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台灣VTuber「李李鈴蘭」跳槽改名「森森鈴

作者: bluejark (藍夾克)   2022-09-11 18:51:08
台灣VTuber「李李鈴蘭」跳槽改名「森森鈴蘭」?聊虛擬偶像背後的版權操作問題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72765
最近,台灣VTuber團體「雲際線」的數名VTuber聯同畫師,從雲際線跳換到另一個叫做「
箱箱 The Box」的團體,並換名不換皮的沿用舊人設出道。對於喜歡相關VTuber的粉絲而
言,以上實屬朗報(編按:日本文化用語,開心的消息)。話雖如此,追查畫師及雲際線
雙方就此事作出的解釋,還有兩名VTuber出道的名義,我認為當中有一個挺為有趣的問題

為什麼要叫「森森鈴蘭」,而不叫「李李鈴蘭」?
這個問題或者有點奇怪。反正都是重新出道,改個名字不是很合理嗎?但奇怪的地方是,
為什麼人設的其他部分——例如英文姓名、人物設定等等都沒有改變,唯有中文名字改掉
了呢?
我認為,要嘗試理解改名的原因,最好或者是從VTuber的人設版權開始聊起。
一個VTuber的角色應該包括什麼?根據法律白話文運動的講法,VTuber作為一個 IP 最起
碼包括三件事:角色創作(例如,圈內人稱呼的皮)、命名與及人物設定。
按照SIBYL (兩名VTuber的擔當畫師)的Twitter,兩名VTuber從最初的概念(包括象徵
物)、圖片素材、Logo、背景甚至周邊素材,都是由SIBYL無償提供,並提出過程中「不
存在共享讓渡只有期間授權;如果雲際線有出成實體商品才有另行授權」。唯一有給畫師
分成的就是兩張皮。

不過,結合法律白話文運動的資料與及故意改名的做法,還有最重要的是雲際線的聲明提
及的內容,其中一個可能的答案就是,畫師其實只有角色創作(i.e. 皮)或者是「人物
形象著作權」的版權,卻沒有雲際線稱之為「表演企劃」的版權,例如具體地將VTuber包
裝成特定的形象、與及上述提及到的命名及人物性格設定。
這造成的一個非常有趣的結果是,雙方都在自稱自己擁有VTuber角色的版權,而實際上也
沒有錯。但由於擁有的版權只是其中一部分版權,因此雙方都無法再沿用「李李鈴蘭」和
「瑪格麗特・溫特斯」的整個企劃。
如果是一般讀者讀到這裡,覺得這些技術細節真的隨便啦,其實也不奇怪——畢竟對於觀
眾來講,叫「李李鈴蘭」還是「森森鈴蘭」其實也可能不構成很大差別。
話雖如此,故意挑這件事來討論,源於這件事不僅說明了VTuber背後的版權操作問題,也
說明了VTuber的呈現是一種協作。VTuber之所以可以呈現出來,是營運、畫師(及相關的
影片製作者——例如開場影片、動畫等製作者)、中之人三者的合作。
倘若三者合作愉快,或者是就算其中一方退出,版權轉讓毫無問題那可以說是皆大歡喜。
可是,如果忽然不續約要分家,那情況會變成怎麼樣?如果好似這次將一個VTuber分成兩
份,雲際線一份畫師一份,到頭來其實雙方都缺乏中之人更無法活動,情況更是尷尬。
當然,的確存在著各種迴避這種情況的手段。最直接的手法是,就算畫師選擇收回版權,
如果VTuber和營運方有意繼續合作,營運方可以選擇以推出「ver 2.0」等等換皮的名義
,迴避版權問題。不過這篇文章旨在帶出以上這個如此有趣的情況,並提VTuber背後存在
的版權問題及協作的現實,就不進一步提及這方面的問題了。
=
看到這一篇
以版權的想法去看件事發生了什麼問題
作者: jerry931017 (大爆射)   2022-09-11 18:52:00
感覺又會變戰場了
作者: smart0eddie (smart0eddie)   2022-09-11 18:53:00
作者: a43164910 (寺杉伊六)   2022-09-11 18:53:00
等等就開台了 要戰趁現在 晚了就沒空了==
作者: EternalK (永恆K)   2022-09-11 18:54:00
原來朗報是日文用語,震驚
作者: apeter83   2022-09-11 18:55:00
我要看血流成河
作者: bm200300127 (逼M)   2022-09-11 18:57:00
第一次看到Vtuber圈子能有新聞稿光明正大幫妳串聯前
作者: Xhocer (以前也很快樂)   2022-09-11 18:58:00
森森燒肉
作者: bm200300127 (逼M)   2022-09-11 18:58:00
世今生的 這算不算一種台灣奇蹟
作者: smart0eddie (smart0eddie)   2022-09-11 18:59:00
你有$沒甚麼辦不到的
作者: a75091500 (凱洛がいらく)   2022-09-11 19:00:00
朗報ロウホウ本來就是日文
作者: ymib (網路小白)   2022-09-11 19:03:00
看到討厭的關鍵字了。這篇偷渡SJW
作者: labbat (labbat)   2022-09-11 19:05:00
不,誰都能當公民記者,現在也沒有新聞局核發記者證了
作者: neksa602 (cojilm)   2022-09-11 19:07:00
不換皮蹭起來
作者: D2Diyus (想買的書太多了)   2022-09-11 19:11:00
畢竟圈外人討論事情沒再跟你講啥圈內潛規則的
作者: YaKiSaBa (鹽烤鯖魚)   2022-09-11 19:13:00
LA牙
作者: mamamia0419 (Shao)   2022-09-11 19:15:00
早就處理完了沒什麼版權問題這篇也太lag了
作者: bm200300127 (逼M)   2022-09-11 19:19:00
撰文作者不算圈外人啦 我倒比較困惑是刊在關鍵評論上
作者: emptie ([ ])   2022-09-11 19:20:00
不是 本人有想要藏的意思嗎- 有些你可以說程序問題 這個不行吧
作者: beck600325 (E8)   2022-09-11 19:24:00
快 再過沒多久就要初配ㄌ 讓我吃瓜
作者: kent00216 (碰碰巧克貍)   2022-09-11 19:33:00
作者: arcanite (不問歲月任風歌)   2022-09-11 19:54:00
至少比77還有內容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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