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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導體員工手遊專獵少女,放學空檔誘「車震」
在半導體公司上班的吳姓男子,去年透過手機遊戲「極速領域」認識2名年僅13、15歲的
未成年少女,分別以金錢利誘、以及男女交往,與少女上摩鐵或利用上學放學空檔在轎車
上發生性關係,被害少女家人發現報警提告,吳各花重金與雙方家屬和解,橋頭地方法院
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吳男2年徒刑,緩刑5年。
判決指出,吳男於去年2月15日晚間登入「極速領域」手機遊戲,結識高雄市年僅15歲的
未成年少女「小芳」(化名),隔天兩人就相約外出,吳以6000元代價,要求發生性行為
,「小芳」點頭同意,當天下午兩人相約致高市某汽車旅館210號房入住發生關係。
吳男同樣透過「極速領域」手機遊戲,於去年4月下旬,結識另一名年僅13歲的未成年少
女「菲菲」(化名),兩人更進一步發展成為男女朋友,去年5月1日起就趁著「菲菲」每
週二或週四,放學後留在學校參與活動之時間空檔,帶她到自己宿舍,或是直接在校外路
邊停車場「車震」。前後發生6次性行為。
事後「小芳」母親無意間發現女兒手機與吳男傳送通訊軟體對話紀錄有異,進而報警,「
菲菲」則是主動告知父親自己交男友,才東窗事發。
吳男坦承曾和兩女發生關係,但均無強制行為,願意以60萬元和「菲菲」家長和解,也與
「小芳」母親和解收場,橋頭地院審斟吳無前科素行,判他2年徒刑,緩刑5年,並需提供
120小時之勞務,及接受法治教育5場次,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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