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有點好奇耶,
法律上聚賭是違法的,判定上就是在公開場合賭博就要罰,
這個公開場合的判定是公眾場所或「長期不特定多數人可以出入」的地方,
就算是住家,如果長期有很多人在哪賭博也是符合公開場合的定義。
https://www.legis-pedia.com/article/crime-penalty/125
「假設住宅長期讓多數人或不特定人隨意進入、離開,就與公共空間相似,
不再是私領域空間,於這樣的住宅中打麻將可能成立賭博罪。」
如果真的還有其他受害人而且是長期,那光是爆出來的就至少有三次,
不知道他們都在哪賭?
刑法第 266 條
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者,處三萬元以下罰金。
但以供人暫時娛樂之物為賭者,不在此限。
刑法第 268 條
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或聚眾賭博者,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九萬元以下罰金。
雖然也罰得很輕就是了。
儘管不是同領域,最近不少YT都有公開說自己在YT收入多少,
一些2x萬訂閱、影片4萬上下點閱的YT含業配收入應該都有近百萬。
https://youtu.be/XS_wDpjRTL8
比如這位去年YT給了1.5萬美金約台幣45萬,
還說業配部分比YT給的多不少,百萬應該跑不掉,
而且他應該不算特別紅的。
像Toyz每片點閱量都有他近十倍,收入照理也是好幾倍,
而台灣人年收入中位數也不過50萬左右,
說真的不是很能理解這種人,只能說骨子裡就有問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