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uperSg (萌翻天的時代來啦°▽°)
2021-02-12 12:01:47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10212/1916583.htm
玩家打LOL嗆「廢物、你媽死了」,截圖提告公然侮辱…結局很意外
北市一名男子在家裡玩《英雄聯盟》(LOL)網路遊戲,遊戲過程中因與網友起口角,遭
罵「躲在後面就好廢物」、「吃爽沒垃圾」、「你媽死了」等字句,男子氣炸截圖怒告網
友公然侮辱罪,經檢察官調查,虛擬玩家無法跟現實存在的人產生連結,難認定毀損真實
世界人的名譽,以不起訴處分。
據了解,周姓男子玩網路遊戲《英雄聯盟》,與台中市19歲陳姓男子在同一場遊戲,過程
中2人卻因遊戲想法不同起了口角,陳男在對話視窗對周男嗆「躲在後面就好廢物」、「
吃爽沒垃圾」、「你媽死了」等話,周男不甘受辱,截圖提告公然污辱罪。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調查,網路遊戲雖屬公開環境,但周男扮演虛擬人物,無真實身份及特
徵標誌,所以單從遊戲帳號或虛擬人物ID、角色名稱等,無法與現實生活中真實存在的人
產生連結,更不會在真實世界中毀損名譽,最後罪嫌不足,以不起訴處分。
=====
有時會起訴,有時又不會起訴
作者:
diabolica (æ‰“å›žå¤§å¸«å†æ”¹ID)
2021-02-12 12:03:00概念式聯結呢
作者:
lolic (lolic)
2021-02-12 12:03:00尼哥死了
作者: a2156700 (斯坦福橋) 2021-02-12 12:03:00
大過年的 別死來死去的
<躲在後面就好廢物>感覺已經不是在罵扮演的虛擬人物了耶
那ptt ID也是虛擬的 罵ID又不等於本人為何會起訴
作者:
Barrel (桶子)
2021-02-12 12:04:00NMSL
作者:
cheric (Respect)
2021-02-12 12:05:00連支那髒話都開始入侵了
作者:
naideath (棄å難安)
2021-02-12 12:05:00這種案例到底是不是看心情在判的啊..
罵PTT的ID基本上也不會起訴啊,除非那個ID有名到大家知道持有者的真實身分
作者:
saobox (刀劍神域盒盒)
2021-02-12 12:06:00阿為何上次可以概念式連結這次不行 劉伯駿可以說明一下嗎
作者:
f92174 (麻)
2021-02-12 12:06:00統神:???
作者:
linnx (d調)
2021-02-12 12:07:00罵ID有沒有侵犯人格權法界自己吵很兇
作者:
chigo520 (CHIGO)
2021-02-12 12:07:00概念式連結又沒了= =
作者:
F2307925 (Logical)
2021-02-12 12:08:00概念式連結
作者: Ardve (Penguin) 2021-02-12 12:08:00
五六年了還沒確定哦,同樣情況兩種判決==?
作者:
bbc0217 (渡)
2021-02-12 12:08:00概念式連結 有時候有概念 有時候沒概念
那意思是在PTT上亂罵人或造謠都沒事囉?反正你又不能從ID連結到本人
作者:
feedcat (貓貓)
2021-02-12 12:10:00那我到底能不能罵?
作者:
orze04 (orz)
2021-02-12 12:11:00看運氣啊 抽檢察官像手遊抽卡一樣
作者: asdf70044 (A7) 2021-02-12 12:12:00
自由心證的法律可以抽籤試試阿XDD
作者: Luciel (伊莉雅伊莉雅) 2021-02-12 12:13:00
我也會阿拉先萬
作者:
ke0119 2021-02-12 12:14:002%SL
作者:
dogbydog (神秘兮兮神經病)
2021-02-12 12:14:00都幾年了,應該釣不到吧
作者:
ke0119 2021-02-12 12:15:00只要能跟現實的姓名、照片連結應該就告得成了
作者:
morichi (我把你們當人看)
2021-02-12 12:16:00卡痛
作者: GRUAVAer 2021-02-12 12:16:00
說好的概念式連結?
作者:
lcomicer (冷水青蛙鍋)
2021-02-12 12:17:00那多排的話應該可以告吧,其他人都知道誰在玩啊
這前提只有你的帳號很邊緣 若是知名人士的帳號 一定死
作者:
c121125 (寶特瓶)
2021-02-12 12:19:00起訴跟判決的差別大家知道嗎?
作者:
ko27tye (好滋好滋)
2021-02-12 12:19:00可以等統神開實況拿來釣他囉
法官個屁 這是檢察官不起訴如果沒確定 真的會變抽檢察官
作者: www2967 (www) 2021-02-12 12:22:00
果凍 就有事了啊 鬼島法律習慣就好啦
作者:
leafingv (唯有沉默而已)
2021-02-12 12:22:00最保險就是罵角色不要罵id吧 像是垃圾蓋倫之類的
作者:
chigo520 (CHIGO)
2021-02-12 12:24:00記得國棟不是重頭到尾都沒說名子還不是被告
罵角色 沒用好嗎... 場上就那麼一個 怎樣都知道在罵誰
作者: aliown (aliown) 2021-02-12 12:24:00
我猜有個關鍵,你當時是否有請律師
單從遊戲帳號或虛擬人物ID、"角色名稱"等,無法與現實生活中真實存在的人產生連結 這個檢察官都跟你這樣講了
作者:
aaa5118 (小守護)
2021-02-12 12:25:00這種本來九成都不起訴的 訟棍乖乖7414
作者:
ex990000 (Seymour)
2021-02-12 12:27:00同案不同結果 法律真的看心情 如何服眾?
作者:
c121125 (寶特瓶)
2021-02-12 12:28:00連起訴跟判決都不知道差別,怎麼說明XD
作者:
amsmsk (449)
2021-02-12 12:29:00董神:劉bo俊
不過有些檢查官未來的道路也是法官 之前看過一個臺南地檢署調到某個地方法院der
先不說英文ID 中文名字還得全台灣都沒和你同名同姓
作者:
c121125 (寶特瓶)
2021-02-12 12:30:00地院有一堆法官都是檢察官轉任啊我常配的幾個法官都是檢察官轉任的
作者:
howerd11 (時間永遠不夠)
2021-02-12 12:31:00統神一定是一直嗆www 所以可以連結
作者:
amsmsk (449)
2021-02-12 12:32:00檢察官也有機會當法官
作者:
Bansar (Bansar)
2021-02-12 12:33:008成 就先和解付錢了 這就賭檢察官不起訴
作者:
Leaflock (民雄鳳梨田切讓)
2021-02-12 12:35:00概念式連結 星際聯盟
作者:
c121125 (寶特瓶)
2021-02-12 12:35:00先提告>看能不能和解>不能和解>看檢察官起不起訴>起訴的話送到法院>再看能不能和解>不能和解進審理>再看能不能和解>最後審理結束前再問能不能和解撤告>沒和解沒撤告就判
作者:
ORIHASHI (38950)
2021-02-12 12:36:00連髒話都有支語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21-02-12 12:37:00統神那次是已經有人提醒海抓現實身分了,早就有連結
作者:
c121125 (寶特瓶)
2021-02-12 12:40:00和解都是看當事人意願,法院會問要不要和解,不和解你家的事,但基本上都會確認雙方意願
作者:
tLuesuGi (上杉不識庵真光謙信)
2021-02-12 12:41:00以為是張姓
作者:
x74120 (Cowboy)
2021-02-12 12:43:00鍵盤滑鼠可以還給董坤了沒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21-02-12 12:47:00意思就是以後網路上可以盡量罵人,只要沒辦法連結就好啦
這個要看檢察官,也有不少告成的,這男的比較雖遇上這種的
作者: jk26241500 (寒月冰清) 2021-02-12 12:48:00
罵的如果是對面的你也是沒輒
作者:
zxc88585 (hkekq)
2021-02-12 12:50:00概念式連結 幹你娘概念式
作者:
FrogStar (蛙星)
2021-02-12 12:51:00卡痛!蛤蟆U炎彈
作者:
padye (~Tales of MADAO~)
2021-02-12 12:53:00自由心證最大
作者: modkk (魔德軻軻) 2021-02-12 12:58:00
這種就看檢察官心情,而且濫訴很多,搞得他們不想審直接判沒連結
作者:
GFGF (GFAT)
2021-02-12 12:59:00之前不是有告成功的案例嗎?
作者: sillyberlin 2021-02-12 13:05:00
統神:骸爪是誰
作者: LuMya 2021-02-12 13:06:00
又 不成了 法律真的難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21-02-12 13:08:00台灣司法 初一十五不一樣 還以為在玩轉蛋
作者:
amsmsk (449)
2021-02-12 13:08:00法律人最大惹 質疑就一句 法盲頂回來
作者: ccyi995 2021-02-12 13:10:00
多重影分身之術 卡痛 蛤蟆油炎彈
作者: hhg719 (hhg) 2021-02-12 13:15:00
所以在遊戲可以罵人,論壇不可以罵
作者:
jeff0806f (Jeff Yang)
2021-02-12 13:16:00GG3:0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21-02-12 13:31:00台灣就擲笅的啊,還能上訴三次有沒有
作者:
Lhmstu (lhmstu)
2021-02-12 13:32:00可以擲三次嗎w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21-02-12 13:32:00拿到三聖笅就乖乖認栽吧,拿到哭杯就給他哭
作者:
darkbbyy (.....)
2021-02-12 13:32:00都這麼多年了這種事還要看檢察官和法官心情
作者: Bachack000 2021-02-12 13:36:00
農場標題
作者:
bomda (蹦大)
2021-02-12 13:46:00標準到底是啥
作者:
holiybo (米羅)
2021-02-12 14:03:00沒指名道姓罵你 你都能凹我是在自言自語
如果他先嗆 你媽好胖 就會變成reddit笑話集接龍了
作者: cicini (11111111) 2021-02-12 14:19:00
我在ptt 創1000個帳號
作者:
BJ0912 2021-02-12 14:22:00劉伯駿什麼時候要還鍵盤
作者: wangeric (gaiety) 2021-02-12 14:24:00
統神當初就擺明負責的人不爽想修理他啊鍵盤滑鼠直接扣走,公報私仇演都不演的
作者: qwe91033 2021-02-12 14:31:00
鍵盤有還董神嗎
作者:
ballcat (ballcat)
2021-02-12 14:37:00噗,告對方的用意不是想要法律制裁而是比較便宜的找到對方的方式........
作者:
evan1004 (しょくもっれんさ)
2021-02-12 14:48:00柏俊要不要粗來解釋一下啊?
作者: tony880930 (竹中最大根) 2021-02-12 15:40:00
真的不是很懂標準..
作者:
afking (掛網中)
2021-02-12 16:31:00運氣,有成的有不成的
作者:
hduek153 (專業打醬油)
2021-02-12 17:29:00好亂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