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你怎麼理解自由
如果論播出的內容台灣的確很奔放
基本上沒人檢舉就沒人管
但實際上有沒有法律可管?
有,而且很多
只要主管機關想,奶可碼、菸可改、血變色
通通都可以
雖然不算違法,但台灣的法律也沒有保障那些自由
第一是法律寫得模糊
第二是執行力不彰
這表示台灣的立法和執法有問題
說穿了就是做事馬虎沒規矩,從人民到政府都是
就像明明違停犯法,台灣人照停執法機關也不想理
性專區可以合法做人民和政府也不想去弄
要這樣理解成自由也沒問題啦
起碼影視上觀眾也的確是享受到了
不過要成就事情包含創作,規矩遠比自由重要
不防問問自己,工作的時候是很多自由還是很多規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