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說到這個喔,例子可說是數不清,
我平常接觸棒球和歷史比較多,就舉這方面的例子:
棒球:
1. 季後賽零勝三敗的劣勢下,連續兩場從史上最強的救援投手手中得分逼入延長賽,
再都由同一選手敲出再見分,最後四連勝達成該國史上首度三連敗後四連勝大逆轉,
還贏得睽違86年的冠軍。
2. 過去連續兩年聯盟墊底,然後陣中沒有任何拿到10勝的投手和超過3成打擊率的野手,
最後在冠軍賽擊敗另外一支同樣連續兩年墊底的球隊。
3. 職業選手生涯首打席就敲出全壘打,刷新最年少聯盟MVP、最年少百轟,
締造史上首位連續五打席全壘打的紀錄。
4. 在16年間連續出賽2632場,打破高懸多年的歷史紀錄,
同時也保持著游擊手最多全壘打紀錄。
5. 1982-1998共17年間,贏得高達13次聯盟冠軍,堪稱兩個十年的黃金時代,
其中一次聯盟四連霸和一次五連霸。
歷史:
1. 21歲的年輕貴族首次指揮會戰就擊敗當時歐洲最強大的軍隊,粉碎其無敵的名聲。
2. 一個靠父親的鄉下窮小子在亂世中展露頭角,
帶領一群衣衫襤褸、餐風露宿的士兵打敗歐洲大國軍隊,攻佔富庶的義大利,
然後開始轉而反攻,征服全歐洲。
3. 一種可以在水上燃燒的液態燃燒劑,將2500多艘包圍首都的艦隊悉數消滅。
總而言之,創作需要考慮可行性,現實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