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oug (好東西不簽嗎)》之銘言:
: 陳女指出,平時就沒有在體罰兒子,嘆說「打了也沒用」,認為兒子犯錯做父母的當然要
: 負起責任,但這張信用卡以往都是千元以下的消費,12月4日、5日與6日分別被兒子爆刷
: 21筆、17筆與33筆費用,消費異常狀況,信用卡公司不僅沒有來電詢問提醒,甚至在卡片
: 被刷爆時,還直接將信用額度從20萬元調高至30萬元,又多白白損失10萬元。
: 此外遊戲公司部分,陳女說明,自己一一向遊戲公司客服寄信尋求協調方式,遊戲公司多
: 半回應,因該帳號虛擬幣皆使用完畢,也無法申請退款,家中無故多了30萬元的開銷不知
: 如何是好,才向消保官尋求協助。
: 陳女表示,得知是兒子偷刷信用卡後,先是向信用卡公司說明這並非自己的消費,而信用
這老媽平常的信用很好吧? 20萬超額到30萬 銀行都不會來靠妖嗎?
講白點,手機付費太容易了,以前還要到超商買店數看,那個店員10個有9個都會報警
處理,看你是不是被騙了還是偷父母的錢,不得不說超商員工的太萬能。
時代不同了,以前都騙家人說要買吃的,結果都跑去打街機,現在都直接偷刷好幾千
甚至幾十萬XD
話說告自己小孩不知道適不適用10歲,以前做勞動服務還有當志工就遇過那些
偷父母前,被檢察官抓來掃地的,其實是小事 不會有前科,就是讓自己小孩知
道這行為其實是不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