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叩關CPTPP!行政院將提2修法 數位侵權採

作者: HarunoYukino   2022-01-20 01:19:50
※ 引述《gofee (雞雞死神不喜歡被欺騙)》之銘言:
: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3806483
: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台灣正積極推動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
翻了一下
這起碼吵了三次以上了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60814004320-260405?chdtv
2016年新聞
網路侵害著作權 改採非告訴乃論
著作權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日前經行政院會通過,將數位及網路侵權訂為非告訴乃論。為
推動台灣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行政院會也通過經濟部專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
案等,展現台灣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協定的能力和意願。
經濟部表示,修正草案將意圖銷售或出租而重製、以營利為目的散布明知是侵害著作財產
權的重製物,其重製物為數位格式者,改列非告訴乃論罪。為了因應數位科技發展造成網
路盜版情形增加,也把侵害公開傳輸權之罪改列非告訴乃論,期盼有效嚇阻數位環境下侵
害著作權行為之發生。
現行法針對製作或販賣盜版光碟,採非告訴乃論,這次修法則是擴大到網路盜版行為,例
如利用網路公開播放盜版影片、音樂等,造成權利人重大損失時,就屬非告訴乃論。至於
何謂「重大損失」,則以損失100萬元以上做為認定標準。
作者: SunnyBrian (人気薄二冠馬)   2022-01-20 01:34:00
其實就是刑期過重,販賣、轉讓重製光碟「一片」比酒駕五次、賣大麻彈還慘,最低都要6個月/18萬,不小心判到七個月就進去了,版權蟑螂就是用這招逼人私下和解
作者: GTR12534 (カラス)   2022-01-20 03:12:00
大麻是二級毒品,販賣是十年起跳或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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