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ver 16.6 板規修訂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1-10-09 07:37:55
主旨:按照板規 6-1、6-2,公告 ver 16.6 版本板規修訂說明
說明:
經板主群一致同意(含「賢狼赫蘿」榮譽板主),在新版本板規發佈的同時,除了納入先
前的 #1X3xTHfH (C_Chat) 及 #5X8HZX8V (C_Chat) 公告之外,將再修訂下列板規:
(本文中未觸及修改的部分,將不會出現)
一、文字勘誤修正 (不影響本意)
修改前
4-4 〔洗文違規〕
Ⅳ 上述短時間內大量發文、回文,指1小時內超過3篇文章
修改後
4-4 〔洗文違規〕
Ⅳ 上述短時間內大量發文、回文,指一小時內超過三篇文章。
理由
本次修訂僅將阿拉伯數字改成中文數字,以跟其他板規的寫法保持一致。
二、罰則及執法標準調整
1.
修改前
4-11 〔政治文違規〕
Ⅰ 發文、回文、轉文提及中華民國政治相關議題者,處水桶一個月。
但討論中華民國政治相關ACG作品或ACG相關政策者,不在此限。
Ⅱ 前項之ACG作品,限定為動畫、漫畫、遊戲之涉及政治之創作。
並限定以發文、回文或推文張貼,不得以轉文張貼。亦禁止回文討論。
Ⅲ 第一項之討論,僅限定作品或政策中明確特定政治人物、議題之合理討論
不得離題、提及無關之政治人物、群體、粉絲,或藉機宣揚個人政治理念
。或提到沒有明示暗示的人事物。
Ⅳ 推文而違反規定者,處水桶一週。
修改後
4-11 〔政治文違規〕
Ⅰ 發文、回文、轉文提及中華民國政治相關議題者,處水桶一個月。
但討論中華民國政治相關ACG作品或ACG相關政策者,不在此限。
Ⅱ 第一項之「ACG 作品」,限定為動畫、漫畫、遊戲、Cosplay 之政治性質
創作,並限定以發文、回文或推文張貼,不得以轉文張貼或以回文討論。
Ⅲ 第一項之「討論」,僅限定作品或政策中明確特定政治人物、議題之合理
討論,不得離題、提及無關之政治人物、群體、粉絲,或藉機宣揚個人政
治理念,或提到沒有明示暗示的人事物。
Ⅳ 推文而違反本條規定者,處水桶一週。
Ⅴ 上述罰則,於九合一選舉、總統選舉等前後期間,
發文、回文、轉文違規者加重處水桶兩個月,推文違規者水桶一個月。
具體實施期間,以板主群發布之公告為準。
理由
一、第Ⅱ項新增「Cosplay 」,係在觀察過往討論風氣後,並未發現因為該元素本身而引
起爭議(撇開政治人物本身不談的話),所以新增該得免責範圍。
二、第Ⅱ項、第Ⅲ項、第Ⅳ項僅進行文字、標點符號上的微幅調整,不影響原文本意。
三、承 #1XODOYP7 (C_Chat) 的板主群決議,新增選舉期間的加重後罰則(如第Ⅴ項所示
)。
2.
修改前
4-15 〔特殊文章違規〕
Ⅰ 發表廣告文、問卷文、市場調查、營利性質之交易文 (讓票文除外),
而未經申請者,處水桶一個月。
Ⅱ 違反上級公告#1QRgyQIe (C_GenreBoard) #1QOArzZ7 (SYSOP)
Ⅲ 轉文而違反前項規定者,處水桶三個月。
┌─────────────────────────────────────┐
│ 文章代碼(AID): #1QRgyQIe (C_GenreBoard) [ptt.cc] [公告] C_Genre 小組交易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GenreBoard/M.1517203226.A.4A8.html │
└─────────────────────────────────────┘
┌─────────────────────────────────────┐
│ 文章代碼(AID): #1QOArzZ7 (SYSOP) [ptt.cc] [公告] 重申嚴禁交易法律/法令禁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YSOP/M.1516285309.A.8C7.html │
└─────────────────────────────────────┘
修改後
4-15 〔特殊文章違規〕
Ⅰ 發表廣告文、問卷文、市場調查、營利性質之交易文 (讓票文除外),
而未經申請者,處水桶一個月。
Ⅱ 轉文而違反前項規定者,處水桶三個月。
Ⅲ 違反 #1QRgyQIe (C_GenreBoard) 或 #1QOArzZ7 (SYSOP) 上級公告者,
從其規定處罰。
C_Genre 小組交易文相關規範
https://www.ptt.cc/bbs/C_GenreBoard/M.1517203226.A.4A8.html
重申嚴禁交易法律/法令禁止之財貨/服務
https://www.ptt.cc/bbs/SYSOP/M.1516285309.A.8C7.html
理由
為避免產生執行上的混淆,將原第Ⅱ項及原第Ⅲ項進行順序調動,並在修訂後的第Ⅲ項中
,說明違反上級公告者的罰則。
3.
修訂前
4-7 〔蓄意引戰/亂板違規〕
Ⅲ 三組以上同IP視為同使用者,若皆違規水桶皆加重一年,
對判決不滿得申訴小組暫緩執行並送帳號部查詢。
修訂後
4-7 〔蓄意引戰/亂板違規〕
Ⅲ (本項刪除)
理由
根據 #1LcFJBGK (BoardCourt) 板務站長公告說明,板主群認為,是否為多重帳號之使用
者,應以帳號部的認定為主(即現行板規 3-9),因此將在板規更新後,予以刪除。
4.
修訂前
4-20 〔上位法違規〕
發文、回文、推文、轉文違反包含下列之上位法者,
視情況處警告一次至永久水桶。
修訂後
4-20 〔上位法違規〕
發文、回文、推文、轉文違反包含下列之上位法者,
視情況處水桶三天至永久水桶。
理由
「警告」罰則已在 #1QDbeBfN (C_Chat) 公告中廢止使用,為避免產生混淆,因此稍微進
行文字上的修訂。另外,由於群組規「設有警告條例的看板或小組請務必注意,警告也算
是看板罰則的一環,為避免惡意再犯及統計上的爭議,請不要加上重新計算的時限」的限
制,現階段暫時不會對板規 3-3 進行任何修訂,在此併予說明。
5.
修訂前
3-6 [加重處罰規定]
Ⅰ 違反規定而受處罰完畢,再違反同一規定者,為累犯,依本條規定加重處罰
Ⅱ 自水桶累計第二次起,依「該條之處罰天數」乘以「第幾次違反規定」計算
水桶日數。
修訂後
3-6 [加重處罰規定]
Ⅰ 違反規定而受處罰完畢,再違反同一規定者,為累犯,依本條規定加重處
罰。
Ⅱ 自水桶累計第二次起,依「該條之處罰天數」乘以「第幾次違反規定並受
到處置」計算水桶日數。
理由
以現有的板規敘述來看,已不符合「累犯」文義設計上的初衷。因此,按照板主群見解,
應以公告處分次數計算累犯,方較為妥當。
舉例:
使用者A在公告A違反 4-1 一次,應受水桶三天處分;出桶後在公告B違反 4-1 三次,
因公告A的記錄,受水桶十八天處分;出桶後假如在公告C又違反4-1 一次,按照新制計
算,應受水桶九天處分。
三、檢舉資格限縮
修改前
4-19 〔轉文違規〕
Ⅰ 未經文章作者同意而轉錄文章至本板者,處水桶一週。
修改後
4-19 〔轉文違規〕
Ⅰ 未經文章作者同意而轉錄文章至本板者,經當事人檢舉成案後,
處水桶一週。
理由
考量假如在未經同意的前提下,即被轉錄文章,應由該權利受侵害之當事人檢舉較為合適
,因此進行資格限縮。
另外,根據板規 6-3,除了 4-15 因上位法限制(#1QOArzZ7 (SYSOP) ),即刻起生效之
外,本次修訂提到的其他板規將有兩週的宣導期,期間違規者得從輕處理
在緩衝期結束 (預計10月23日) 之後,將頒佈 ver 16.6 板規並正式開始執行新規定,還
請各位板友多加注意啦。
作者: AirForce00 (丹陽P)   2021-10-09 07:39:00
一「隻」同意?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1-10-09 07:40:00
選字錯誤 = =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21-10-09 07:43:00
那個 4-11-V 的 "於九合一選舉、總統選舉等前後期間"我可以想成是板主們會公告特別加重懲罰的時期嗎?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1-10-09 07:44:00
第二句有寫,實施期間以到時的公告為主也就是說,目前這段時間,不會動用到 4-11-V
作者: Xpwa563704ju (coolcookies)   2021-10-09 07:46:00
這次修改的板規有夠多= =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21-10-09 07:46:00
喔喔 我眼殘 感謝說明
作者: edieedie (一代一代)   2021-10-09 07:46:00
?某法西斯氣的瑟瑟發抖
作者: smart0eddie (smart0eddie)   2021-10-09 07:48:00
請問加重依照出桶次數 但是永桶依照違規次數嗎
作者: anhsun (anhsun)   2021-10-09 07:52:00
所以遊戲(G)沒在這次修訂明確定義嗎,看你們3個版主都不回覆那問題,那問題應該也沒難到無法盡量正面回應
作者: SirNight (沙奈朵)   2021-10-09 07:57:00
永桶是被水桶十次吧
作者: laugh8562 (laugh8562)   2021-10-09 07:57:00
可以發錢嗎
作者: SirNight (沙奈朵)   2021-10-09 07:59:00
4-11-II 寫限定以回文張貼,又不得以回文討論的意思是?
作者: smart0eddie (smart0eddie)   2021-10-09 08:01:00
別人開非政治文你可以回文貼政治作品吧但是政治文不能回
作者: spfy (spfy)   2021-10-09 08:05:00
不好意思有懶人包嗎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1-10-09 08:14:00
回 smart0eddie:是回 4-11-II:我個人的詮釋是,「張貼」是貼上作品本身,「討論」是單純討論該議題前面的回應該是「針對」才對 = =
作者: sos976431 (sos)   2021-10-09 08:20:00
4-11-4的本條是啥意思== 指前面的4-11-1到-3嗎
作者: shinobunodok (R-Hong)   2021-10-09 08:21:00
簡單說 大部分都是廢話 只有現實台灣選舉前後政治罰則變告別重對吧?*特別重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1-10-09 08:21:00
回 sos976431:是,因為目前不是 4-11-V 啟動期間回 anhsun:這事目前沒有討論到,看以後有沒有再改板規的需要吧
作者: spfy (spfy)   2021-10-09 09:01:00
感謝解釋
作者: blue155305 (勇者胖虎)   2021-10-09 09:04:00
作者: mikeneko (三毛貓)   2021-10-09 11:04:00
無聊,只提到政治人物名字還是死,例如好像XX燕這種無關政治理念、黨派的敘述性文字,到底是在桶什麼東西
作者: motw1999 (我的拳可還沒生鏽啊)   2021-10-09 13:46:00
不爽就去用其他網站論壇啊
作者: fragmentwing (片翼碎夢)   2021-10-09 17:58:00
大轉文時代 轉文當刷kpi的大喜
作者: dargen78 (鏡月)   2021-10-10 23:46:00
風狂拉人呢
作者: eric80135 (YeeError404)   2021-10-11 00:05:00
夸看來要玩到破了
作者: fabulous7744 (Fabulous)   2021-10-11 01:57:00
狗贏了XD
作者: bluejark (藍夾克)   2021-10-11 19:05:00
你們還是沒回答啊 如果選舉期間有人在板上帶中國議題達到政治帶風向效果你們會處理嗎
作者: train2009 (黑貓)   2021-10-12 11:02:00
狐狸療育中
作者: LA8221 (TWHK)   2021-10-12 13:52:00
作者: bluejark (藍夾克)   2021-10-12 17:36:00
怎不回答?又管又想讓那些人鑽漏洞嗎
作者: wuwuandy (嗚嗚安迪2016版)   2021-10-12 19:41:00
35的配音還真有這個犯人感畢竟第一章是教學關 所以直接給你知道犯人是誰是說逆轉也算是35拿手的AVG吧
作者: parax (parax)   2021-10-15 20:13:00
作者: zax8419 (不要查我哎批嘛Q)   2021-10-17 14:03:00
新篇章!!!!!!!!
作者: ben2227486 (ben2227486)   2021-10-18 11:38:00
vt
作者: SWORDKISS (三射緊與他的狗朋友)   2021-10-19 15:20:00
累犯的計算方式好複雜...但就我看,違規者違法第4次的懲處,比他違法第3次輕?
作者: nanami56 (I 佛 U)   2021-10-20 00:52:00
\/粉哈哈
作者: nightcrow (葉子曰)   2021-10-21 17:01:00
35 怎麽沒有開個同時試聽,商業貼貼的服務精神咧(
作者: macocu (傻傻的匿名)   2021-10-23 12: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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