡單來說同樣是一個消費者
,IT企業能夠從消費者身上獲取很多次的利益或者投放廣告從別的地方收錢,但遊戲廠
商卻只能收一次錢,而且幾乎沒辦法從其他管道賺錢,還沒辦法保證一直收錢。所以近
年來才會有課金手遊的興起,可以從玩家身上剝好幾次皮。你仔細研究的話會發現,現
在世界營收排名前十大賺錢的廠商都是平台商跟手遊公司居多,真正專職開發主機遊戲
根本沒有,就算是老任也因為有NS這個平台,所以不算專職開發。
https://i.imgur.com/ptlDTQr.png
所以你要說原因的話最簡單就是遊戲公司賺不夠多,賺得夠多的話自然招人的薪水也會
高就這麼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