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最後生還者2事件最大輸家是實體店嗎?

作者: tw15 (巴拉巴拉)   2020-06-28 12:31:33
84R
你為甚麼不先google
而是來這種非專業論壇發
食物遭棄單可否以侵權行爲起訴?
https://www.legis-pedia.com/QA/question/420
網路購物時,如果買家沒有取貨,賣家可以尋求法律補償嗎?
https://www.legis-pedia.com/QA/question/677
-
看形容就4
如果要走刑法第355條「間接毀損罪」
賣家要證明你下標的時間點有明確想要讓他受損,
或使用詐術,然後要提出賣家財產上受到損害。
不然就
第 184 條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
但能證明其行為無過失者,不在此限。
-
至於我說的正不正確
自己去雇律師==
不要問我
※ 引述《GTaLon5566 (雞太郎)》之銘言:
: : 說到這個
: : 剛剛看到一張很爆笑的圖
: : 不知道是真是假
: : https://pbs.twimg.com/media/EbVki1MVAAE1MX0.jpg
: : 「小公告」
: : PS4<<最後生還者2>>棄單之玩家,
: : 將獲得精美禮品一份。
: : 內容物:「PS5主機及所有相關遊戲預購權永久喪失券」一張
: : 哇,我好怕喔
: 大家安安 小弟最近入坑PS4
: 我想問一下 如果長期穩定的棄單 會被告嗎?
: 我不是想搞店家啊 只是我個人的消費習慣 就是發售當天 一定要能玩到遊戲
: 而且當然越快越好
: 所以 我想說 我住的附近 騎車能到的地方 大概有五六間小賣店
: 我就每間店都預購 看哪間最早到貨 我就取 剩下的都棄單
: 啊不是 不能怪我吧?就像賽跑一樣 你要馬第一名 要馬就下去
: 我覺得合理
: 像你們水水 懶得出門叫熊貓
: 麥當勞那麼多間 想要吃的每間都有
: 那就每間都叫 看誰最早到 跟他拿 剩下的讓外送員等15分鐘後棄單
: 反正熊貓也不扣我錢
: 但如果是電玩小賣店 我想問一下 他們能告我嗎?
: 不是文組 對法律沒研究
: 不知道小賣店 會不會像鹹酥雞的阿婆一樣
: 叫了沒去拿 就小題大作 報警==
: 自己炸的比隔壁慢 自己吃是會死?還是他連自己家炸的 都不敢吃?
: 這讓我想 對他的衛生 打個問號
: 但看他年事已高 就不公佈店名讓大家公審了
作者: GTaLon5566 (雞太郎)   2020-06-28 12:34:00
其實有時候 店家蠻陰險的 之前鹹酥雞的阿婆 故意在警察面前 一把眼淚一把鼻涕 也不用找什麼法條 警察直接把我幹到飛天 跟他解釋 他就大小聲 無法溝通 唉
作者: Lizus (不亢不卑)   2020-06-28 12:36:00
你叫了沒去拿 沒付錢當然警察幹你啊阿婆沒賺到錢還等於賠錢
作者: lexmrkz32 (SayHi)   2020-06-28 12:37:00
東西都炸了也沒辦法賣別人,不幹你難道幹阿嬤
作者: charlietk3 (阿洛小花)   2020-06-28 12:37:00
欺侮那種社會底層的小販警察砲死你剛好而已
作者: cross980115 (嘆息之雨)   2020-06-28 12:37:00
其實那篇推文都已經講得很清楚啦
作者: mod980 (玖八靈)   2020-06-28 12:37:00
跟這id認真幹嘛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20-06-28 12:38:00
沒把你抓去關就是可以溝通啦,還幹飛天
作者: cross980115 (嘆息之雨)   2020-06-28 12:38:00
就 想當雞掰人被告我看也是剛好
作者: charlietk3 (阿洛小花)   2020-06-28 12:39:00
作惡在先還想偽裝成受害者就某前市長慣用的技倆
作者: gaym19 (best689tw)   2020-06-28 12:40:00
沒差啦 反正他真的那樣搞棄單不用幾次就直接聯合黑名單了除非是那種超小的店面或個人網拍 不然店家都嘛會互相連繫
作者: charlietk3 (阿洛小花)   2020-06-28 12:42:00
按慣例這種人只要被告馬上就會縮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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