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聲明Cover處理露西亞事件,最後解約收場我沒有太大意見,一定是咪醬觸碰到了高層
逆鱗,連Yagoo都不想保。
想講的是關於SC部分和個人曲製作
之前就有成員說SC是YT先抽走,然後公司與個人分50%
聽起來很合理,可是對於高SC的成員會不會越想越不對勁
等於我租你Cover的皮就需要昂貴的代價,然後電腦設備企劃都要我處理
企劃還得看高層給不給過
個人曲部分也有成員說過都是得靠自己出資,甚至有些舞台也是得靠自己弄
很少聽過成員說Cover給什麼,只有聽說百萬訂閱時可以跟公司許一個願望會幫妳實現
位於頂端的成員會不會開始越想越不對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