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SONY申請新專利

作者: Gwaewluin (神無月 孝臣)   2021-01-13 12:12:11
※ 引述《victor87710 (星詠東方廚)》之銘言:
: https://bit.ly/3qkmE6V
: 索尼近期申請一項增加PS社群功能的新專利
: 這功能可以讓你在遊戲中留下文字或語音
: 其他玩家可以在遊戲中的同個地方看到這些訊息.......
: 反正就是類似黑魂的留言功能啦
: 被索尼拿來申請專利
這樣寫感覺非常奇怪哪......
首先不會有拿其他現有的東西拿去申請特徵
像是可樂噗與任天堂大戰的時候
可樂噗拿出了40多個遊戲要打任天堂的專利無效
任天堂當年在申請專利的時候
專利所申請的內容已經有出現在當時的其他遊戲當中
所以可樂噗主張任天堂的專利根本不該獲得授權
而任天堂的對應是申請修改專利來進行限縮範圍
直接成功迴避掉專利範圍包含掉那40個遊戲的內容
也就是說可樂噗拿出任天堂像是把當時遊戲的內容申請專利的證據
但是任天堂調整了他的專利內容後
就可以被判定為他的專利內容根本就沒有包含當時遊戲的內容
通常說申請的內容是現有的東西
主要的原因多半是在寫專利時沒有先搜尋到
要先確認要寫的內容是沒有在先前出現過才會開始寫
不然美國發明專利光申請費就800USD很貴的.....(<-去年漲價了)
我自己曾經手過一個案子是審查委員拿出了一個"10年前"的申請
說申請的內容和這個申請完全是一模一樣
但索尼依該是不太會發生沒做好搜尋就直接寫好專利去申請的情況
如果真是這樣的話那麼他們的IP部門該整個火掉才對
總之回到這篇文章討論的東西
連結裡面其實還有一個連結可轉到USPTO去看那篇專利寫是啥
這篇專利的申請日期是2020/09/23申請的
也就說現在僅位於公開的階段
還 沒 有 得 到 授 權(公開不等於授權)
專利的標題為PLACEMENT OF USER INFORMATION IN A GAME SPACE
"將玩家資訊放入遊戲空間之中"
再來看一下摘要
The generation, association, and display of in-game tags are disclosed.
這裡揭露了在遊戲中產生、關聯與顯示的標籤
Such tags introduce an additional dimension of community participation to
both single and multiplayer games.
這些標籤將單人遊戲和多人遊戲引入另一個社群參與的維度
Through such tags, players are empowered to communicate through filtered text
messages and images as well as audio clips that other game players, including
top rated players, have generated and placed at particular coordinates and/or
in context of particular events within the game space.
透過這些標籤,玩家被授權使用被過濾的文本、其他玩家(包含最高評價玩家)編輯過的
圖片、音訊並放在遊戲特定座標或特定事件的上下文中,來進行交流
The presently described in-game tags and associated user generated content
further allow for label based searches with respect to game play.
前述的遊戲內標籤與關聯玩家所產生的內容還允許對遊戲進行基於標籤的搜索
看起來是和黑暗靈魂的留言很像
獨立項也是寫在遊戲內特定位置留下資訊的方法流程(權項內容我懶得翻了,自己看)
但是附屬項裡面有提到還有提到
留下的資訊是文字(這是黑暗靈魂的東西)
留下的資訊是可視(這不是黑暗靈魂的東西)
留下的資訊是可聽(這不是黑暗靈魂的東西)
專利的授權判定是申請的內容只要有"任何一項內容"沒有在以前任何地方出現過
所以就附屬項與黑暗靈魂的表現來比較的話
附屬項的內容相對於黑暗靈魂來說是可受權的
不過實際上的審查不會那麼簡單
還要再經過一個無法結合的判定才可以
像是如果有遊戲允許玩家在遊戲內貼圖的話
審查委員會判定這個遊戲能讓玩家在遊戲內貼圖
所以拿去用在黑暗靈魂的留言功能的話就可以留下可視資訊了
因此根據黑暗靈魂的留言功能與在遊戲內貼圖功能的結合
留下的資訊是可視這一條無法獲得授權
結合的判定大概會是這樣子的感覺
接下來的審查流程就是要和審查委員打交道
這將會是一個讓人非常充滿負面情緒的階段......
審查委員總是能找到一些文章內的超小地方來進行結合然後駁回
我曾經手的一個案子是審查委員拿了美國申請、日本申請、中國申請三份同時結合來駁回
還有一個案子是審查委員用了說明書內完全與該申請內容無關的插圖部分內容來駁回
甚至還有一些審查委員用超強的方法來硬凹(審查時可以擴大成最大範圍來解釋)
這些再說又要讓內心充滿負面情緒了......
反正看到有申請不等於能獲得授權
現在審查速度雖然有變快很多但要看到審查結果差不多還要半年時間
和審查委員打交道的重點攻防戰會著重在專利說明書的內容裡(懶得看了)
看起來是完全相同的功能但能再從說明書內來引用改寫成完全不同的流程也能受權
不過半年後應該也不會再有人記得要去關注這個專利的審查結果了
作者: kuninaka   2021-01-13 12:17:00
中國的版友你好
作者: dderfken (托雷迪亞(鬍鬚張))   2021-01-13 12:20:00
人在中國而已吧
作者: magamanzero (qqq)   2021-01-13 12:20:00
不用半年 幾天就沒人關注了 這不是很重要XD
作者: linjeff82 (Y.C Rinn)   2021-01-13 12:41:00
以原po 寫的內容看來本案主張進步性的確很難,先前技術是以文字作為留下的資訊,等於揭露留下資訊的下位概念,除非聲音、圖像等不同類型的資訊還有其他作用,不然核准機會很低
作者: Gwaewluin (神無月 孝臣)   2021-01-13 12:46:00
這份的權項寫得超簡單,主要攻防應該還是在那65段的說明書裡面了
作者: Arnix (memelord)   2021-01-13 12:58:00
上面filing date是2010耶 為什麼說是最近才提申
作者: Gwaewluin (神無月 孝臣)   2021-01-13 13:02:00
你大概是看錯欄位了,上面一欄才是寫申請號17/029990與申請日期喔不,我看了一下,這個是件接續案哪
作者: Arnix (memelord)   2021-01-13 13:12:00
因為我不太會用USPTO.. 用google patent找到一樣的名字
作者: Uesama (上樣)   2021-01-13 13:28:00
這篇是10,786,736的CA,736'在2010年的時候申請的所以基本上要能打到這篇申請案的引證應該不多
作者: valorhu (123)   2021-01-13 13:29:00
版友是啥?版權友嗎?x
作者: Uesama (上樣)   2021-01-13 13:33:00
話說736'在2010年申請,去年才核准,Sony還真有耐心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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