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這鮭魚太星爆了吧?

作者: nahsnib (æ‚Ÿ)   2021-03-17 15:47:03
: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申請改名:
: 一、同時在一公民營事業機構、機關(構)、團體或學校服務或肄業,姓名完全相同。
: 二、與三親等以內直系尊親屬名字完全相同。
: 三、同時在一直轄市、縣(市)設立戶籍六個月以上,姓名完全相同。
: 四、與經通緝有案之人犯姓名完全相同。
: 五、被認領、撤銷認領、被收養、撤銷收養或終止收養。
: 六、字義粗俗不雅、音譯過長或有特殊原因。
我覺得我們可以把重點放在第五條,這條也不會吃三次上限,
根據我剛才鍵盤搜尋法條:
民法1073條
收養者之年齡,應長於被收養者二十歲以上。但夫妻共同收養時,夫妻之
一方長於被收養者二十歲以上,而他方僅長於被收養者十六歲以上,亦得
收養。
夫妻之一方收養他方之子女時,應長於被收養者十六歲以上。
民法1075條
除夫妻共同收養外,一人不得同時為二人之養子女。
民法1080條
養父母與養子女之關係,得由雙方合意終止之。
前項終止,應以書面為之。養子女為未成年人者,並應向法院聲請認可。
法院依前項規定為認可時,應依養子女最佳利益為之。
養子女為未成年人者,終止收養自法院認可裁定確定時發生效力。
養子女未滿七歲者,其終止收養關係之意思表示,由收養終止後為其法定
代理人之人為之。
養子女為滿七歲以上之未成年人者,其終止收養關係,應得收養終止後為
其法定代理人之人之同意。
夫妻共同收養子女者,其合意終止收養應共同為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得單獨終止:
一、夫妻之一方不能為意思表示或生死不明已逾三年。
二、夫妻之一方於收養後死亡。
三、夫妻離婚。
夫妻之一方依前項但書規定單獨終止收養者,其效力不及於他方。
大致上是這幾條,但並沒有規定不能收養一個雙親還在的人,
這代表你去找一個比你大二十歲的人,之後再放棄收養,
你一共獲得兩次更名的機會,想參加本次活動就直接收養改名,解除收養改回去就好。
作者: CactusFlower (仙人掌花)   2021-03-17 15:48:00
其實我 也沒真的那麼想吃鮭魚啦.....
作者: kirimaru73 (霧丸)   2021-03-17 15:48:00
原來是三家.....啊
作者: LABOYS (洛城浪子)   2021-03-17 15:48:00
活動不是只有兩天嗎,他有說定期要辦? xddd
作者: knight45683 (今晚吃烤肉)   2021-03-17 15:48:00
其實我 是找不到人陪吃鮭魚啦…
作者: Bewho (壁虎)   2021-03-17 15:49:00
可以為了和牛做準備啊
作者: ilohoo (ilohoo)   2021-03-17 15:49:00
吃個鮭魚還得當呂布
作者: kixer2005 (可惡想__)   2021-03-17 15:49:00
今天優惠最後一天 後面再來想辦法 先改再說
作者: Bewho (壁虎)   2021-03-17 15:52:00
但是,但是,如果生父母還在,申請的文件中要包含「被收養人父母的同意書」,我覺得比起叫爸爸幫忙改名,叫爸爸簽同意被收養的同意書,被打殘的機率更大…
作者: kixer2005 (可惡想__)   2021-03-17 15:53:00
而且會中止親權喔 遺產都沒得分 嘻嘻
作者: kirbycopy (鐵面騎士)   2021-03-17 15:53:00
有因為名字有幾十萬的福利或是有錢也得不到的福利再來
作者: SCLPAL (看相的說我一臉被劈樣)   2021-03-17 15:54:00
還好我沒去戶政事務所報到=w=
作者: Bewho (壁虎)   2021-03-17 15:54:00
民法親屬編第 1076-1 條 子女被收養時,應得其父母之同意
作者: kirbycopy (鐵面騎士)   2021-03-17 15:54:00
研究 感謝分享
作者: kixer2005 (可惡想__)   2021-03-17 15:55:00
考上不去報到會被國考版追打
作者: lickllll (Lick)   2021-03-17 15:55:00
呂布當初就是吃鮭魚吃到撐死的
作者: kirimaru73 (霧丸)   2021-03-17 15:55:00
「去領養一個蘿莉把她改名為鮭魚」這行為進行到一半你就被消失了吧
作者: kirbycopy (鐵面騎士)   2021-03-17 15:56:00
領養辦好活動都結束了吧 領養哪有那麼容易
作者: Bewho (壁虎)   2021-03-17 15:57:00
第 1077 條 養子女與本生父母及其親屬間之權利義務,於收養關係存續中停止之。上面有人提到的沒辦法繼承遺產,基本上就是等於跟你爸說我要吃免費鮭魚,斷絕父子關係吧XD
作者: murphyhu0219 (小M)   2021-03-17 15:57:00
你認為懂民法有點水平人會為了這個去搞這些嗎==
作者: kixer2005 (可惡想__)   2021-03-17 15:57:00
他指的是改完之後要怎麼改回來 可以慢慢辦收養只是書記官會笑死而已
作者: Hellery (神ナツキ)   2021-03-17 16:00:00
鮭島人為了吃免費鮭魚花這麼大功夫還要斷絕關係~
作者: jimmy90946 (Laver_offscum)   2021-03-17 16:00:00
領養一個蘿莉改名鮭魚www你是鬼吧
作者: alerzart (Alerzart)   2021-03-17 16:01:00
這個工作會變成趣談,但改名的人也許就一輩子的事啦
作者: kirbycopy (鐵面騎士)   2021-03-17 16:05:00
領養蘿莉還不如去北車找個遊民快
作者: ilohoo (ilohoo)   2021-03-17 16:07:00
蘿莉有其他用途啊 遊民沒有 而且遊民要比你小20歲有點難
作者: kirimaru73 (霧丸)   2021-03-17 16:09:00
>我要領養一個蘿莉>我要把她改名為鮭魚>我除了想吃壽司外還有其他用途>現在在這裡
作者: k920354496 (尹川魚)   2021-03-17 16:12:00
是有必要這麼麻煩嗎XDD 自己花錢吃鮭魚花的時間都比較少XD
作者: REDF (RED)   2021-03-17 16:13:00
對我這種本來就沒遺產分 甚至可能有債要棄的可能挺適合
作者: rainnawind (守序邪惡的雨颯)   2021-03-17 16:14:00
呂布:我也要吃鮭魚
作者: LastAttack (與我無關~~)   2021-03-17 16:23:00
笑死
作者: OldYuanshen (聊齋異說)   2021-03-17 16:23:00
吃個壽司你們就這麼拚 其他廠商本來想辦和牛松阪都縮回去了啦
作者: Hellery (神ナツキ)   2021-03-17 16:28:00
怕.jpg
作者: ssccg (23)   2021-03-17 16:32:00
收養程序太多了,花掉的時間金錢成本不一定划算
作者: LIONDOGs (LIONDOG)   2021-03-17 17:17:00
他的意思應該是付錢給遊民改名字
作者: Athanasius (倒數)   2021-03-17 17:26:00
呂布:
作者: tw15 (巴拉巴拉)   2021-03-17 20:48:00
「可以去領養一個蘿莉把她改名為鮭魚,跟大家爽吃一頓之後再解除就好」這根本就是玩到後期瘋狂用方便玩家的系統的遊戲玩家會做的事情啊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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