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一篇 不發吃虧
來說說我的想法吧
我覺得希洽的精華在於洽
因此4-1的寬鬆其實才是比較合理
尤其是修改過後並不會有顯著的改善
因為只要提到洽點 或者貼圖
這條幾乎沒有作用
舉例之前大谷翔平在西洽的文
大谷本身和ACG完全沒有關連
可是文章最後提到棒球大聯盟
那4-1就毫無辦法
可是你說他是在討論棒球大聯盟嗎
很明顯的不是吧
因此4-1的修改我覺得沒有沒有甚麼差異
另外提一下VT現象
其實文章數來看真的還好
而且各篇篇幅的推文量也都較高
也就是說是這的確是有話題性的
你不能因為某個話題你看不爽就叫別人不能聊吧
而按照前面版友討論的部分
用洽眾噓文水桶的方式來嚇阻類似像
耳機掉到馬桶 踢到腳趾 宮崎駿吃肯德基
這些無意義的廢文產生
和硬要定義出公平版規來比更加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